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六年 (1947年1月1日-1947年12月31日)9月1日,柯维纳 (Albano Rodrigues de Oliveira)上午11时抵达澳门新口岸,就任澳门总督。柯维纳生于葡萄牙维亚纳杜卡斯特卢 (Viana do Castelo),早年就学于澳门殷皇子中学,1923年毕业于葡萄牙海军学校测量科,升任候补士官,随即派往驻扎在远东的两艘军舰“亚达玛斯多”及“民国”号担任副舰长。1930年至1934年返回葡萄牙,升任中尉。美兰德中校出任澳督期间,重被委派来澳,任“马交”号舰长,深受美兰德重用。随即调任署理葡驻广州总领事,后在澳门充任市政厅长、工务局副工程主任、工务委员会委员、指导旅行委员会委员等职。返回葡国后,先后出任水道测量舰队“贾士度”号舰长、工务局港务局高级委员会委员,其间曾调赴安哥拉水道测量委员会工作。1947-1951年,柯维纳在中国解放战争期间与国民党当局签订了两个双边协议,企图以此换取和解;彻底放弃葡萄牙对内港领水、局外地及有争议的岛屿 (对面山、马骝洲、小横琴及大横琴)的主权要求与管辖,并希望在新中国成立后与新生人民政权签订“临时协议”。[1]至1949年莅任两周年之间,柯维纳在澳门市政建设上颇有功绩: (1)港澳、穗澳、澳江、澳岐长途电话通话; (2)开辟港澳、穗澳航空线; (3)市面的士公共汽车之行驶; (4)颁布奖励建筑条例; (5)修改建筑条例; (6)浚深河道; (7)兴建修筑机关公务员屋宇; (8)增建货仓码头,兴建市街,改良道路; (9)兴建学校、图书馆等。柯维纳在职期间签订中澳协定,禁止炒卖携带金圆券,颁布七项产品出入过境条例,并撤销华人习俗条例,对在澳华人尤多帮助。[2]
[1]Manuel Teixeira, Os Militares em Macau, pp. 521-522;澳门大众报编印:《澳门法例》之《柯维纳总督》,第9页;《世界日报》1947年9月2日。
[2]《总督莅任二周年与本澳繁荣建设》,载澳门大众报社编:《澳门总督柯维纳莅任两周年纪念特刊》,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藏;《澳门政府宪报》1947年9月6日第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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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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