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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八年(1669年2月1日-1670年1月20日)12月17日,晚19時,西班牙多明我會士閔明我從廣州拘禁所逃脫抵達澳門,匿藏於多明我會修道院。18日,閔明我來到澳門的消息被公開。幾個中國人在路上看見了閔明我,有人支持他的意見,有人反對他的意見,還有人表示無所謂。但幾名耶穌會士特別發表聲明反對閔明我。耶穌會巡視員甘類思先後兩次見閔明我,對他進行了訪問。澳門主教區的負責人原是閔明我的好友,現在則成了公開的敵人,並極力加害於他,力勸澳門城的總督禁止其離開,但時任澳督的施維路是閔明我的密友。當時耶穌會士希望教區法庭判處閔明我的罪行,但當時澳門兩個教會司法區——主教法庭和聖教會法庭都赦免了他。因為在審判員眼裡,閔明我並沒有犯罪,所以閔明我在澳門根本無需躲藏,完全可以公開活動。翌年元月11日,閔明我在澳門總督施維路的幫助下從澳門乘船往果阿,於1672年3月抵達里斯本。閔明我在澳門期間,將其所見之澳門記錄於1676年在西班牙出版的《中國王朝歷史、政治、倫理和宗教論》一書第17章中:澳門是從島上延伸出來的一小條土地,從中國人立的界牆到此地,整個周長不超過一里格。其中包括高地、窪地、山峰和谷地,除了岩石和沙子什麼都沒有。商人們開始在這裡蓋房。第一座教堂和修道院是我們教派的,命名為聖母玫瑰堂,但被葡萄牙人據為已有。後來,耶穌會奧斯定會和方濟各會的神父去了那裡。一些年後,從馬尼拉來的聖嘉辣苦修女們建立了聖嘉辣苦修道院。建立這個修道院未經陛下的批准,所以他接到這個消息後很不滿意。這裡不信教,地方也小,不需要修女。很多年裡,那座修道院是該城市的一大麻煩。韃靼人佔領中國時,修女們害怕他們來澳門找麻煩,要求市裡將她們送往其他地方。經分析研究後,市民們叫修女們不用害怕,如果發生什麼事情,他們就帶兩桶炸藥來修女院,把所有修女送上天,這樣她們就不用擔心韃靼人的任何不良企圖了。這是安慰修女們的好辦法。城裡有五座修道院、三個教區、一座教堂,還有仁慈堂、拉匝祿麻風院和耶穌會會院,有一個大炮台和七個小炮台。城市的佈局非常差,因為是一點點建的。後來建造了主教堂。第一位主教是我們教派的,到我離去時為止,沒有任何其他房產主獲得確認。……同日本的貿易終止後,澳門開始衰落,而同馬尼拉的貿易終止後,澳門幾乎破產。在那個城市人們是這樣說的,也可以看到(居民們)遭受的貧困。以前供養二十四位教士的修道院現在只能勉強供養三位,同日本和馬尼拉的貿易終止後,澳門商人繼續向中國販賣帝汶的檀香、暹羅的檳榔、安息香、藤條和其他東西,從中國人那裡買絲綢和其他貨物運到暹羅和望加錫賣給西班牙人。澳門一直向中國人繳納房屋和教堂租金,以及停泊船隻的費用。船隻到達澳門港口時,從廣州來的一位官員對此進行估價,按照他計算的貨物量和他認為合適的標準收稅。船離開時,他再來估價徵收一次。他們每年定一個新標準。這與葡萄牙人聲稱是這塊土地的主人相符嗎?他們失去了原有的土地,因此希望將不屬於自己的土地據為己有。中國人統治時期,澳門人俯首稱臣。現在韃靼人當政,他們又成為韃靼人的臣民。城裡有買賣時,要派人去見駐在離城不遠的官員,跪下向他申請。官員在公文上批示:“這些蠻人乞求此事,准(或不准)。”然後他們肅穆地返回城裡。辦這些事情由紳士出面,胸前佩戴上基督的標誌。那裡現在有一個我熟悉的人,他被人在脖子拴上兩條鎖鏈帶去廣州,投入監獄,交了六千銀幣才獲得自由。如果他的國王知道這些事情,很難允許。自從韃靼人把他的人撤離沿海很遠以擺脫蓄發漢人的襲擊後,對澳門更加嚴厲。在離城四分之一里格遠,這條土地寬度縮小的地方,中國人許多年前建造起一道牆,這道牆從海的一端到另一端,中間開一道有城樓的大門,總有士兵警衛,不讓澳門人過去,也不讓中國人過來。有段時期,中國人可以自由進入澳門,但從不允許葡萄牙人進入內地。大門多年關閉。一開始,每五天開一次門,讓葡萄牙人購買吃的東西。以後,管制變嚴,每月僅開門兩次。這期間,為數很少的富人能夠買足十五天所需的一切東西,但是窮人沒有能力,很多人死於貧困和饑餓。後來又下令像以前一樣每五天開一次大門。中國人賣給他們所需的東西。中國人一直在澳門生活,從事修理行業,賣給城裡商品。(中國)當局多次強迫中國人離開澳門,這是造成澳門大衰敗的原因,因為許多居民,以及一些修道院僅有幾間小屋租給中國人,他們走後就收不到房租。閔明我對當時的澳門給予了真實的描寫,是我們認識這一時期澳門歷史的珍貴資料。 閔明我:《上帝許給的土地——閔明我中國行記和禮儀之爭》第16章,第166—167頁。 C. R. 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 1550—1770, p. 164; 閔明我:《中國王朝歷史、政治、倫理和宗教論》第17章,載《16和17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裡的中國景觀》,第258—267頁。
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2月10日-1710年1月29日)11月28日,澳門葡人莫烏拉.瓦斯貢塞羅斯控告古爾露拐騙其孫女並企圖帶往果阿。12月17日,議事會決定不支持莫烏拉.瓦斯貢塞羅斯要求懲處古爾露的請求。莫烏拉.瓦斯貢塞羅斯為澳門富商,其孫女名瑪麗亞.莫烏拉。莫烏拉長得十分漂亮,曾迷戀葡人軍官恩里克.羅郎也中尉。古爾露抵澳後,看中了瑪麗亞.莫烏拉,遂將其據為已有。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78頁。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n Diocese, Vol.3, pp.458—4591;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38.
乾隆八年(1743年1月26日-1744年2月12日)12月17日,新祝聖的北京主教索智能攜同葡萄牙耶穌會士馬德昭(António Gomes)、龐近仁兩人離開澳門赴廣州準備進京。龐近仁通“天文演算法”,馬德昭“知外科調和藥料”,1745年到北京。《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華活動檔案史料》第1冊乾隆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廣州將軍策楞為遣員伴道入京效力西洋人龐近仁等三人入京事致內務府諮》,第73—77頁;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第275頁稱馬德昭1742年來華;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第847頁稱馬德昭1744年來華,不確。馬德昭到澳門的時間應在1742年或1743年初,因中文檔案提到馬德昭、龐近仁在澳門的時間是乾隆八年(1743)閏四月。龐近仁不知為何國人,無西文名,亦應是1742年或1743年初到澳門。
乾隆十一年(1746年1月22日-1747年2月8日)12月17日,香山知縣張汝霖入澳調查澳門天主教情況後稟報廣東督撫密札稱:澳門一處,唐夷雜處。除夷人自行建寺奉教不議外,其唐人進教者約有兩種:一系在澳進教,一系各縣每年一次赴澳進教。其在澳進教者,久居澳地,集染已深,語言習尚漸化為夷。但其中亦有數等,或變服而入其教,或入教而不變服;或娶鬼女而長子孫,或藉資本而營貿易,或為工匠,或為兵役。又有來往夷人之家,但打鬼辮,亦欲自附於進教之列,以便與夷人交往者。此種倏往倏來,不能查其姓名。今查得林先生、周世廉等一十九人,而林先生番名咭吠嘰吵,主持進教寺內,率其子與其徒專以傳教為事。周世廉番名咹哆彌咽離吔,又呼賣雞周,儼然為夷船之主,出洋貿易,娶妻生子。此二人尤為在澳進教之魁也。其各縣每年一次赴澳進教者,緣澳門三巴寺下建有天主堂,名為進教寺,專為唐人進教之所。建於康熙十八年、五十八年重修闊大,系番僧倡首,而唐人醵金以建者,向系林先生住居其中,以行醫為名,實為傳教。每年清明前十日,各持齋四十九日,名曰封齋。至冬至日,為禮拜之期。附近南、番、東、順、新、香各縣赴拜者接踵而至,間有外省之人,惟順德紫泥鄉人為最多。禮拜之後,有即行返棹者,有留連二三日者。即經進教,其平時因事至澳,亦必入寺禮拜。一切進教之人,俱向林先生取經誦習。此種姓名,今已無可查開。 香山知縣張汝霖針對澳門天主教發展之態勢,提出了一套“絕流不如塞源”的辦法。他稱:夫除弊之道,絕流不如塞源,應請將進教一寺,或行折毀或行封錮,其寺中神像、經卷,或行焚燒,或飭交夷人收領。各縣人民概不許赴澳禮拜,違者拿究。並令附近各縣多張曉示,凡從前已經赴澳進教之人,許令自新,再犯加倍治罪。其有因不能赴澳禮拜,或於鄉村、城市私行禮拜誦經,及聚徒傳習者,察出以左道問擬。則各縣每年一次赴澳進教之弊,似可漸除矣。惟是在澳進教一種,有稍宜熟籌者,伊等挾有資本,久與夷人交關,一經追逐,猝難清理。其妻室子女若令離異,似覺非情;若許攜歸,則以鬼女而入內地,轉恐其教易於傳染。應否分別辦理:其未經娶有鬼女,又無資本與夷人合夥,但經在澳進教,自行生理者,不論所穿唐衣、鬼衣,俱勒令出教,回籍安插。其但有資本合夥,未娶鬼女者,勒限一年清算,出教還籍;其娶有鬼女,挾資貿易,及工匠、兵役人等,穿唐衣者勒令出教;穿番衣者,勒令易服出教,均俟鬼女身死之日,攜帶子女回籍。其未回籍之日,不許仍前出洋貿易及作水手。出洋充當番兵等項,應先勒令改業。至買辦、通事,澳夷所必需,但勒令易服出教,不必改業,仍各取具地保、夷目收管備查。其往來夷人之家,仍打鬼辮者,一併嚴行禁止。至現在十九人之外,或有未經查出者,除再密查外,應令自行首明,並飭夷目查明呈報。隱匿者,察出治罪,似亦逐漸清除在澳進教之一法也。抑更有請者,夷人在澳,有必須用唐人之處,勢難禁絕。然服其役即易從其教,苟非立法稽查,必致陰違陽奉,應請飭行夷目及地保人等,將夷人應用唐人之處,逐一查明,造冊具報。歲終出具並無藏留進教唐人甘結。繳查其冊,一年一造。有事故更換者,據實聲明。如此,則稽查較密,而唐夷不致混雜。林先生之子名“林亞離素”,其徒名“李燕那斯”,參見暴煜:《(乾隆)香山縣誌》卷8 《濠鏡澳》。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卷上《官守篇》。
同治十年(1871年2月19日─1872年2月8日)5月31日,澳門教區主教座堂神父安格羅.李美雕(António Miguel Ângelo dos Remédios)在風順堂區去世。安格羅為澳門土生李美雕家族第二代,其祖父母均為華人異教徒,後信奉天主教受洗後成為澳門土生家族,其父安東尼奧.李美雕(António dos Remédios)經商致富,1824年出任議事公局議員,為1822年澳門立憲運動中的重要代表人物。安格羅1792年10月2日生於澳門風順堂區,住水手東街(Rua das Alabardas)11號,位於西灣炮台(媽閣炮台)附近的一幢小別墅。安格羅為澳門主教座堂的本堂神父,在政治上,他屬於自由派,1823年立憲派政府倒台時,他曾隨他父親及同黨到廣州避難。1857-1863年由於熱羅尼莫.馬塔(Jerónimo José da Mata)主教離澳,澳門沒有主教,他與聖若瑟修道院院長勞倫索.古維亞(Manuel Lourenço de Gouveia)神父共同管理教區。工務司司長陸軍中校戈麥斯.奧利維拉(Gomes de Oliveira)針對其資格提出強烈反對,甚至企圖拆除大三巴的前壁及石階。1870年安格羅正式被澳門教區教士及神父代表推選為教區教長。但由於年事已高,他向果阿大主教請求派一名主教來接替其職。1862年12月17日,他榮獲“聖母(Na Sra da Conceição de Vila Viçosa)”勳章。Jorge Forjaz, Famílias Macaenses, Vol. 2, p. 31.
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2月13日─1897年2月1日)12月17日,《澳門政府憲報》發佈著名華商曹有身故消息,其子曹善業為總理家產之頭人。曹有,字應賢,號渭泉、益昌,廣東香山人。先祖移居澳門,漸在澳門繁衍發達。曹有為當時澳門著名華商,其商號為曹存善堂與曹連益堂。為鏡湖醫院創始人。1880年獲葡國國王頒授“聖母金星”勳章;1881年獲清廷欽賜二品頂戴花翎。1896年逝世。有子女多人,善業、善允、善麟、善根、善芬、善琮、善珩、善瑚,以長子曹善業、次子曹善允最為知名。《澳門政府憲報》1880年12月4日第49號及1896年12月26日第52號;曹克安:《家居香港九十年》之序言;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第6章,第294頁,暨南大學中國古代史博士論文,2005年。
民國九年(1920年1月1日─1920年12月31日)12月17日,廣東省政府照會葡萄牙駐廣州總領事:案奉廣東陳省長頒賭博治罪章程,嚴行禁賭,業經照會貴總領事查照在案。查賭博貽害人民,不特風俗日偷,道德日落,務使由賭而貧,由貧而盜,鄉鎮商埠永無治安之望。此次廣東政府不惜犧牲巨大餉源,禁絕害人之賭博,實欲維持地方安寧,振興商務,使通商各友邦咸受其益。惟查澳門地方與廣東接壤,若未將賭博禁絕,必為賭徒巢穴,盜賊淵藪,附近境地仍未安寧,於廣東政府禁賭之令尚多遺憾。夙仰貴國為歐洲文明之邦,而澳門通商大埠,對於害人賭博,必荷協力贊助,一致申禁,使澳門及廣東地方人民日臻安謐。用請貴總領事轉達澳門總督查照辦理。若關於禁賭未盡事宜,有應協商之處,可由廣東政府與澳門政府,並加入有關係之香港政府,酌派委員擇適宜地點,開禁賭會議,妥商辦理,務期禁絕賭博,清除盜賊,安乂地方,振興商務,為此照會。《致西洋總領事照會》[原載《(上海)民國日報》1920年12月17日],轉引自段雲章、倪俊明編:《陳炯明集》(上卷),第526─5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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