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記憶”開站六周年,以“六六無窮‧探索不同”為主題,推出多項周年系列活動,展現“澳門記憶”豐富精彩的資訊,引領大眾探索不一樣或有待了解的澳門。誠邀市民參與,成為建構“澳門記憶”的一份子。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1月31日-1700年2月18日)8月26日,英國私商組建的“英國公司”派商船“麥士里菲爾德(Macclesfield)”號在船長約翰•赫爾(John Hurle)和大班羅伯特•道格拉斯(Robert Douglas)的率領下駛抵澳門。葡萄牙人和中國官員都對英國商船的到來表示歡迎,並保證盡力方便他們去廣州的貿易。9月2日,曾經當過“王商”的洪順官(Hunshunquin)從廣州來到英商船上,提出要包購英商的船貨。5日,大班羅伯特•道格拉斯上岸拜訪廣東行商施美亞(Shemea)。7日,海關監督從廣州來到澳門。8日,海關官吏丈量船隻。9日,海關監督通知說,“麥士里菲爾德”號是二等船,本應收費1200兩。為了表示對英商的優待,海關監督命書吏改為三等船,只需繳納600兩。後海關監督又將收費減免1/5,則所交船鈔是480兩。羅伯特•道格拉斯得知海關監督態度良好時,要求發給其三張執照,一張准許所有商人都可以自由和他交易,一張准許他前往廣州,一張允許他將船開入廣州。這三個條件均得到海關監督應允。14日,羅伯特•道格拉斯駕船離澳赴廣州。19日到達。在廣州,羅伯特•道格拉斯住在洪順官的寓所。經過兩三天的討論後,大班們決定與洪順官簽訂合約,並將他們帶來的部分貨物賣給洪順官,共售得白銀36000兩,折合為1.2萬英鎊。回程時購買的貨物有:生絲69.5擔,水銀110擔,松蘿茶160擔,白銅250擔,麝香245兩,胡椒1000擔,扇10萬把,茶桌、鑲貝珠360套,金塊776.5兩及價值13075.8兩銀的絲綢和價值1147.46兩銀的瓷器,總成本為44928.64兩白銀。羅伯特•道格拉斯這一次來中國的貿易是一次成功的貿易。不僅受到中國海關監督的友好歡迎,丈量船隻的條件也非常優惠,他按照東方式的慣例送禮,但沒有受到勒索,他在優惠的條件下將他的全部貨物以信用方式售給一位體面的商人,並訂約購回貨物,滿載而歸。這是英國人第一次在中國成功進行的商業活動,從此開始了英國人在廣州與澳門開展貿易的新週期。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86—97頁。
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1月24日-1717年2月10日)9月7日,兩廣總督趙弘燦派一名官員下澳,接會天文的戴進賢及會天文並會彈琴的嚴嘉樂進京。9月11日,乘官船離澳至廣州。9月21日,清朝欽差大使李秉忠等人到達廣東,並到肇慶向兩廣總督趙弘燦傳旨:“西洋人無照者不許出境。”隨後,由兩廣總督趙弘燦家人陪同至澳門購買西洋物件。10月22日,通曉天文的倪天爵從澳門趕至廣州。11月9日李秉忠攜三名天文學家戴進賢、嚴嘉樂、倪天爵離廣州進京。《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 《廣東巡撫楊琳奏報伴送手藝人及西洋人進京並到粵洋船數目摺》、《兩廣總督趙弘燦奏報遵旨傳宣西洋人無照者不許出境李秉忠已赴澳門尋買西洋物件並續到澳門船數摺》,第110頁;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第669—670頁;嚴嘉樂:《中國來信(1716—1736)》,第26—30頁。
雍正五年(1727年1月22日-1728年2月9日)9月7日,澳門的普通法官拒絕承認新任王室大法官莫雷拉.蘇沙的權威。莫雷拉.蘇沙抵澳後,又處處壓制澳督巴力度,並召集一批人調查議事會和總督,收集他們的過失。葡印總督擔心莫雷拉.蘇沙這樣做會引起澳門的混亂,遂下令將其召回果阿。然而,澳督巴力度趁機報復,卻下令將莫雷拉.蘇沙逮捕,非法地給他戴上鐐銬,還沒收他的個人財產,並於本日將其押送到果阿,引起了澳門司法界的一片混亂。麥德樂大使企圖以自己的威望平息這一事件,他指責澳門政府不受法律約束,只憑個人意願行事,以賄賂解決問題,為所欲為。 徐薩斯:《歷史上的澳門》,第112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13頁。
清嘉慶八年(1803年1月23日─1804年2月10日)9月7日,葡萄牙遣使會士高守謙(Verissimo Monteiro de Serra)和佩雷拉•米蘭達(José Joaquim Pereira de Miranda)神父抵達澳門。方立中:《1697—1935年在華遣使會士列傳》,第560頁;《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下冊《香山知縣金毓奇為查明高守謙、畢學源進京效力等事下理事官諭》,第547—548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5—6頁;中文檔案稱高守謙到澳的時間為嘉慶八年(1803)六月。施白蒂稱高守謙當選為北京主教區主教,誤,高守謙任北京主教的時間是1818年,而不是1803年,當時當選為北京主教者為薩賴瓦(Joaquim de Sousa Saraiva)。施白蒂又稱米蘭達剛剛擔任澳門主教,亦誤,剛剛擔任澳門主教的應為賈廷諾而非米蘭達。
光緒八年(1882年2月18日─1883年2月7日)9月1日,坐落於澳門板樟堂街17號的官立議事公局中心小學(Escola Municipal de Instrução Primária)落成。11月1日,官立議事公局中心小學正式開學,教師為特奧多西斯奧‧羅德里格斯(Teodósio José Rodrigues),月薪50澳門元,經費由澳門議事公局承擔。次年9月,與中央女校(Escola Central do Sexo Feminino)合併,並於9月3日開學。學校分為初級教育和中級教育,初、中教育內又各分低、高兩級。路斯維森特‧耶蘇(José Vicente de Jesus)、派特里西奧‧路斯、瑪麗亞‧多雷斯(Maria das Dores da Costa)及埃特爾維拉‧伊斯瑪麗亞(Etelvra Ismália de Sena)分別被聘為該校中級和初級教育教師。1884年後,中級教育分為低、中、高三級。學校初設於聖若瑟修院內,並由該院負責課程設置。1889年開始有自己的學制,但部分課程仍在聖若瑟修院內教授。1890年9月7日,該校遷往位於崗頂斜路的新址。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27頁。A. H. de Oliveira Marques, História dos Portugueses no Extremo Oriente, Vol. 3, pp. 520—522; Manuel Teixeira, A Educação em Macau, pp. 50—51.
《知新報》第三十期刊登《開儲材館議》、《種瓜防蟲》、《中國將強》、《考求名理》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孫中山——偉大的愛國者、民主革命的先行者,而澳門作為中國與世界交往最早的門戶之一、締造潮流之地,孫中山先生與澳門可謂關係殊深。如其父親早年曾在澳門當過鞋匠,孫中山長大後,1892年於澳門的鏡湖醫院內行醫,成為澳門第一位華人西醫,後又在草堆街創立了中西藥局,訪問澳門時曾在春草堂(現盧廉若公園內)和龍嵩街一帶的寓所下榻,甚至也曾在荷蘭園成立樂群書室作同盟會聯絡活動的據點。而數澳門現存有孫中山先生遺澳痕跡的,就不能不提澳門國父紀念館。澳門國父紀念館位於文第士街1號(昔日龍田村範圍),環球酒店(現已停業)側鄰,為一幢3層高的西式建築,為紀念及宏揚國父“博愛”、“天下為公”之崇高理想而設。該館原址於1918年由孫中山策劃、其胞兄孫眉斥資興建的一座低矮的中式兩層磚屋,用以作為孫中山元配夫人盧慕貞在澳的住所,而國父的女兒及女婿、孫科的兒女、孫眉之孫等亦曾居此。1930年8月,因為受到澳門總督官邸(現在二龍喉公園)的火藥庫爆炸所波及,破壞殊深,孫中山元配盧慕貞當時雖在其內,但所幸無恙。至1932年,政府為此作出了賠償,而國父之子孫科利用賠償金再加上9萬銀元,委託何光來承建,故居才成現狀。整座房屋高約13米,建築面積約1,200平方米,屬伊斯蘭風格,可惜的是原屋的建築風格已不能看到。1952年9月7日盧氏夫人在此仙遊,遺體先葬於舊西洋墳場,及後輾轉運回內地安葬,而其後人亦多四散在外。1956年,故居業權出現風波,皆因該物業已於1951年以孫治強的名義按押給澳門郵政局,且取得葡幣19萬元,後因物業升值,拖欠澳門郵政局達6.6萬多元,澳門郵政局欲將物業交法院拍賣,唯尊重孫中山,並恐事情見報,遂將情況通知與孫中山有密切關係的盧怡若(盧九之子),幾經波折,盧怡若最終解決業權風波問題。1958年4月,故居正式易名為澳門國父紀念館,並由台灣陸委會管理,現由台灣經濟文化中心管理。大西洋銀行曾發行以該館為背景圖案的十元鈔票。國父紀念館原來門前鐵門兩邊鑲鍍着中國國民黨黨徽,1966年“一二.三事件”後,當時的澳門政府發出公告,禁止在澳門懸掛和顯示敵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旗幟、徽章和標誌,並派員至該館將鐵門清拆,以專門訂製的沒有國民黨黨徽圖案的鐵門取代。雖然如此,現在國父紀念館內外的裝修和陳設均保留了當年的原貌,參觀者仍能在紀念館內看到不少有關孫中山和國民黨的物品。如未進正廳先已看到當年于右任所書的“澳門國父紀念館”牌匾,進入正門後,更可看到大堂內不少文物傢具均是孫中山先生在廣州任大元帥時所用過的,這些傢具皆直接由南京運回澳門,非常珍貴。此外館內的“國父史蹟展覽室”及“國父生平圖片室”亦珍藏有孫中山先生在澳行醫時所使用的物品(不少是當年贈與《鏡海叢報》主辦人飛南弟之物)、與先烈們的珍貴合照、手稿真跡等。紀念館內擺放着一座孫中山先生半身像,兩旁豎有中華民國國旗各6面,這裡是澳門唯一一處可以公開展示中華民國國旗的地方。為了加深市民對國父以至台灣的認識,館內亦設有“台灣民俗與建設展覽室”及閱覽室,前者主要通過各類實物、圖片及文字介紹台灣的風土人情,後者則通過相關的書籍和影帶,讓市民對台灣有進一步的瞭解。紀念館內還有“國父元配盧太夫人寢室”及“孫科閱覽室”等專室。紀念館旁的花園,草木扶疏,矗立着一尊國父的全身銅像。該銅像由日本雕塑家牧田祥哉設計,是孫先生之日籍友人梅屋所獻的紀念品。銅像後的牆身上則刻有“天下為公”四個大字,以道出孫中山先生一生的宏願。近年該館除常設展外,亦多有組織書畫及圖片類展覽,不僅具備了歷史紀念功能,還增添了一項文化交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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