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2月11日─1794年1月30日)10月1日,乾隆帝寄諭兩廣總督長麟等稱:廣東澳門地方,西洋各國俱有人在此貿易,其中有英咭唎之人,現在不便因該國妄有陳乞,遽爾禁其貿易,特恐該貢使因不遂所欲,與西洋各處夷商勾串齊行,小有煽惑,不可不預為之防。10月2日,乾隆再寄諭兩廣總督長麟等稱:澳門地方英咭唎船隻居其大半,設該國無知妄行,或於澳門夷商內勾通煽惑齊行滋事,亦不可不預為之防。西洋各國夷商本素畏英咭唎強橫,而該國在澳門貿易較多,今又假天朝聲勢,捏造諭旨,誆誘夷商,均未可定。再者,聞澳門有西洋尼僧在彼梵修,各夷商俱極信奉,遇事聽其指揮剖斷,未知英咭唎夷人是否信奉。如此尼僧向不與英咭唎一氣交結,可將以上曉諭夷商各情節亦使之聞之,令其暗中做主。若此夷尼僧系與英咭唎通同一氣者, 即不必告知,恐轉有洩漏。[1] [1]《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寄諭兩廣總督長麟等英船到粵後速令回國勿任逗留》,第546頁,《寄諭兩廣總督長麟等著防範英貢使與澳門別國夷人勾串煽惑》,第5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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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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