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2月4日─1906年1月24日)8月20日,東京同盟會成立。9月8日,在日本東京創立同盟會後不足三星期,孫中山即給馮自由、李自重頒發委任狀,委任二人為省港澳地區同盟會主盟人,在香港、廣州、澳門建立同盟會組織。其委任狀稱:“中國革命同盟會總理孫文,特委託本會會員馮君自由、李君自重二人在香港、粵城、澳門等地聯絡同志,二君熱心愛國,誠實待人,足堪本會委託之任,凡有志入盟者,可由二君主盟收接,特此通知,仰祈察照是荷。”馮自由被委任為香港同盟會分會會長後,“於丙午、丁未(1906—1907年)間(民前五、六年)”先後派遣阮亦周、劉思複、劉樾航等人到澳門,在荷蘭園和隆街21號租下一幢南歐式洋樓,設立同盟會機關,登記註冊為“樂群書室”,招攬青年學生前來閱讀書報,作為宣傳革命之用。樂群書室成立後,主要是劉思複借其地以作製造炸彈炸藥的試驗。由於劉思複的炸彈試驗是秘密進行,故這批香港同盟會會員也未在澳門過多出頭露面,故“成立數月,僅得基本會員數人,不得已宣佈解散。”[1]

[1]馮自由:《革命逸史》第4冊《澳門華僑與革命運動》,第74頁;《孫中山全集》第l卷《給馮自由、李自重的委任狀》,第286頁;吳倫霓霞:《孫中山在港澳與海外活動史跡》,第50頁。香港何偉傑君親赴台北中國國民黨黨史會找到這份委任狀,其原名稱為“委馮自由、李自重為港粵澳主盟人通知書”,參見何偉傑:《澳門同盟會的成立:港粵澳主盟人與樂群書室》,載《澳門歷史研究》第7輯,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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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