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1月25日─1611年2月12日)5月11日,利瑪竇在北京去世,終年58歲。利瑪竇逝世後的兩天里,弔唁的人群川流不息,其中很多是明朝的官員。人們向這位神父、一個不再是外國人的外國人,也是一位對中國人的思想和感情都具有強烈吸引力的人表示敬意。在龐迪我、李之藻等人的努力下,在內閣首輔葉向高的支持下,萬曆皇帝御賜祭葬,特批北京阜成門外二里溝滕柵欄墳地,以示對這位外國人的敬重,並於次年11月1日下葬。後此墓地即成為北京葡萄牙教士公葬之所。此後,利瑪竇的老朋友順天府尹王應麟在墓旁立了一塊碑,碑上記錄了利瑪竇的生涯及利瑪竇給中國社會帶來的非同一般的深遠影響。裴化行稱:中國社會悼念的是一位完全被他們接納的西方博學者——利瑪竇。鄧恩:《從利瑪竇到湯若望:晚明的耶穌會傳教士》第6章,第90—91頁。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2月19日-1720年2月7日)5月11日,多明我會會士安東尼奧.布拉塞雷斯(António dos Prazeres)修士致函議事會,說已經爭取到葡王若奧五世的援助,決定向澳門運送120件武器、300桶火藥和50名士兵,並任命了由他提名的前任澳督馬玉為赴中國使節。國王答覆的事項如下:1.關於請求准許派遣運載中國商品的船隻駛往非洲、美洲和葡萄牙各港口城市和陸地的權力,但自願繳納王家稅收。覆函稱:國王批准在五年期限內,每年可像公司那樣經巴西駛抵里斯本。但禁止運貨物去安哥拉,禁止運載王國或巴西的黃金和白銀,禁止在果阿出售貨物。除此以外,議事會必須每年向果阿派出兩艘船隻,以便使該市稅收不至於流失,而這些船隻甚至應在前往巴西王國的船隻之前離開澳門。2.關於派使團赴清朝事宜,國王表示同意,並任命了澳督馬玉率領該使團。但條件是,該使團之費用由澳門市負擔。3.議事會請求王室協助克服荷蘭人的困擾,荷蘭人向抵達馬六甲港的船隻徵收沉重的停泊稅。國王對此僅表示盡力而為。4.議事會請求取消澳門市主教的薪俸,並將就此事可能致函印度總督。5.有關為澳門各城堡申請的火藥和彈藥,將訓示果阿財政總管,讓其“從本國王的庫存中以通常價格售予澳門”。6.議事會請求有權提出澳門城堡兵頭的三人名單,由王室從其中任命一位。對此,國王強調:“應按以往做法辦理。”7.議事會建議任命澳門人士擔任索洛島和帝汶總督。國王則拒絕了此建議。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223; 雷戈:《澳門與巴西的直接關係:一個不可實現的夢想》,載《文化雜誌》第22期,1995年;Arquivos de Macau, 3a série, Vol.9, pp.10—11.
雍正十一年(1733年2月14日-1734年2月3日)5月11日,因有廣東右翼鎮總兵李維楊上疏請將泊於黃埔的洋船移泊澳門之議,廣州左翼副都統毛克明上奏建議,認為所有外國商船不必全部移泊澳門。理由有六:(1)澳門乃葡萄牙長期租住的地方,英國等國商人與葡萄牙人素來不睦,將商船長期停泊澳門,實難相容;即使偶過其地,也必添兵防範。如果強令外國商船聚泊一起,勢必滋生事端。(2)澳門十字門颶風時作,洪濤巨浪,不便稽查。(3)洋商一般要繳納船鈔與貨稅,澳門葡商只需繳納正稅船鈔。如果所有洋船混泊一起,不便管理。(4)洋人素性強悍,灣泊黃埔內地,法令森嚴,口隘把截,尚知畏懼,凡應稅貨物,稅銀不清,不能揚帆長往。若十字遠在外洋,毫無阻擋,去留聽彼自專。(5)澳門葡人貨船到岸,俱將貨物搬運回家,臨賣方輸正稅,非如別處洋船,一經貨運上行,即照數輸稅者可比,洋人心性刁巧,加以奸惡牙行人等引誘勾通,或寄頓搭買,或減價私買,混淆影射,無從鑒別,正課坐見虧缺。(6)洋面寬闊,巡艇既難灣泊,防守不得懈弛,非增添巡役人等,海面多設槳船,山頂建立炮位不足以資捍禦,而糜費錢糧,不可勝計。雍正帝朱批:“汝所陳不便,皆稅務錢糧之不便,未念及地方永遠之便與未便也。”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廣州左翼副都統毛克明奏請洋船不必移泊澳門外洋之十字門以免貽誤稅課摺》,第177—179頁。按:毛克明的奏摺存在一個問題,李維楊奏摺明明是稱將外來洋船與澳門夷船仍照舊例泊於“澳門海口拉青角地方”,而這拉青角即是“上至沙籬頭,下至娘媽閣”的“澳門河”。很明顯,這拉青角即是指“內港”。乾隆元年廣東提督張浦亦稱“澳門拉青角原設立過監督公署”(《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廣東提督張浦奏請仍令外來洋船照舊於澳門內拉青角灣泊摺》,第181—182頁)。監督公署即關部行台,在澳門關前街一帶,亦即內港旁。不知為什麼毛克明奏摺卻稱至澳門十字門外洋停泊。
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2月17日─1837年2月4日)5月11日,由葡萄牙政府推行取締各種宗教修院的法令在澳門實施,給澳門教育帶來致命的打擊。修道院關閉,也直接導致學校的關閉。因為澳門除了修道士外,並無真正的教師。至本日,葡印總督通知澳門總督,有兩位前往帝汶的奧斯定修士若瑟·布蘭當(José Maria Brandão)和安東尼奧·博特略(António Boetlho)途經澳門。議事會希望抓住機會重新建立學校,聘請他們當教師,設立葡萄牙語語法課程。兩位修士於1839年才抵達澳門,雖然他們接受了議事會的邀請,在其逗留澳門期間從事教學工作,但葡印政府派遣他們是去發展帝汶的教育而不是澳門,故在當年,他們即與帝汶總督萊昂·卡布雷拉(Frederico Leão Cabreira)上校一起離開澳門。Manuel Teixeira, A Educação em Macau, pp.10—14.
光緒八年(1882年2月18日─1883年2月7日)7月20日,澳門公物會與玉生(Ioc-Sang)、枝山(Chi-San)訂立承接供辦牛肉之合同,以一年為期,係自7月26日起,擔保人為順合劉田。向來澳門發賣牛肉,皆是在公物會招人承充。上年2月14日,澳督發佈第42號之札諭,禁止在公物會承充販賣牛肉。該年5月11日,奉到第30號上諭批准。不料,施行以來,澳門所賣牛肉顯有不敷日用及價昂不佳,以致澳門商民聯稟僉稱街市販賣牛肉諸多掣肘,民人日久受屈不少,懇速設法以除此害。據查販牛來澳,實因艱難,是以舊承充人幾於包攬,似有壟斷生意,從中作梗,以致供辦極少。澳門政府不得不重新招人承接供辦牛肉。《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8月20日第32號,第281-282頁;《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7月13日第27號第一附報,第228-229頁。
光緒十四年(1888年2月12日─1889年1月30日)5月31日,里斯本葡萄牙國王諭旨:據華人盧九稟稱,年已逾壯,在澳門居住已曆三十餘年,置有產業,今請隸入西洋旗籍等情。朕覽該盧九所呈出各憑據,與所稟相符,按本國民律之十九款,該盧九可隸入本國旗籍,朕今特行批准。該盧九呈出戶部首1888年5月9日收印厘單,已據將領給本諭旨之費用116769厘士繳訖。此諭旨由吏部尚書嘉士度奉大君主1888年4月27日淮盧九入本國籍之旨意撰擬呈進,本日該盧九已在里斯本戶部首司將費用5300厘士繳訖。吏部首司奇瑪簽名,戶部首司賓爹喇用印,注收印厘5000厘士,1888年5月11日。《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3冊《葡國君主批准盧九入葡籍諭旨譯文》,第750—751頁。
《知新報》第五十二期刊登《歸責外務》、《思求公議以抗俄德》、《仇鬭陋俗》、《意國飢亂》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宣統元年(1909年1月22日─1910年2月9日)5月11日,澳門華商蕭瀛洲、李鏡荃、趙立夫三人呈請澳門政府,請求批准開設華商會,並附《擬設澳門商會章程》共41款。其稟文如下:具稟人蕭登、李鏡荃、趙立夫稟,為澳門開設華商會所乞恩批准實行事。竊澳門商情離散,團體不結。訪之近地遠地,商會林立,大收效驗。今澳門集眾議,援例仿行,得以聯絡商情,共圖公益,誠當今之急務也。茲議訂商會章程四十一款,公舉三人領銜,代闔澳商民人等親詣憲轅,將各章程面呈,乞恩批准並轉稟大西洋大皇帝,一律照準施行,實為德便。宣統元年(1909)三月二十二日,華商會設立不久,即被葡萄牙中央政府撤銷。費成康稱:“20世紀初期,在清政府鼓勵各地商人組織商會聯絡商情、振興商務後,經澳葡當局批准,他們也設立了華商商會。該會‘交通上下之情,華人稱便’。里斯本政府卻堅持歧視中國商人的殖民主意政策,下令撤銷該會,改設葡萄牙商會。‘葡會,章程規定,凡是不入會的商店,皆不得視為商業,企圖以此來迫使華商入會。大部分華商不甘屈服,卻拒絕加入。不過商務方面發生糾紛時,由於沒有商會調解仲裁,他們只能請澳葡法庭去審理,而澳葡法庭‘判斷紛歧’存在很多弊端,致使華商十分憤慨。”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民政廳檔案,1909年第9/A,轉自婁勝華:《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意體制解析》,第240頁。費成康:《澳門四百年》,第409頁。
民國三十七年 (1948年1月1日-1948年12月31日)5月11日,澳門聖若瑟修道院教師、耶穌會士費爾南德斯‧費利喇 (Manuel Fernandes Ferreira)神父因患重病遂乘“洛倫索‧馬克斯 (Lourenço Marques)”號郵輪返回葡萄牙休養。費利喇神父1864年4月5日生於葡萄牙弗利亞鎮 (Vila Fria),父親是當地富有的莊園主。1889年加入耶穌會,1897年前來澳門,並在聖若瑟修道院任教。1899年9月前往帝汶傳教,至1910年被驅逐至印度。1929年返回澳門,1930年3月開始擔任聖多明我葡萄牙教義會 (Catequese Portuguesa de S. Domingos)會長及聖若瑟修道院教師。1934年4月28日至1948年5月9日,一直負責編輯出版《宗教與祖國》雜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由於資金短缺,費利喇遂挨家挨戶募捐,維持《宗教與祖國》雜誌的正常刊行。費利喇神父是一位孜孜不倦的佈道者,他的傳教方式獨特而深入人心。其著作有《天主教義概要》及《宗教史概要》等。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 8, pp. 288-289.
2003年5月11日,由體育發展局、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及澳門體育界聯合主辦,由民政總署、治安警察局、消防局、衛生局及土地工務運輸局協辦的“防炎滅蚊保平安宣傳大行動”,於5月11日上午10時擧行,以醒獅隊巡遊、派發防炎滅蚊宣傳單張及酒精濕紙巾的形式,共同向市民進行防炎滅蚊的宣傳活動。主辦單位在全澳及路氹12個地點,同時進行有關宣傳活動。在每個起步點設有簡單的開步儀式,12條路線安排如下(由起點至終點): 一、何賢公園↓皇朝區↓新口岸區↓葡京↓西灣安記。 二、媽閣廟前地↓下環街↓內港至十六碼頭↓司打口↓福隆區↓新馬路↓爐石塘。 三、康公廟前地↓草六↓營地街↓十月初五街↓沙梨頭海邊街↓內港十六號碼頭↓水上街市。 四、三盞燈休憩區↓高士德馬路↓紅街市↓提督馬路↓水上街市。 五、三盞燈休憩區↓美副將大馬路↓雅廉訪馬路↓俾利喇街↓新橋。 六、大三巴牌坊腳↓板樟堂↓白馬行↓水荷雀區↓士多紐拜斯大馬路。 七、議事亭前地↓新馬路爐石塘口↓南灣區↓葡京。 八、祐漢公園↓祐漢新村↓黑沙環第一至第七街。 九、筷子基球場↓和樂街↓白朗古將軍街↓青洲街。 十、臺山街市休憩區↓臺山中街↓青洲大馬路↓李寶樁街↓巴波沙大馬路↓關閘馬路。 十一、氹仔花城公園。 十二、路環馬忌士教堂前地↓路環坊會↓黑沙村↓九澳村。圖為六號路線起步,攝於大三巴牌坊腳。
澳門新冠肺炎疫情開始時,各中小幼學校正值農曆新年假期,鑑於疫情形勢嚴峻,政府宣佈無限期停課,並實施停校不停學措施,防止疫情進一步蔓延。經過多番波折,超過13,000名高中生最終於5月4日復課;約14,000名初中生於5月11日復課;約16,000名高小學生於5月25日復課;18,000名初小學生則分別於6月1日和6月2日復課。中學老師梁小姐:“其實‘停課不停學',變相就好像24小時工作的模式,因為第一,同事之間要協調溝通,IT(資訊)同事要線上支援我們去處理教學、功課的事項,第二就是學生也變到會24小時問老師有關功課安排,如:明天的功課是否要交、什麼時候要交、用什麼模式交,其實老師也要在網上與學生交代如何交功課等,所以(措施)實施了兩個星期,大家都在摸索用什麼模式,也在調整步伐,因為我也見到局方都勸籲(教學)內容要較溫故知新,要用活潑、輕鬆的模式,我想大家都在摸索‘停課不停學'的概念究竟該如何操作。”
澳門新冠肺炎疫情開始時,各中小幼學校正值農曆新年假期,鑑於疫情形勢嚴峻,政府宣佈無限期停課,並實施停校不停學措施,防止疫情進一步蔓延。經過多番波折,超過13,000名高中生最終於5月4日復課;約14,000名初中生於5月11日復課;約16,000名高小學生於5月25日復課;18,000名初小學生則分別於6月1日和6月2日復課。有關學習進度方面,教育暨青年局強調停課期間學校可因應實際情況,適當提供學習內容,彈性處理不同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習所需;而停課期間的學習內容,不進行測驗及考試,亦不計分。復課後,因應疫情的停課日數,不主張於一段時間內補回或壓縮教學,局方代表表示整個教育階段時間充裕,本澳優勢是“一條龍”教學,學校可規劃教學進度,在下一學段補回關鍵內容。如學校自行評估認為有需要補課,可以考慮延長學年時間;倘學校安排學生進行補課,宜以輔助保底方式處理,最終以學校自主為原則。此外,就疫情的發展,局方對復課安排有不同的預案,如果疫情使該學年無法復課或個別階段無法復課,局方傾向於給予學生升班,有關相關意向,收到學校的意見都表示認同。
澳門新冠肺炎疫情開始時,各中小幼學校正值農曆新年假期,鑑於疫情形勢嚴峻,政府宣佈無限期停課,並實施停校不停學措施,防止疫情進一步蔓延。經過多番波折,超過13,000名高中生最終於5月4日復課;約14,000名初中生於5月11日復課;約16,000名高小學生於5月25日復課;18,000名初小學生則分別於6月1日和6月2日復課。有關校園的防疫措施,各校均嚴格及有序地按照教育暨青年局的復課指引執行各項防疫措施,包括消毒校園、加強校園衛生和進行復課演習,學校教職員及跨境學生均通過核酸檢測;此外,學生要配戴口罩,並在進入校園前消毒雙手、準備健康聲明和體溫檢測等,部分學校更設置隔離觀察區處理有身體不適的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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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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