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
1月2日,《澳門省政府公報》重新出版,直到1927年12月31日。
3月26日,金登干與葡外交大臣巴羅果美(Henrique de Barros Gomes)在里斯本草擬《中葡里斯本草約》。12月1日,前澳門總督兼葡萄牙全權公使羅沙與清朝大臣多羅慶親王共同簽署包含有54項條款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其中第二條確認葡萄牙對澳門的永久佔領和管理,而葡萄牙承諾未經中國同意不得轉讓澳門。
兩廣總督訪問離島。
根據中葡協議,澳門鴉片經營權的税收採用和香港相同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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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