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2月4日─1906年1月24日)8月20日,东京同盟会成立。9月8日,在日本东京创立同盟会后不足三星期,孙中山即给冯自由、李自重颁发委任状,委任二人为省港澳地区同盟会主盟人,在香港、广州、澳门建立同盟会组织。其委任状称:“中国革命同盟会总理孙文,特委托本会会员冯君自由、李君自重二人在香港、粤城、澳门等地联络同志,二君热心爱国,诚实待人,足堪本会委托之任,凡有志入盟者,可由二君主盟收接,特此通知,仰祈察照是荷。”冯自由被委任为香港同盟会分会会长后,“于丙午、丁未(1906—1907年)间(民前五、六年)”先后派遣阮亦周、刘思复、刘樾航等人到澳门,在荷兰园和隆街21号租下一幢南欧式洋楼,设立同盟会机关,登记注册为“乐群书室”,招揽青年学生前来阅读书报,作为宣传革命之用。乐群书室成立后,主要是刘思复借其地以作制造炸弹炸药的试验。由于刘思复的炸弹试验是秘密进行,故这批香港同盟会会员也未在澳门过多出头露面,故“成立数月,仅得基本会员数人,不得已宣布解散。”[1]
[1]冯自由:《革命逸史》第4册《澳门华侨与革命运动》,第74页;《孙中山全集》第l卷《给冯自由、李自重的委任状》,第286页;吴伦霓霞:《孙中山在港澳与海外活动史迹》,第50页。香港何伟杰君亲赴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会找到这份委任状,其原名称为“委冯自由、李自重为港粤澳主盟人通知书”,参见何伟杰:《澳门同盟会的成立:港粤澳主盟人与乐群书室》,载《澳门历史研究》第7辑,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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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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