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1月26日─1619年2月13日)9月19日,中日教區巡視員弗朗西斯科•維埃拉神父於日本致耶穌會總會長的信稱:范禮安神父看到日本基督教會獲得巨大發展,需要大批人手,而中國也對福音徐徐打開大門。為了培養人才,他擴大了澳門住院,稱為學院,在那里設置了學習神學、哲學以及倫理神學的課程,還增加了已在進行中的拉丁語課程,由教師和學生構成的機構幾乎可以成為大學。[1]“幾乎可以成為大學”,言下之意,澳門聖保祿學院還不是一所大學,而是一所學院(Colégio)。

[1]1618年9月19日維埃拉神父的信,見高瀬泓一郎:《キリシ夕ソ時代の文化と諸相》,第357—358頁,轉自戚印平:《澳門聖保祿學院新探》,第88頁。1994年戈麥斯•多斯•桑托斯:《澳門:遠東第一所西方大學》一文發表,他根據嘉爾定(António Francisco Cardim)神父1645年給教宗英諾森十世(Inocêncio X)的《日本教省報告》稱,聖保祿學院具有大學職能,其中教授文法到神學的所有科學課程,並在適當的時候授予博士學位,因此他將聖保祿學院定性為遠東第一所西方大學。受其影響,海內外不少學者均將聖保祿學院定格為澳門的西方大學。“大學”與“學院(colégio)”是兩個完全不在一個層次上的現代教育學概念,根據戚印平研究的結果,可以清楚表明,澳門聖保祿學院是以各種語言學習為主要內容的人文課程,以自然科學知識為主要內容的哲學課程和以基督信仰為最終目的的神學課程為其教學體的學院,與其他耶穌會學院,尤其是鄰近地區的其他學院並無二致。很顯然,澳門聖保祿學院的教育水準尚未達到大學的標準,與《耶穌會會憲》的學院規定完全相符(戚印平:《澳門聖保祿學院新探》,第88頁)。金國平先生提出更進一步的看法稱:Colégio為耶穌會省下一跨區管理機構。教學部分主要為自己培養傳教士,不具為社會育人功能。因此,Colégio既不是學院,更不是大學,只是一教區會而已。當時耶穌會在中國即有杭州教區會(Colégio de Hanchou)、南京教區會(Colégio de Nanquim)和北京教區會(Colégio de Pequin),故Colégio de São Paulo即是聖保祿教區會,而不是聖保祿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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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