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三年(1877年2月13日─1878年2月1日)7月15日,海軍上校若奧.斯卡尼西亞被澳門團體選為葡萄牙國會議員。1878年10月13日,斯卡尼西亞再次被澳門團體選為葡萄牙國會議員。[1]1880年1月11日,斯卡尼西亞第三次被澳門團體選為葡萄牙國會議員,先是,上年12月28日澳門居民在議事公局集眾選舉葡萄牙國會議員,根據1859年11月23日法令之33款,選舉議員,必須獲投票人數的51﹪,方能當選,是次投票未合此數,故於本日再選。[2]1881年9月18日,斯卡尼西亞第四次被澳門團體選為議員。[3]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08、211頁。

[2]施白蒂:《澳門編年史:l9世紀》,第218頁;《澳門政府憲報》1880年1月3日第l號。

[3]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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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