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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今日
歷史上的
1524

嘉靖三年(1524年2月4日─1525年1月22日)5月10日,因福建濱海居民交通誘引夷人入貢,危害地方,遂嚴律令:凡番貢夷船,官未報視而先迎販私貨者,如私販蘇木、胡椒千斤以上例;交結番夷互市、稱貸紹財構釁及教誘為亂者,如川、廣、雲、貴、陝西例;攪造違式海船私鬻番夷者,如私將應禁軍器出境,因而事泄律,各論罪。仍通行浙江、廣東,一體榜諭。《明世宗實錄》卷38,嘉靖三年四月壬寅。

1610

明末來中國的一位博學多才天主教耶穌會傳教士。意大利人。1578年(明萬曆六年)3月24日,奉派參加第三十批耶穌會傳教士遠征隊,從里斯本出發前往印度和遠東。應耶穌會巡視神父范禮安的要求,1582年8月7日從印度果阿到達澳門,後被任命為中國傳教士使團領導人。1583年,利瑪竇和羅明堅神父在廣東肇慶傳教,是耶穌會士在中國內地傳教之始。1584年第一次為兩個皈依者洗禮。1589年,他們被趕出肇慶,遷往韶州,繼續傳教活動。1595年經南昌到南京傳教。他初到中國,帶來自鳴鐘、三稜鏡、渾天儀、時晷、地圖等器物和大量西書,開始了明季西學東漸的新紀元。1600年5月19日,利瑪竇在龐迪我神父陪同下,作為葡萄牙使臣到北京準備覲見明朝萬曆皇帝,並以當時作為葡萄牙君主的西班牙國王的名義贈獻許多禮品。1601年1月,第二次到北京準備覲見萬曆皇帝,不久即移居北京,直到1610年5月10日去世。萬曆皇帝特批一塊墓地安葬,表示對他的敬重。利瑪竇精通漢語,博覽群書,深刻瞭解中國的歷史、地理、宗教、法律、經濟、禮俗等情況。他改穿儒服,“見人膜拜如禮,人亦愛之,信其為善人也”。與中國的文人學士、皇室貴族有密切的交往。利瑪竇主張將孔孟之道和宗法敬祖思想同天主教相融合,把四書譯為拉丁文寄回意大利,把西方的自然科學知識介紹給中國學者,推動了東西方文化的交流。利瑪竇在中國居住28年,著作甚豐。1584年與羅明堅神父合編《葡華字典》,1589年編輯《中西字典》,1605年編輯《西字奇蹟》。又與郭居靜神父合作,採用拉丁字母和中文讀音對照的方式編成一部《西文拼音華語字典》。這些工具書的編寫與出版,為後學者開路,使傳教士能克服學漢語的困難。他翻譯《幾何原本》(利瑪竇口授,徐光啟筆錄),這是西方幾何學傳入中國之始,還翻譯和編譯有:《同文算指》十一卷、《渾蓋通憲圖說》二卷、《乾坤體義》三卷、《西國紀法》、《圜容教義》、《測量法義》等。著有《山海與地全圖》、《坤輿萬國全圖》、《華圖奇觀》等。這些著作對中國的天文歷學、算學、地理學、物理學、哲學、醫藥學、建築學、倫理學等都產生重要影響。利瑪竇逝世前,留下的(自題為《論耶穌會及天主教進入中國》)意大利文手稿記載了自1552年第一批耶穌會士來中國直到1610年間在中國傳教的經過,特別是他自己從1582年到1610年的經歷,介紹了他對中國的學術思想和儒家經典的體會,以及對中國的認識,記錄了他再中國和朝野人士的交往。這部書在歐洲引起廣泛重視,被譯成德、英、法等國文字多次出版,使歐洲人對中國的印象耳目一新。

1636

崇禎九年(1636年2月7日─1637年1月25日)5月10日,城市的圍牆和城堡受損嚴重,議事會和市民不得不承認因眾人都負債累累而無法修繕。儘管如此,經商定,贈送給即將巡視澳門的廣東海道一尊大炮,以對他與葡萄牙人的良好合作表示尊敬。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43頁。

1654

順治十一年(永曆八年/1654年2月17日-1655年2月5日)5月10日,順治帝批准平南王尚可喜及靖南王耿繼茂關於荷蘭使者進貢入京的奏章。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1冊第17號檔《禮部尚書胡士安題報荷蘭市貢說未可輕信且與住澳葡人有隙請敕兵部加強沿海一帶防禦本》,第42頁。

1701

康熙四十年(1701年2月8日-1702年1月27日)5月10日,葡印總督羅德里格•科斯達給首任帝汶及索洛總督科埃略•格雷依羅(António Coelho Guerreiro)發出指示,要求減少出售給外國商人檀香木的數量,否則會給澳門商人的貿易造成損失,盡一切可能把最好的檀香木留給澳門的商船。雖然已給帝汶及索洛任命總督,但政治形勢上,帝汶及其周圍島嶼仍然由果阿殖民當局統治。A. Faria de Morais, Subsidios para a História de Timor, Bastorá, India Portuguesa, p. 46.

1768

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2月18日─1769年2月6日)4月18日晚,一夥竊賊在基督徒住宅前溜門撬鎖。五名巡邏隊巡捕上前盤問,他們拔腿就跑,其中一個竊賊方亞貴在其躲藏地草屋裡被捕,不肯就範,年齡較小的巡捕咹哆呢•迪亞斯(António Dias Caldeira)就朝他頭上猛擊一拳,又重重地抽了一記耳光。另一位巡捕黃弗蘭西時咕(João Francisco)也上來幫忙,毆打方亞貴。拳打腳踢之後,將其押往附近的巡捕所。由於方亞貴本來身體就有病,再加上這一頓毆打,幾小時後就死去。後地保向中國官員報案並驗屍,發現在左耳處留有傷疤。20日,議事會收到前山寨與香山縣的來函,說要親自來驗屍並審訊兇手。議事會當時即會同總督開會,要理事官米蘭達•索薩不要判被告死刑,理由是尚未經葡萄牙法律審議。會議決定贈予前山寨與香山縣2300兩白銀作為酬金,請他們協助圓滿解決此案。4月20日香山縣丞堅持要交出兇手,議事會想用錢來結束這個事件。4月21日,香山縣丞繼續堅持,議事會決定讓咹哆呢和黃弗蘭西時咕兩位士兵抓閹決定哪位是兇手。在多次會議之後,議事會給了香山縣官員400兩,他們仍不能平靜,議事會將那位抽到的士兵交給他們處置。4月28日,理事官米蘭達•索薩通知委員會通過每月給予被判處的咹哆呢妻子二兩的補助,這個決定將持續,沒有人提出異議。5月10日,理事官出示了廣州和香山縣官員的命令,他們要在五個被判處死刑的犯人之中做新的審問;犯人們並沒有承認,將他們交給這些官員審問。5月12日據說又來了兩個中國官員。21日,召開議事會第三次會議。香山知縣宋錦親臨澳門,並揚言,如果中午之前不交出兇犯,則要把議事會的通事逮走。常住法官初步調查後向議事會報告說,無法查明誰是真正的兇手。於是請通事佩德羅•彼加多(Pedro de Gouveia Bicardo)協同常住法官和立契官重新調查。他們一致認為咹哆呢•迪亞斯和黃弗蘭西時咕均同死亡事件有牽連,但兩人均未被判為充分有罪,只好抽籤決定命運。第一次得分相同,不分勝負,第二次黃弗蘭西時咕得10分,咹哆呢得6分,澳督沙丹耶下令,將咹哆呢罰款6兩白銀,並送交香山知縣審訊。咹哆呢承認,他對方亞貴擊了一拳並抽了一記耳光。22日,召開第四次會議,香山知縣提出要審訊巡邏隊的五名隊員。理事官來回奔波,從中斡旋,又給知縣腰包塞滿後,並要求知縣不要判咹哆呢死刑,知縣答應在兩廣總督面前為兇手說情。5月10日,香山知縣宋錦再次來澳,還是要求提審五名巡邏巡捕。議事會不同意,也不同意重新提審咹哆呢。並稱,即使真將咹哆呢判死刑,也要根據葡萄牙法律執行。12日,理事官和其他議員繼續同香山知縣交涉。6月3日,粵海關監督強烈要求交出五名士兵。議事會成員與澳關委員在望廈村的縣丞衙署會晤,議事會又贈給海關監督1200兩白銀,又給其他官員400兩。最後仍決定把咹哆呢交出處死,其他人員不交。議員們提醒清朝官員說,1748年兩名巡邏巡捕將兩名華人打死,並沒有判死刑,只判處流放。澳關委員回答稱:上次因判罪太輕,處理此案的官員已被撤職,受到乾隆帝的懲罰。議事會成員要求兩廣總督向乾隆提出減刑,但海關監督回答說,兩廣總督的判決是不得上訴的。代表團帶著壞消息返回澳門。澳督沙丹耶說,由他向葡印總督負責,將巡捕咹哆呢交給清朝處理,他將如實向葡印總督匯報。最後,清朝官員判決于6月4日將咹哆呢“照例用繩勒斃”。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ⅩⅧ, p. 541.指乾隆十三年(1748)的“李廷富、簡亞二案”。 潘日明:《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第113—114頁。中文資料記此事與葡文資料有很大的差距。《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1冊《兩廣總督李侍堯等奏報咹哆呢毆死民人方亞貴按律擬絞摺》,第390—391頁。中文記案件經過為:方亞貴腹瀉,年夜去臨鋪討火,適遇巡夜警察咹哆呢,被按住,並毆打,傷重殞命,援引乾隆八年(1743)陳千輝例,將案犯用繩勒斃。《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1冊《兩廣總督李侍堯等奏報咹哆呢毆死民人方亞貴按律擬絞摺》,第390—391頁。

1780

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2月5日─1781年1月23日)5月10日,葡印總督致澳督高士德的信稱,澳門也同樣實施《募兵法》,該法規定的免役條件亦同樣有效。但澳門議事會認為澳門不宜執行《募兵法》,因為所有的居民都是商人、店員或職員。葡印總督警告澳門議事會不要干涉總督執行《募兵法》,但說明,在葡萄牙船上工作的船員和開設商店並有執照連額營業並從未中斷的人均不征服兵役。還規定:士兵必須連續真正地服役兩年,不得提前退役。期滿後由別人入伍接替。警察所警士編制固定。潘日明:《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第118頁。

1792

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1月24日─1793年2月10日)3月12日,澳門議事會理事官諫咧爐稟稱,有葡萄牙人二名:竇雲山,年三十六歲,帶同師從其學習天文的徒弟王天雲;慕王化,年二十七歲,俱諳曉推算天文。該國王著令伊等赴京效力。4月中旬,他們被送到了廣州。5月10日,乾隆皇帝批准他們赴京。《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1冊《廣東巡撫郭世勳奏報葡萄牙人竇雲山等請求進京效力折》,第509頁;《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澳門同知韋協中為教士竇雲山等赴省事下理事官諭》,第534頁。竇雲山、慕王化,其西文名不詳。

1797

清嘉慶二年(1797年1月28日─1798年2月15日)5月10日,澳門土生葡人下級神品修士亞歷山德勒•佩雷拉(Alexandre António Pereira)請求任命他為葡文初級學校(即公共學校)教師。議事會不予受理,此案交由葡印總督處理。12月28日,葡印總督告知, 亞曆山德勒請求任讀寫算教師之時,因若阿金•洛佩斯(Joaquim Lopes)神父放棄此職,此職位正好空缺,結果由勞倫索•巴羅斯(Lourenço Luís de Barros)擔任。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ⅩⅧ, p. 716.

1837

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2月5日─1838年1月25日)5月l0日,香山欖山書院主講蘇鴻應曾任內閣中書香山人鄭夢生之邀,同李容齋、吳淵海、何槐林等香山友人遊歷澳門,並留下兩首澳門詩。《丁酉四月初六日》:中原一線抵遐陬,宛似芙蓉出水浮。絕島有天皆化日,夷人無地不巍樓。羈縻可想垂裳略,密邇應煩食肉謀。控制撫綏原匪易,莠良難辨是諸酋。《登媽閣最高頂望海》:曾向錢塘眼界寬,今登媽閣得奇觀。古榕蔽日天為窄,怪石崩雲地特盤。島外帆檣遙有影,空中蜃氣寂無端。何人大字磨崖勒,覺盡南溟海不瀾。蘇鴻:《侶石山房詩草》卷3,第10頁,章文欽:《澳門詩詞箋注(明清卷)》,第332—333頁。

1841

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1月23日─1842年2月9日)5月10日,有300隻以上的漁船聚集在澳門內港,將自己武裝起來以應對海盜侵擾。清政府無力抵禦海盜和為漁民提供保護,對他們採取的自衛措施予以認可。Chinese Repository, Vol.11, No.11, p.582.

1851

咸豐元年(1851年2月1日─1852年2月19日)5月10日,澳門政府頒佈法令,宣佈開徵私鹽銷售稅。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08頁。

1863

同治二年(1863年2月18日─1864年2月7日)5月10日,巴蒂斯塔‧塔薩拉(António Baptista Tassara)少尉率領一支由3名少尉、188名士兵組成的團隊搭乘“炫目(Deslumbrante)”號船從里斯本出發駛往澳門,以增加澳門的駐軍力量。經過近四個月的航行,於9月4日到達澳門。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51、153頁。

1875

光緒元年(1875年2月6日─1876年1月25日)5月10日,教宗任命勞倫索‧古維亞神父為澳門主教管區教長,取代明德祿神父;而7月10日,明德祿神父則被任命為聖若瑟神學院院長,取代劉易斯‧嘉華路神父。但同年11月22日,明德祿神父又被任命為帝汶傳教團巡視員。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 3, p. 391.

1879

光緒五年(1879年1月22日─1880年2月9日)5月6日,先是有入葡籍之華人聯名稟求葡萄牙政府,華人身後所遺物業,照華人風俗事例而行。澳門總督據情奏請,於是日得接部文,稱已獲批准。其後,華人入大西洋籍,在澳門居住者,所遺物業應照華人風俗事例辦理,惟如有入籍時或入籍後,有稟求將所遺物業要照大西洋律例辦理者,方照大西洋律例而行。《澳門政府憲報》1879年5月10日第19號。

1882

光緒八年(1882年2月18日─1883年2月7日)5月2日,澳門華政衙門批准爆竹商人梁亞喬、梁六朝在望廈帽圍內第11號並13號之屋開設爆竹廠。該屋四至:北向望廈路,南向田汲水塘,東向田並爛屋,西向該屋界街巷。5月10日,又准梁若京(Joaquim Leong)在二龍喉花園馬路味先地花園內開設“吉祥聲”爆竹廠。該園四至:北向望廈廟之田,南向馬路,東向黃允花園,西向亞涼花園。《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5月6日第18號。《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5月13日第19號。

1894

光緒二十年(1894年2月6日─1895年1月25日)2月7日,英國耶穌會士威廉‧阿克賴特(William Arkwright)神父抵達澳門。阿克賴特神父1862年1月26日生於利物浦,1880年加入耶穌會,先在葡屬非洲傳教,到澳門後,於1894年5月10日被任命為聖若瑟神學院教師,教授商業課程,直至1910年被驅逐。他在神學院任教期間,培養了許多優秀學生,學生遍佈上海、香港、日本及新加坡從事貿易工作,為澳門及遠東的商業發展作出了貢獻。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8, pp.282—284.

1896

光緒二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1896年5月10日)會議紀錄,前山軍民府發來分局存案──光緒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1896年4月5日)告示。

1899

《知新報》第八十六期刊登《李中堂籌議山東黃河大加修治辦法十條》、《日人欲經營韓國》、《英俄議分中國權利》、《商人耻烟漏卮》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1903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1月29日─1904年2月15日)5月10日,華商陳厚賢及李鳳池、施兆榮、施鵠臣、陳詒光等投得承充煮鴉片煙並將熟膏在澳門、氹仔、過路灣發賣及出口生意權利,承充以9年零10個月為期。自1903年9月1日起至1913年6月30日止。承充之價,系每年334000元,每元七二兌,分12個月上期繳納。《澳門政府憲報》1903年5月16日第20號。

1907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2月13日─1908年2月1日)5月10日,澳門葡人羅嗹嗉(Eduardo Grilo Lourenço)控告曹善業按揭一案,經澳門按察司判定將已經查封之各屋業出投,招人承買。總計在三層樓上街、風順堂街、皇家新街、新步頭街、果欄街等20餘處,估價銀約94686元。《澳門政府憲報》1907年5月18日第20號。

1907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2月13日─1908年2月1日)5月10日,署理總督白朗谷命令工務司執行衛生委員會第184號建議,即撤出龍田村街區居住的所有居民,並放火燒毀該街區,以阻止傳染病蔓延至二龍喉兵營。因龍田村系由填海造地,衛生狀況極為糟糕,導致該區出現多種傳染病。阿豐索:《澳門的綠色革命:19世紀80年代》,載《文化雜誌》第36—37期,1998年。

1911

清宣統三年(1911年1月31日─1912年1月18日)5月10日,澳門政府按察司將時豐銀號倒盤人林含蓮所屬物業出投發賣。其中包括板樟堂街、河邊新街、陳樂里、皇家新街、蓬萊新巷等六七十處房屋,共計值銀約12萬餘元。其中位於澳門最中心的街道板樟堂街的房產即達7處之多。《澳門政府憲報》1911年4月9日第15號。

1915

民國四年(1915年1月1日─1915年12月31日)5月10日,澳督嘉路米耶向殖民地事務部呈送《澳門省組織章程草案》。該草案遵照並闡明了海外省行政及財政自治法律大綱,同時還在實施部分採納了1907年制定的莫桑比克組織章程和1912年制定的安哥拉及莫桑比克組織章程議案中的許多規定,內容涉及重組總秘書處、公共工程司並主張取消澳門市政機構等措施,目的在於建立一個樸實的、善於精打細算的和有最高工作效能的行政組織。這是葡萄牙對澳門“殖民地”政治、行政、財政和市政組織及其運作作出最詳細規定的第一份章程。由澳督嘉路米耶親自負責起草完成,他在送呈《澳門省組織章程草案》時,還向殖民地部長遞交了一份反映澳門政府管治澳門理念的重要報告。在報告中,嘉路米耶提出了對澳門政府機構進行改革的新建議,即總督之下,設立總秘書處(輔政司)、財政司及公共工程司三大機構。華人事務處(華政衙門)及醫療衛生處均屬輔政司管轄:華人事務處主要職能是負責培訓傳譯員和筆譯員,負責組織譯員將官方葡文文件筆譯成中文;醫療衛生處儘管歸屬輔政司,但享有特有的行政管理權和自治職能。將郵政服務部門劃歸公共工程司管轄。另外,除保留兩個職能專屬總督權限範圍的軍事處及海軍處外,提議成立警察處,警察處不屬輔政司而由總督專轄、澳門軍事處和海軍處均應由一位上尉級的軍官擔任處長。設在氹仔和路環的公事局則由軍隊司令負責管理。總督之下的第一個行政機構即政府委員會,政府委員會成立原則與政府各部門的組織原則相同,提議由包括總督在內的11人組成,其中5名公務員委員,即總督、大法官、輔政司、財政司及公共工程司,6名非公務員委員,即4名市政廳選舉議員和2名官委華人代表。華人代表的條件必須是在華人社群中最有影響且有為社會服務的強烈願望的人。總督之下還設立一防務委員會,由總督主持,由高級軍官、司令員及軍事處和海軍處的處長組成,其基本任務是研究澳門的軍務與防務,避免軍事機密向外界洩露。最後,嘉路米耶在報告中提出建立城市改善委員會,取代市政廳。因為在同一城市存在兩個行政機構顯然對公共事務的推進與殖民地的發展有危害作用。嘉路米耶對於允許華人參與政治事務是持保守態度的,他清楚知道華人參政後給葡人統治所帶來的衝擊,他沿用殖民管治的手法,要將澳門的管治權永遠掌握在葡人手中,將華政衙門隸屬輔政司,將1912年表決通過的政府委員會的4名華人代表減至2人,取消市政廳等措施均是其限制華人參政理念的表現,正如他本人所言:“華人結社勁頭是很大的,而他們的官員對他們的影響則還要大,如果要保留市政廳,中國人肯定會進入的,這樣,廣州的官員就將名正言順地管治澳門。”葡萄牙外事部外交歷史檔案檔11《1915年5月10日澳門總督致殖民地事務大臣關於澳門組織章程的報告》,參見卡洛斯. 高美士.貝薩:《澳門與共和體制在中國的建立》,第103─125頁。

1916

民國五年(1916年1月1日─1916年12月31日)9月5日,澳督嘉路米耶任職期滿返回葡萄牙,改由輔政司曼努埃爾.羅查(Manuel Ferreira da Rocha)署理總督。嘉路米耶離開澳門時,眾多市民前往碼頭送行,並致信盛讚其為人誠實正直,做事深思熟慮,有勇有謀,紳商盧廉若第一個簽名。嘉路米耶總督在任期間,積極著手進行政治改革,開展大型建設工程,鼓勵慈善和公益事業,對澳門城市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政治改革上,建立了市政警察,在市民中招募自願民兵,並在聖塔克拉拉軍營進行訓練。同時根據軍部關於澳門保安的展覽,頒佈了新的警報指引,代替了1910年的舊系統,在保安方面,秘密警察和駐紮在嘉思欄兵營的消防部起了重要的作用。其時,殷理基.施利華(Henrique Nolasco da Silva)將一部汽車撥給消防隊用,這是澳門出現的第一批汽車之一;之後,嘉路米耶又在英國購買了汽車泵,並任命卡洛斯.洛培斯為消防隊長。再者,總督向殖民地事務大臣遞交了澳門的組織憲法,之後,又於1915年5月10日遞交一份非常重要的報告,希望精簡政府,縮減費用,加快運作速度,減少秘書人數,成立政府委員會,沿用傳統的澳門市政廳之名,並且希望大膽取消其市政職能。城市建設上,成立港口工程行政委員會秘書處,從新加坡購買工程材料,並預留120萬澳門元鉅款撥付港口工程;又為港務局購買5艘小艇,其中1艘以其妻貝爾塔(Berta)的名字命名;用無線電報聯絡氹仔和路環;為了使澳門衛生和清潔狀況得到改善,剷除聖美基山,重建華人社區,修建寬闊而通達的馬路,重建華人市集並將南灣和內港碼頭連接起來。同時,又重建幾乎廢棄的總督府,重修市政廳大樓,清潔了城市,包括現在的三盞燈前地;開闢了新馬路,開辦了學校,以及在塔石和橫琴島修建了樓房。社會福利上,修建一組樓宇交由澳門仁慈堂負責,免費收留窮苦的家庭;又在橫琴島修建一座麻風病院,協助鏡湖、仁伯爵以及白馬行醫院。此外,他在澳門還控制了鴉片的生產與出售。《中華民國五年拱北口華洋貿易情形論略》(1917年2月24日),載莫世祥等編譯:《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1887─1946)》,第294頁;卡洛斯.高美士.貝薩:《澳門與共和體制在中國的建立》,第24─25頁及第28頁。

1939

民國二十八年 (1939年1月1日-1939年12月31日)5月10日,葛古諾訪日雖然未能簽署正式協議,卻引起日本乃至國際報界的巨大反響,紛紛謠傳澳日之間已簽訂一項合作協定,通過協定,葡萄牙將以承認偽滿洲國來換取日本政府為澳門政府提供某些優惠,為此,葡萄牙駐華公使萊佈雷•利馬 (Lebre e Lima)正式照會國民政府外交部,對此加以闢謠。22日,國民政府外交部部長王寵惠予以回復,相信在澳門與外國的關係上,葡萄牙會適當考慮到中葡之間的坦誠關係。Arquivo Histórico-Diplomático do Ministério dos Negócios Estrangeiros, 2º PA48, M217, 《葛古諾訪日報告》,轉引自金國平、吳志良:《抗戰時期澳門未淪陷之謎》,載《鏡海飄渺》,第162頁。

1956

1956年5月10日,澳門郵電局發售八枚“地圖郵票”,重現了澳門半島和氹仔、路環兩島形象。

1972

1972年5月10日,澳門電力公司成為生產、輸送、分配和售賣澳門電力的專營公司。

1975

拍攝時間:1975年5月10日 山頂醫院醫護人員:李立安衛生司長(前排左四)、奧美德婦科醫生(前排左二)、江世生口腔科醫生(前排左五)、白德雅眼科醫生(前排右一)、盧雅拔耳鼻喉科醫生(中排左三)、李治醫生(後排左二); 本院領導:郭信堅副院長(前排左三)、饒不辱(前排左一)、梁志輝(前排左六); 後排:馬正榮(左一)、周金陵(左六)、黃國典(右一)。

1991

1991年4月23日,新任澳督韋奇立(Rocha Vieira)在里斯本就職。5月10日,澳督韋奇立抵澳履新。

2003

2003年5月10日,本澳發現首宗非典型肺炎。一名日前由斗門返澳求診被隔離的29歲冷氣技工證實感染,曾與患者接觸的5名醫護人員,被安排入住黑沙青年旅舍青年營。非典型肺炎跨部門應變小組指揮中心即時啟動。

2020

隨着“澳門健康碼”與“粵康碼”互認的系統於2020年5月10日早上10時開通。需進入內地的市民,只需完成簡便的互認操作流程,藉提交並生成的“粵康碼”前往廣東省;同樣地,入境澳門的人士完成互認操作流程後,系統按照防疫工作指引,給出綠、黃、紅三個顏色的“澳門健康碼”;入境人士進入澳門口岸時,向澳門衛生局工作人員出示“澳門健康碼”綠碼即可。

2020

“澳門健康碼”與“粵康碼”互認系統於2020年5月10日早上10時開通。“澳門健康碼”存有核酸驗測結果資料,相關資料於轉換時會跳轉到“粵康碼”,同樣地,“粵康碼”的核酸結果也會自動跳轉到“澳門健康碼”系統中。需進入內地的市民,可登入“澳門健康碼”系統,在成功生成“澳門健康碼”後,按“下載個人資料申請粵康碼”按鈕,填寫回鄉證編號後,點選知悉將離開澳門健康碼並轉接到粵康碼,並同意將上述信息加密傳送到粵康碼用戶界面。 然後按“向粵康碼申請轉碼”按鈕,頁面自動跳轉到“粵康碼”指定網址,填寫申報資料,提交並生成在廣東省使用的“粵康碼”。同樣地,入境澳門的人士完成互認操作流程後,系統按照防疫工作指引,給出綠、黃、紅三個顏色的“澳門健康碼”;入境人士進入澳門口岸時,向澳門衛生局工作人員出示“澳門健康碼”綠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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