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1月26日─1839年2月13日)9月5日,澳门第一份政府公报《澳门、帝汶和梭罗政府公报》创刊,公报的编辑工作由政府秘书负责。

早期为周报,主要用于发布行政命令、法规、官方文件和其他与公众利益有关的文章。并刊登政府专卖广告和少量民间“告白”,为葡萄牙海外地区的政府公报。出版第5期后在1839年1月9日停刊。1840年1月8日,澳门政府再次出版公报。从1850年起,将与华人有关的重要消息汉译夹杂在葡语版面中刊出。1857—1872年中止,至1872年恢复,自1879年2月18日起,该报正式用华葡两样文字颁行,由翻译官公所译华文校对办理并让翻译官画押为凭。

[1]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9世纪》,第68页;José Augusto dos Santos Alves, A opinião pública em Macau: a imprensa macaense na terceira e quarta décadas do século ⅩⅨ, p.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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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