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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今日
歷史上的
1684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2月15日-1685年2月2日)8月27日,意大利方濟會士伊大任(Bernardinus della Chiesa )神父經澳門前往廣州。崔維孝:《明清之際西班牙方濟會在華傳教研究(1579—1732)》,第296頁。

1712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2月7日-1713年1月25日)8月27日,交趾王國特使、耶穌會神父龐若翰抵達澳門。先是,耶穌會省區主教米格爾.阿馬拉爾(Miguel de Amaral)神父下令命在交趾支那傳教的龐若翰神父前來澳門,以瞭解耶穌會傳教團在交趾的困境,及商討解決之道;交趾國王明皇阮福淍乘此機會任命該神父為其使節,以便商討重新通商事宜。龐若翰神父抵達澳門,受到了使臣規格的接待。在一位無名氏撰寫的《史實錄》(Colecçao de Vários Factos)裡,作者對歡迎儀式作了更多的細節描寫:使節坐著轎子來了。他後面是四名陪他一起來的身穿民族服裝的交趾人,前面則是分坐三乘轎子的類斯.山治(Luís Sanches de Cáceres)、庫尼亞.埃薩(José da Cunha de Eça)和另一位交趾人。他帶來了一封信,由四名騎著小馬駒的侍從護衛。就這樣,他們來到了城門口,受到了議事會眾官員的迎接,山上炮台裡也鳴響了九聲禮炮。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85頁;潘日明:《唐·若奧五世在遠東的外交政策》,載《文化雜誌》第11—12期,1993年。

1721

康熙六十年(1721年1月28日-1722年2月15日)8月27日,澳門議事會將兩份選舉名單焚毀,重新選類斯.山治為孤兒法官.里貝羅•索薩(Pedro Ribeiro de Sousa)為理事官。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234.

1750

1750年(清乾隆十五年)交趾支那開始宗教迫害。8月27日,27位傳教士被驅趕到澳門。香山知縣張甄陶上《論澳門形勢狀》,提出制澳夷三策。

1811

清嘉慶十六年(1811年1月25日─1812年2月12日)8月27日,葡人啞故先.玉哋唦(Agusto Júdice)將鴉片15箱往鷄頸洋面駁運出口,由判事官眉額帶曆等查明,着人押載前往,不准私行別往。至娘媽閣口,突被巡船攔截,責其走私,將人鎖押,盡貨連船搶去,押進粵海關娘媽閣稅口內。先是,本年六月,啞故先.玉哋唦搭船過澳,隨帶鴉片新號5箱,舊號10箱,報明議事會,暫寄澳門,俟有使船搭往咖喇吧埠頭交售。先經眉額帶曆等聞知,押限回洋,不許停留澳內。九月,眉額帶曆為此事致函中國官員稱:竊等奉差駐澳,攝理夷情,凛遵天朝之法度,亦當自守繩規。顧澳門為華夷貿易之區,洋船進出貨物會歸之所,原有大關內館,又有大碼頭、南灣、娘媽閣各口,出入盤查。例定洋船進澳,必先稟報關口查驗,丈量徵輸,然後任從卸貨。夷人貨物係與華商交易,出入澳口,應由華商報驗,輸稅放行,若夷人與夷人自行成交,並無報關事例。查此黑坭一項,本出外洋,其坭類同山藥,葉裹成團,神消瘴癘,外國流行,每箱裝成四十個,價值千金。四夷裕國通商,咸稱貴重。向聞關例,凡有此坭出入澳口,必須詭報,需索規銀。澳內現有華商接販,開張鋪戶十餘間,混名窯口,交通關口之人,成個成色,常在關前檢驗,出入澳口,並不查拿。甚至巡船包裝,地方文武衙門俱收規用。外夷無知,以非奉禁,帶貨往來,貿易營生,擇利居前,實所難免。茲奉行查,勢着據實,稟懇仁台,詳請大憲,體恤貧夷無知妄誤,血本攸關,行提剖析,究追此貨發給,俾該夷帶出洋交售,以示恩恤,以明公正。《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上冊《判事官眉額帶曆為娘媽閣口緝獲蕃商載運出洋鴉片懇請給還事呈地方官員稟》,第130頁。

1839

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2月14日─1840年2月2日)8月27日,據澳門同知稟報,澳門英商自斷接濟以來,陸續避赴船上居住者共57家,計至本日,驅逐盡淨,澳門已無英人。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9冊《日記》,第402頁。

1852

咸豐二年(1852年2月20日─1853年2月7日)6月21日,著名的澳門土生葡人建築設計師托馬斯‧阿基諾逝世。阿基諾是在澳定居的該家族第三代土生葡人。1804年8月27日生於風順堂區。早年在聖若瑟修院學校學習,1818年赴里斯本葡英學校學習數學、設計及商業等科目,1825年返回澳門後獲里斯本商業資格裁判所資格證書。他在澳門還從事商業貿易,他是“馬格利特(Margarida)”號運輸船船長,還擔任臨時步兵營陸軍中尉。1840年出任議事公局商務兼理,1841年出任議會議員,1842年擔任議事公局預審員。他雖不是以建築設計為職業,但澳門19世紀中期的主要建築物均出自他的設計,計有南灣別墅(今澳督府)、聖珊澤宮、聖老楞佐堂、主教座堂、燒灰爐的渣甸府邸、西望洋教堂、葡英劇院、二龍喉官邸、十六柱及現已拆除的維森特‧佐治豪宅等。這些建築物均成為19世紀澳門最具影響力的典型建築。Jorge Forjaz, Famílias Macaeneses, Vol. 1, p. 247; Manuel Teixeira, Galeriade Macaenses Ilustres do Século Dezanove, pp. 640-644.

1887

清光緒十三年(1887年1月24日─1888年2月11日)8月27日,兩廣總督張之洞致電總理衙門,請緩定澳門新界。電文稱:“先是葡人藉口協緝鴉片走私,欲議新界。葡人向以圍牆內為租界,歷年混佔牆外之地,至今居民不從,且洋藥鴉片向由外洋專運香港,利弊全在香港,與葡澳無涉,故宜緩定地界。苑書義、孫華峰、李秉新主編:《張之洞全集》第7冊《電牘》9《致總署》,第5268頁。

1898

《知新報》第六十三期刊登《廣州灣法兵生事》、《意國議院擬改例章》、《論西班牙貧弱之原》、《重慶貿易概況》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1902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2月8日─1903年1月28日)8月27日,頒佈《準將火藥硝磺軍器入口、出口發賣及製造火藥火器之章程》,共計98款。內容包括領照、規銀、存貯軍器、雜款、論責罰及查核之例、暫訂事款等六章。《澳門政府憲報》1902年8月30日第35號。

1941

民國三十年 (1941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8月27日,日本駐澳門領事福井保光 (ふくぃゃすみつ)照會澳督戴思樂,希望澳門政府密切關注在澳門範圍內不利日本的活動,包括協助重慶方面的社團向國民政府控制下的地區走私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重慶國民政府所屬組織在澳門的秘密活動及反日宣傳等。而隨著日軍與重慶國民政府戰事的升級,日益加強同南京偽政權的合作,將盡力通過海禁及陸禁的方式嚴格禁止重慶國民政府控制下地區物資的進出。為此,福井保光建議澳門政府: (1)禁止向重慶國民政府提供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以協助重慶政權控制下的地區:a. 禁止通過澳門從中國沿海、緬甸、印度支那、廣州灣等向重慶政權管制下的地區提供一切可以幫助重慶政權的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b. 大量進入重慶政權管制下的地區的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許多是通過澳門的走私小艇進行的,破壞了日本的海上封鎖。必須對澳門灣內的一切船隻進行隨時的檢查,以防止走私;c. 日本當局將協助澳門政府施以嚴禁,以保證前兩款 (a與b)的執行。為此,澳門政府為日本當局駐澳船隻及人員提供便利及保護。 (2)關閉“重慶國民政府”的機構,並遣返日本當局指定的敵對人士:a. 在日本當局的指定下,關閉重慶政權旨在於日本佔領區製造混亂情報的組織及 (驅逐)間諜人員;b. 對以公司或個人名義所進行的禁運物資的運輸,採取嚴格的禁止措施。 (3)全面取締反日宣傳、謠言、印刷品及組織:a. 取締任何國籍人士的反日宣傳及反日、反“南京中國政府”的電台、影片及政治活動;b. 取締恐怖活動,並防止此類人員進出澳門。Arquivo Histórico-Diplomático do Ministério dos Negócios Estrangeiros, 2° PA48, M212, Proc. 33. 2,《澳門總督戴思樂1941年9月3日致殖民部長公函附件》,轉引自金國平、吳志良:《抗戰時期澳門未淪陷之謎》,載《鏡海飄渺》,第169—170頁。

1941

民國三十年 (1941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8月27日,澳督戴思樂致函日本駐澳門領事福井保光,對其同日的照會予以回復,表示日方所提的三方面建議完全符合澳門及葡萄牙政府中立的立場,但某些執行方面的細節有損葡方的主權,對此不予接受,也不準備談判,同時某些要求也無法承諾接受。Arquivo Histórico-Diplomático do Ministério dos Negócios Estrangeiros, 2° PA48, M212, Proc. 33. 2,《澳門總督戴思樂1941年9月3日致殖民部長公函附件》,轉引自金國平、吳志良:《抗戰時期澳門未淪陷之謎》,載《鏡海飄渺》,第171—172頁。

1949

原著錄:《聖誕特集》(1949)澳門孔教學校於1949年為紀念孔子降生2500年出版的特刊,內文記載了學校發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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