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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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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霖,又名崔培生。澳門富商。[1] 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六月二十三日,崔霖向澳門國課衙門訂立合同,承批花王堂坊空地第一、二、屋、六、七等號數段。後因崔霖不遵守合同,澳門國課衙門將該批地合同批銷作廢。崔霖於光緒三十一年七月初五交存西洋銀行之擔保銀亦一併充公,歸國課衙門。[2] 清宣統三年(1911),崔霖經營生意失敗,將其擁有物業變賣抵債。包括:北便街第42號屋,內有花園1座,掛號第24B部第53頁後幅第6383號,底銀2000元。北便街第26、28、30、32、34、36、38等號屋的空地,每段每年納地租銀1元,掛號第24B部第6384-6390號,每段底銀20元,或共底銀140元。樹根里第10、12、14等號屋的空地,每段每年納地租銀1元,掛號第24B部第6391、6392、6393號、每段底銀20元,或共底銀60元。蟻巷第24號屋空地,每段每年納地租1元,掛號第24B部第6394、6395號,每段底銀20元,或共底銀40元。汛地河邊村第2、4、6、8、10、12、14、16、18、20等號屋的空地,每段每年納地租銀14等號屋的一半,掛號第14B部第3029號,每該屋的一半底銀200元,或共底銀400元。白灰街第27號B,該屋二樓憲門二度,掛號第24B部第103頁第6650號,底銀432元。白灰街第27號C,掛號第24B部第6651號,底銀432元。白頭新街第42B,掛號第24B部第6352號,底銀432元。白頭新街第42B,頭新第24B部第6653號,底銀432元。馬大臣街第12號屋,掛號第18B部第127頁第3643號,底銀500元。白灰街空地一段,九十六勿及廿四仙點丁方,掛號第23B部第5609號,底銀30元。白灰街空地一段,一百一十二勿七十五仙點丁方,掛號第23B部第5610號,底銀40元。羅憲新街空地一段,五十一勿丁方,掛號第23B部第5618號,底銀20元。亞婆井街第16、18等號屋,掛號第24B部第6246、6247號,每間底銀300元,共底銀600元。田一段,舊在羅利老馬路東便,該田一百三十九個丁方勿,掛號第24B部第102頁第6643號,底銀13.9元。空地一段,東向羅利老馬路,南向東望洋街尾,二百七十一丁方勿,掛號第24號B部第102頁第6644號。空地一段,東羅利老馬路,北向東望洋街尾,一百一十二丁方勿,掛號第24B部第6645號,底銀11.2元。空地一段,北向羅利老馬路,附近第十號益多咩,三千九百六十七勿四十二仙點丁方,掛號第24B部第6655號,底銀396.7元。白灰街空地一段,五十勿四十仙點丁方,掛號第23B部第5608號,底銀5元。[3]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42頁。 [2].湯開建、吳志良主編:《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澳門:澳門基金會,2002,第569頁。 [3].湯開建、吳志良主編:《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澳門:澳門基金會,2002,第554-555頁。
崔霖
冼藻揚,又名冼翰廷,原籍廣東南海(今屬佛山市南海區)西樵簡村。清末澳門富商。冼玉清之父。[1] 先祖為冼源盛是宋朝象州學正,從南雄珠璣巷遷往南海縣,初居西樵山麓大茂村。冼源盛生育四子,長子冼迪、次子冼逵、三子冼進從大茂村遷往簡村。[2] 清咸豐年間,父母因洪楊之役,鄉間生活艱難,於是,離開家鄉前往澳門打工。藻揚出生後不久,父親去世。[3] 母親蔡氏為人勤儉嚴肅,患有微疾,藻揚事母至孝。藻揚歸家四年,蔡氏去世。[2] 藻揚自少孤苦貧困,對長輩非常孝順。後來,他跟族人來往於欽州、廉州、高州、雷州一帶經商。1899年,藻揚創辦天和輪船公司,通航“和平”、“和貴”號兩輪,開創西江航行汽船的新紀元。後來,他在香港、澳門入股投資電燈公司、牛奶公司、麻纜公司等,並開設建昌榮藥莊,成為當時知名富紳。 藻揚的妻子劉氏是個貧農女,平時較少言語,具有傳統中國婦女的勤儉誠樸,深明大義。劉氏對女兒冼玉清影響最大的是身體力行和克己裕人的品德。冼玉清考慮到自己對家庭的責任和態度,她放棄個人幸福,克己裕人。 冼家致富足後,劉氏勤儉不改,依然要求子女一定要勤儉節約,並積極參與社會地方公益事業。1928年,藻揚去世,終年78歲。[1] 劉氏於1931年去世。冼藻揚15歲時輟學,他不想後代走自己的舊路,尤其重視子女教育,而且受當時澳門的開明思想影響,不分男女都送入學讀書。 冼藻揚夫婦生育子女七個。長子冼秉鈞在香港大學攻讀商科取得學士學位,1913年在香港自己獨資開辦一家“建昌榮”藥莊公司;1918年,香港政府港督親手授予“宏展港市商務”六字金牌。這是港督最高榮譽獎。[4] 三女冼玉清,弟妹都稱她“三姐”,是知名文史學者、教授,嶺南文獻專家。她一生勤奮治學,著作甚豐;她從事教學工作,熱愛祖國,關心鄉邦文化,為國家圖書館找回流散在港、澳文獻典籍做了不少工作。[3] [1]《冼玉清》,載“佛山市政府網",2011年9月4日,http://www.foshan.gov.cn/zjfs/mlfs/fsgk/rwfg/lsmr/201101/t20110112_3883231.html。 [2]鄺希恩:《冼玉清研究》,廣州:中山大學博士論文,2010,第2-3頁。 [3]高炳禮:《嶺南才女——冼玉清教授與中山圖書館》,載《圖書館論壇》,2004年第6期,第259-262頁。 [4]《名人介紹》,載“百度文庫"網,2011年9月4日,http://wenku.baidu.com/view/02bf266f25c52cc58bd6becc.htm。
冼藻揚,1850-1928
范潔朋,廣東南海(今屬佛山市南海區)人。早期同盟會會員、澳門富商、慈善家。 潔朋參與討伐龍濟光與陳炯明之役,擔任廣東省長公署和滇軍總司令部諮議。1922年後從事工商實業,定居澳門。他所辦企業分佈粵港澳三地,最大型的有亞通織造廠和澳門置業公司。[1] 1892年,澳門鏡湖醫院董事會根據富商曹有等人提議和捐贈,分別在澳門各區的連勝街、賣草地、新埗頭、水坑尾、新橋等處,分別設立五所義塾,統稱“鏡湖義塾”,成為澳門第一所免費學校;1912年起,改為七年學制,更名為“鏡湖小學”;1924年在下環街區開設鏡湖小學分校;1948年與澳門平民免費小學合併,改稱“鏡湖平民聯合小學”;曹子基、何賓岩、潔朋、徐偉卿等人歷任該校校長,都由鏡湖醫院董事推選。[2] 潔朋是澳門賭界的前輩,嗜好賽馬,成為澳門臨時馬會的會董、馬主。當時,馬主一般並不擁有馬,馬是葡籍騎兵的軍馬,臨賽前充當賽馬,由社會名流投買,就成為馬匹的臨時主人。潔朋每逢賽馬都要做一回馬主,又熱衷馬會慈善,1915年廣東大水災,港澳華人同胞在澳門黑沙環臨時馬場舉行馬會義賽、粵劇義演等活動,他十多天沒做生意,捐了不少義款。 1930年,商人盧九聯合潔朋、何土等人組成“豪興公司”,在廣東銀行行長霍芝庭和香港康年銀行創辦人李聲炬的支持下,投得澳門賭場的經營權。由於沒有其他賭場競爭,豪興生意不錯,為吸引更多香港人來澳門賭錢,賭場內水果、食物、香煙等全部免費奉上。 1933年,豪興斥資購入奧地利一艘驅逐艦,改裝成客輪行駛港澳之間,航程時間縮短為2.5小時,船隻行走較穩定。這使前往澳門的港客逐漸增多。澳門的專營賭博業從此走上正軌。 1930年的一天,潔朋提出建議,上海賭博非常興旺,賭式多,賭徒眾,有不少南方沒有的花樣。如引進過來,就會吸引更多的香港人來澳門賭錢。 盧九否定了潔朋的建議,潔朋覺得盧九思想十分守舊,他跟盧九談過幾次,盧九就是不同意做上海人的“跟屁蟲”。他不理盧九的想法,以個人的身份前往上海。 上海賭場使潔朋大開眼界,賭場規模遠大於澳門,很多西洋賭式。上海賽馬場有三個,賽狗場也有三個。澳門不是搞賽馬的地方,香港賽馬存在一天,澳門黑沙環跑馬場只能做配角。 潔朋認為澳門可以開辦賽狗博彩,一是香港沒有,二是無需佔用大塊土地。上海第一個跑狗場叫明園,1928年英商麥邊創辦,成為上海熱門賽事。賽事在每週三、六、日三晚舉行,分平地賽和跳欄賽;彩票有“獨贏”、“位置”、“搖珠彩票”三種,公司每晚從門票、彩票抽取的佣金,收入七八千元。 同年7月底,英國紳士伊文思創立申園賽狗場。申園是明園的翻版,只是時間錯開,每週一、四晚上開賽。開賽前請來英租界的蘇格蘭軍樂隊演奏助興。申園的賽狗較明園少,收入稍遜。同年12月底,逸園賽狗場開辦。賽場看台非常氣派豪華,附設跳舞廳、酒吧間、餐廳及摔跤、拳擊台。發起人有上海萬國儲金會董事長司比門、青幫頭子黃金榮、杜月笙等,司比門任逸園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按照三個“狗園”的協議,逸園賽事定在週二、五的晚上,周日下午逸園增設特別賽。 逸園的出現,使明園、申園每況愈下。1931年初秋,潔朋上明園、申園觀摩,發現看台上稀稀落落。他與公司頭面人士接觸,他們說逸園洋經理拉上上海灘的大流氓做後盾,為所欲為,破壞行規,唆使“小癟三”進場搗亂。這樣下去,只有關閉。 范潔朋馬上回到澳門,先跟盧九商量。盧九說,你去上海掛帥辦賽狗,我坐陣豪興;你在豪興的股份不動,賽狗會若籌資有困難,我參一股。 盧九的爽快和豁達,令潔朋覺得自己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馬上求見澳葡府的要員,立即得到包括阿爾‧巴爾博托總督在內等要員的支持,以優惠的價格批出望廈山以西的新填海地。潔朋佔的股權較大,盧九居次,另外還有數個賭商參股。按明園的規模作預算,估計需要50萬元。工程分幾期進行,股東屆時按股份注資。潔朋安排下屬暫建簡易跑狗場,兩次赴宴上海。 潔朋買來一批澳洲“格力”狗388隻,按廣東人習慣,圖個好意頭。他擔任“澳門賽狗會”主席兼經理,狗會董包括股東、澳門政要和社會名流。正好有一支美國女子樂隊來遠東的軍事基地勞軍,潔朋通過關係,請她們來澳門旅遊觀光。 1932年元旦過後,澳門首屆賽狗會開幕,場地雖簡陋,但場面隆重。開幕之前,24位美國漂亮女郎身著禮服在澳門街上吹吹打打,弄得街知巷聞。開幕式邀請到澳督等政要,盧九和社會名流分別坐在澳督兩側的貴賓包廂,潔朋忙得不可開交。但之後的賽事,一場比一場冷清。澳門人口太少,賽狗本來就不是葡萄牙人的傳統娛樂節目,而廣東華人也不喜歡這種洋玩意,只熱衷於中式賭博。潔朋為求收支平衡,把門票定為一元,一元錢在當時相當於一個小廝半個月的薪水,對一般收入的葡人來說,也是高消費。昂貴的票價弄得賽狗會無人問津。潔朋期望二期工程完工後,扭轉頹勢,結果只是有所改觀,賽狗會仍然虧損厲害。 當潔朋邀請股東董事討論三期工程時,盧九建議他趁早結束賽狗生意,1933年,澳門賽狗會停辦。潔朋把賽狗會賣給英商嘉道理家族,之後賽狗會幾次易手,1938年銷聲匿跡。 1935年,豪興出現了危機。霍芝庭和傅老榕等在深圳另立門戶,開設了一間賭場,由於交通較澳門方便,省港兩地賭客紛紛湧向深圳,澳門賭場生意門庭冷落,開始虧本,走下坡路。1937年,“豪興”的本錢虧盡。[3] 1931年11月27日,潔朋和李際唐、高可寧、畢侶儉等發起成立的“澳門籌賑兵災慈善會”,成為澳門最早成立的有影響的救亡賑難團體。慈善會成立後,召集澳門各個行業,如疋頭行、理髮行、番攤行、鮮魚行、火柴廠、戲院等商討向國內抗日將士捐輸事宜。[4]潔朋被選為主席,帶頭捐出六千餘元,募集了十萬元,為抗日救國作出重要的貢獻。 1936年,國大選舉,潔朋被選為澳門華僑區監督,成為澳門華人領袖。在香港擔任出口炮竹商會主席、香港華商總會值理。對社會慈善、公益、教育事業多有支持襄助。潔朋擔任澳門商會主席、鏡湖醫院主席、同善堂值理、鏡湖學校校長、望德女中校董、聖羅撒女中校董等職。 范潔朋後來的情況不詳。 [1].《港澳大百科全書》編委會:《港澳大百科全書》,廣州:花城出版社,1993,第807頁。 [2].《港澳大百科全書》編委會:《港澳大百科全書》,廣州:花城出版社,1993,第751頁。 [3].《〈賭城往事之澳門風雲〉:賭王紛爭》,載“當當網",2013年9月12日,http://read.dangdang.com/content_747751?ref=read-3-C&book_id=3658。 [4].婁勝華:《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第68頁。
范潔朋,1880-
何連旺,又名何廷光、何仲殷,字穗田,廣東順德(今屬佛山市順德區)人。澳門著名實業家、慈善家和社會活動家、一代俠商。何老桂次子。[1] 1882至1883年,連旺以每年繳納154100元經營澳門番攤生意,擔保人為未那年奴‧先拿‧飛難地。合同規定,經營人限開館16間為止,如開不足16間,也要納足16間之數。 1886至1887年,連旺與盧九、林西合作,以每年繳125000元經營澳門番攤生意。三人經有現銀10000元交出,存入公物會銀庫,並有物業值銀20000元交出與公物會作按擔保。規定限開16間。此次承充生意,原為盧九、林西合作,競投完畢,連旺才申請加入。該合同期滿後,三人繼續合作經營1887至1888年澳門番攤生意,每年繳納134100元,擔保人為未那年奴‧先拿‧飛難地。1888至1889年,三人繼續合作生意,每年繳納為125000元。攤館限額還是16間。 連旺參與闈姓的經營,採取與人合作方式。1897年澳門闈姓承充生意中,共分300股,香港李升佔80股、盧光裕佔17股、連旺佔40股、尤勉之佔30股、盧九佔43股、Lu-Lau-shan和盧廉若佔60股,Anna Thereza Ferreira佔30股。另外,何氏家族時和攤館從1874年至1910年7月,經營36年。連旺及其兄長何連勝等何氏族人,成為澳門番攤生意中舉足輕重的人物。 1883至1884年,連旺以每年繳10900元,競投獲得鹽業專營權,經營澳門、氹仔、過路灣(今路環)賣鹽生意,由父親何桂作保。1886至1887年,連旺以每年繳8530元,競投獲得鹽業專營權,經營澳門、氹仔、過路灣(今路環)賣鹽生意,自己交銀3000元作保。 1890年6月,連旺將1882年開設的繅絲廠申請改造為織造匹綢廠;同年8月,在群隊地瑞隆棧炮竹廠外建一分廠,開設炮竹廠分廠,專門生產炮竹紙。約1892年,他與盧九、劉炳堂、陳庚如等合股在康公廟直街開辦“如心益記”茶樓,並經營茶葉加工與貿易生意。 1884年6月,連旺以傑出的貢獻受到葡萄牙政府的嘉獎,獲授予葡國基唯斯督寶星。[2]在當時澳門華人社會中,這是一項至高無上的榮譽,連旺父子同獲此項嘉獎。同時,清政府重視連旺在澳門的作用和影響,以“捐款賑災”表彰他。 1888年,父親去世後,連旺接管家族生意。[3]何氏家族“集成堂”旗下的公司,連續多次投得澳葡的“清糞”標書,從清光緒初年至民國初年專營澳門糞業超過50年。 1889年2月,澳葡政府籌建中國北方賑災公會,連旺成為主要成員之一。1891年4月,澳葡政府組建俄國皇太子訪澳之迎接公會,連旺任副會長,何連勝成為董事之一。1894年,連旺被澳葡政府授予官職,成為城市衛生防疫公會會長;1894年6月,擔任澳門整飭潔淨公會會長;1894年8月成為澳門理商局職員,參與商業管理工作。[1] 連旺為人慷慨正直,仗義疏財。1892年孫中山在香港雅麗士醫院畢業後在澳門開業行醫,他引薦孫中山進入鏡湖醫院做醫生;多次在《鏡海叢報》上刊登廣告,表彰孫中山的崇高醫德。孫中山在香港學醫時,應澳門紳士曹子基之邀,治癒他久病的家人。 1896年11月,康有為前來澳門遊覽,受到名流、維新派人士劉楨麟、連旺等人熱情歡迎。連旺與康有為相見恨晚。這次聚會,澳門人士對上海出版的《時務報》推崇備至。大家商討辦一份報紙,決定由康有為領導採編,出資發行。[2] 1887年2月22日《知新報》創刊,一炮打響。《知新報》創刊號登載康有為寫給光緒皇帝的系列維新奏書,加上梁啟超的評論文章。 《知新報》實際工作由連旺主持,主要撰稿人有梁啟超、何樹齡、徐勤等。起初為每月五日刊,後改為旬刊、半月刊。連旺把《知新報》分送至香港、廣州、天津、上海等地;遠銷日本、越南、新加坡、美國等海外市場,當時海內外代理發行點近40個。[4] 連旺與康有為一起制訂龐大的移民計劃。甲午戰爭失敗後,康有為擔憂中國在慈禧太后的統治下亡國滅種,產生移民的想法。當時中國農村勞動力過剩,康有為計劃將中國向外國移民。在康有為指導下,連旺制訂詳細的移民計劃,並具體安排招工和僱船運輸事宜。1897年11月突發的中德膠州灣事件及列強進一步瓜分中國的侵略行動,迫使康有為放棄“移民巴西的計劃”。 1898年8月,戊戌政變發生,維新派遭到殘酷鎮壓,包括《知新報》經理康廣仁在內的“六君子”慘遭殺害,康有為輾轉逃至加拿大,梁啟超躲進日本使館後赴東洋。當時連旺冒著危險,接待梁啟超父親及妻兒,把康有為父親接到澳門加以保護。為保護維新人士,《知新報》從9月的第68冊後,重要論著不再署撰者姓名,或用筆名,並多錄譯者。報紙用“本館經理人葡國伯爵非難地”的名義出版,還在“本館經理人謹啟”中聲明:與舊人無關。 戊戌變法失敗後,維新派變為保皇派。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皇會,澳門設立分會,連旺任分會會長。1900年,慈禧謊稱光緒病重,欲立皇子廢除光緒。消息傳出,全國譁然。上海電報局總辦經元善為首,聯合1231位文人和紳商反對。慈禧對經元善等人整治迫害。經元善由鄭觀應安排擺脫緝捕,輾轉逃到澳門。滿清官員赴澳門緝拿時,連旺多方設法,耗費重金,全力營救。 後在中外輿論的壓力下,澳葡當局給予經元善政治避難。連旺熟悉國際公法,出錢出力,表現出高度的政治智慧和正義感。在何東、連旺等港澳人士幫助下,保皇會在港澳開展活動,擴大聲勢,並暗中籌備勤王舉義。[2]同年,自立軍起義失敗,保皇黨侵吞華僑捐款的內幕暴露。之後,連旺與保皇黨疏遠。1901年《知新報》停刊。1898年,連旺幫助康門弟子陳子褒開辦澳門大同女學堂,興辦教育事業。 1898年5月,連旺與張壽波、劉禎麟等人成立“澳門戒鴉片煙分會”,連旺擔任董事。此舉與其鴉片煙商的家族背景完全背道而馳。連旺也是同善堂立案人。[2] 連旺家族擁有大量物業,成為晚清時期澳門華人大業主之一。[1]他表現卓著,成為一代傑出的華商領袖,對澳門慈善公益事業的重大貢獻,特別熱心華人公益事業;1931年去世,終年76歲。 為紀念何連旺,澳葡政府將氹仔舊城區一條街命名為“何連旺街”。[3] 何連旺生育三子,其中第三子何雲章,1895年2月13日《鏡海叢報》報導何雲章新進秀才,榮歸故里的盛大場面:“有以紅箋一封惠到本局者,啟而視之,係澳紳何仲殷穗田為其第三子前歲科考新進之秀才雲章,榮歸順德縣原籍,行渴祖禮,由十五日起,至十七日止,連排盛筵,藉宴嘉賓。族黨何性,為順德巨族,子姓繁眾,科名亦盛,一堂慶會,樂何如哉?”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55-162頁。 [2]婁勝華:《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第327頁。 [3]李佳佳:《澳門近代史上的開明華人賭商》,載《澳門月報》,2012年6月18日,http://amyk3388.blog.sohu.com/178498971.html。 [4]蔣祖緣、方志欽:《簡明廣東史》,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3,第534頁。
何連旺,1855-1931
胡袞臣,晚清澳門賭商。 1847年,澳葡首次專營承充開賭生意。胡袞臣不僅經營鴉片生意,與盧九控制氹仔專營權,而且經營豬肉生意,開設賣豬肉公司。 胡袞臣和何桂、馮成、何連旺、盧九與澳門公物會簽訂的鴉片、番攤合同,經營賭館生意。[1] 當時,澳葡政府把澳門與氹仔的澳門娛樂城生意分開競投,主要是為了增加博彩的稅收。澳門半島與氹仔、路環的人口有相當大的差別,在人口較多的澳門半島開番攤賭檔,生意要比兩個離島好,競投條件也有區別。 1882年2月22日,澳門公物會書記亞宋生奉命發出一項通知,宣佈招人承充氹仔番攤鴉片膏生意,以一年為期,但訂明:如出價至高,不合大憲意者,不准其承充亦得。如有欲投者,必須先交出銀400大元,存入公物會庫房,方准其開聲投價。倘係投得者,必須交出擔保銀1200元,以為擔保遵守合同。 這次公開競投的結果,盧九、胡袞臣等三人中標,獲得承充氹仔番攤並鴉片煙生意的專利權一年。承充條件:一是一年為限期,只限在氹仔村。二是規銀一年8800元,每月上期交納;如過期則每年每百元罰銀八元。三是承充人自己或其允許之人,方能經營。四是准許在氹仔埠海面設四隻番攤船。該合同嚴格限制番攤與鴉片的營業範圍,不能超出氹仔,但允許賭商在氹仔附近海面開設賭船,在船上開賭。[2] 同年4月15日的《批准盧九與胡袞臣承充氹仔番攤鴉片告示》——該承充氹仔煙賭專營生意的章程,共有12條款,第12條款明文規定:“准在氹仔埠海面設船四隻開番攤枱賭,並嚴禁由澳門帶熟鴉片煙膏往氹仔發賣。” 1885年5月,胡袞臣與盧九繼續承充氹仔番攤生意,擔保人為味哪哖呶‧先嗱‧飛難地,承充規銀為9320元,以一年為期。 1882年4月,以胡袞臣和馮成、何桂、陳六、何德昌、黎才、林含蓮、盧九、何連旺等為首一眾商人,承充專營生意的華商聯名,向澳門總督察控華政衙門“緣商等如遇有人違規承充合同條款,即行察控華政衙門,惟該官屢次阻礙承充之益等情”,為此,眾華商請求嚴查違犯承充合同者,華政衙門對此應嚴加處置,“商等深知大人可能傷令將商等與貴公物會所立各合同之各款而行,是以特為聯察,伏乞設例防備,庶免商等再加受虧可也”。 1883年4月,胡袞臣與盧九以年繳規銀12300元承充澳門賣豬肉生意,以一年為期。合同期滿後,連續二次續期,直至1886年3月。其中,1884-885年,承充規銀為21200元,1885-1886年,承充規銀為19550元。 胡袞臣與馮成(鳳韶)交好。1882年馮成去世時,他的三個兒子尚小。胡袞臣和何桂等代馮家管理生意。[1]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74-176頁。 [2]《澳葡政府把澳門娛樂城生意分開競投》,載“娛樂城"網,2013年11月1日,http://003.cc/article/?740.htm。
胡袞臣
曹有,字應賢,號謂泉、益昌,香山縣上沖鄉(今屬珠海市香洲區前山鎮上沖村)人。澳門富商。曹雨亭弟弟。 曹氏先祖移居澳門,曹氏家族在澳門繁衍生息,發家致富。 1882年4月,曹有在白馬行街創立繅絲廠,成為晚清時期澳門最早的工業投資者之一。[1] 1870年,曹有與沈旺、王祿、德豐等人出資籌建鏡湖醫院,香山縣政府和澳葡當局都表示支持。1871年向澳葡政府公物會辦理登記立契手續,同年10月28日澳葡公物會發佈公告,批准在三巴門外沙崗山邊興建醫院。 曹有與兄長曹雨亭創辦曹存善堂、曹連益堂等商號,擁有大量物業和房地產。[2] 1880年4月,曹有購買水車一架贈送給澳葡政府。澳葡政府認為曹有“乃屬出於情願,亦並無私益,越有功勞,是以本澳官樂為收領”,並對曹有“鄭重表揚,實堪嘉尚”。同年6月17日,葡萄牙王室特賞給曹有御賜聖母金星,他成為當時首位獲此殊榮的晚清澳門華商。[1]同年,他獲得清政府欽賜二品頂戴花翎,並獲賜牌坊“樂善好施”一座,以示旌獎。[3] 1892年秋,孫中山畢業後,得到曹有的長子曹善業,何穗田、陳賡虞等港澳知名人士資助,來到澳門鏡湖醫院擔任首席義務西醫,創辦西醫西藥。孫中山擬在澳門實施“藥局贈藥”,向鏡湖醫院借款1440兩開辦藥局,此舉得到醫院董事們的大力支持。 曹有作為鏡湖醫院的早期倡辦者,最具資歷,以他為首簽名作為孫中山借款的見證人之一,借出相當於鏡湖醫院半年經費的銀兩給孫中山。對於孫中山在澳門行醫的宣傳,曹善業盡力相助[4],與澳門知名人士盧九、陳席儒、吳節薇、宋子衡、何穗田等聯名,1893年9月26日、10月7日在《鏡海叢報》和葡文週報《澳門回聲》刊登“春滿鏡湖”告白,介紹孫中山在澳門的地點、時間、業務範圍及高明的醫術,表彰孫中山的崇高醫德。 曹有生育十多個子女:其中包括曹善業、曹善芳、曹善瓊、曹善布、曹善瑚、曹善元、曹善榮、曹善允、曹善根、曹善麟、曹善謙(子揮)等。[1]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73-174頁。 [2].《曹氏家族資助孫中山澳門開辦西醫》,載《珠海特區報》,2011年9月21日。 [3].顧廷龍、戴逸:《李鴻章全集9》(奏議九),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第151頁。 [4].《晚清澳門儒商曹有等創辦鏡湖醫院借大量銀款給孫中山辦藥局“贈藥”》,載《羊城晚報》,2011年9月19日。
曹有,1830-1896
蕭瀛洲,又名蕭登,葡人稱為“亞登”,廣東省香山縣人。清末民初澳門著名賭商、澳門華人領袖。[1] 父親蕭五,母親楊氏。[2]1898年,蕭瀛洲加入葡籍。 1903年7月,蕭瀛洲承充澳門白鴿票生意,五年為期。1905年11月,他與盧廉若、崔壽宸合作,承充澳門半島、氹仔、過路灣(今路環)闈姓生意,五年為期,每年繳承充規銀62000元。1906年6月,他與盧九合作,承充澳門半島、氹仔、過路灣(今路環)白鴿票、山票生意,五年為期,每年繳承充規銀162900元。 1907年3月,蕭瀛洲與孔詠裳、黃大經、盧廉若合作,承充澳門半島、氹仔、過路灣(今路環)一期闈姓生意,每月繳規銀5167元。同年,他與盧光裕合作,承充澳門番攤生意,五年為期,每年繳規銀450000元。蕭瀛洲經營白鴿票、闈姓、番攤等賭博項目,經營時間十年以上。同時,他與林蓮等華商創辦時豐銀號。1896-1903年,他與各個股東合作七年。1909年,他投資創辦寶裕銀號,並擔任司事。 1909年5月,澳葡政府將鴉片經營權收回,由政府統一經營,同時委託蕭瀛洲代理。此次,他代理煮賣鴉片,時間不長,至同年7月22日。當時,因他不依時將鴉片存項呈交,澳葡政府庫務司催逼甚急。 1910年8月,澳門鴉片專營權重新出投,以三年為期。蕭瀛洲與李世桂以139500元報價,結果不敵吳廣、馬池龍,後者以148750元競得。[1]1911年,蕭瀛洲以德成公司名義向澳門政府承投澳門番攤總公司。由於經營有術,頗有發展,成為各攤館之首。 1911年,澳門納公鈔至多之人,在30人中,他以納業鈔1367.4元、息鈔12.24元,共1379.64元,名列榜首。[2] 蕭瀛洲與人合股組建澳門時豐銀號、三記號,承批土地構築物業。經商之餘,他積極參與澳門時事政務及華人事務,是澳門最早期慈善機構同善堂創辦人之一。 1903年,蕭瀛洲出任澳葡政府業鈔公會副會員;1905年出任澳葡政府業鈔公會會員等職;1909、1910年以寶裕銀號司事“未掛號商人”身份,成為當年度澳門理商局局紳候選人。 1909年5月,蕭瀛洲等20多人代表澳門華商,出席在議事亭大堂召開的中葡政商各界會議,此次會議鑒於中葡勘界及香洲開埠對澳門構成的影響,與會者著重討論改良澳門治理政策問題,“華商薛棠、蕭瀛洲等則演說前三十年澳門興盛,近三十年之衰敗”。 會議再次提出華人設立商會問題,從而蕭瀛洲初步奠定華商領袖的地位。[1]1911年,署理澳督馬揸度(Á1varo de Melo Machado)宣佈成立慶祝葡萄牙民主革命成功周年的“總辦盛典大公會”,蕭瀛洲被推定為副會長,兼負責“辦理華人公眾禮節”第一分會會長,成為所有任職華商中地位最高者。[2] 1912年4月,孫中山辭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5月下旬,他回到闊別17年的家鄉香山,順道訪問澳門三天。他先往蕭瀛洲府第(今澳門百老匯大廈),下榻盧園春草堂,與園主盧廉若等人合照,會見澳門各界人士。[3] 蕭瀛洲一直是革命黨人採購洋軍火發動武裝起義的負責人之一,惠州起義、廣州起義等大部分槍支彈藥,都是他出錢出力購買。他給港澳同盟會首領謝英伯“藥商兼賭商經紀”身份和金錢,以便他在兩地活動。他出資幫助澳門同盟會員、疍家人梁鏡清開魚欄和攤館,掩護採購和走私軍火。[4] 1912年12月14日,澳門華商組織獲葡萄牙政府批准立案,名為“澳門商會”。1913年1月8日,該商會正式成立,蕭瀛洲擔任第一屆總理。[1]1930年,以他為首組建的“澳門番攤總公司”專營番攤承充到期,他擔任澳門華商總會主席兼鏡湖慈善會值理,因身體欠佳,決定退出賭壇,之後退出商場。[5] 他愛好古玩、珠寶鑽翠,清末在澳門、香港、上海、北京等地,收買不少古瓷和翠鑽等古物,收藏有宋鈞窯、汝窯瓷器和明清官窯瓷器等。他的長女與上海新惠人梁培(字植之)結婚。梁培青年時留學法國,回國後在上海寓居。受岳父的影響,梁培也喜愛收藏古玩。[6] 民初時期,澳門賣草地街巷口的“勝記”,憑“絲苗白粥”和“勝利牛脷酥”出類拔萃。老闆蕭姚氏是蕭瀛洲族侄媳婦。她原是蕭瀛洲家中廚婦,長得漂亮,擅長烹飪,被蕭瀛洲堂侄娶為妻子。據說勝記生意紅火,與蕭瀛洲關係很大——勝利牛脷酥的“神奇翻勝”功效,就是蕭氏旗下的賭場散佈出來的。[7] 澳門十月初五街12號有間金風燒臘棧極為有名,出品金銀膶(肝)尤其矜貴,豬膶甘香起砂又細膩無筋,肥豬肉如冰似玉,鮮爽不膩,肉香中帶出酒香。金風棧的創店老闆黃元鑫是新寧(今台山市)人,從小跟師傅學廚,廚藝不出色,卻學到著名的新寧臘味製作技藝。後黃元鑫來到澳門謀生,輾轉進入蕭瀛洲、盧廉若等經營的澳門番攤總公司當廚師,盧廉若大為讚賞黃元鑫製作的臘味,就叫他到盧園專門製作臘味。 黃元鑫嗜賭,欠下不少賭債。蕭瀛洲暗中將他的賭債全部承攬下來,又暗中唆使黃元鑫辭工,出來幫自己搞臘味作坊,以抵償賭債。於是,十月初五街金風棧創立。幾年後,金風棧臘味創出口碑,生意大好,黃元鑫欠蕭瀛洲的債還清了。之後兩人合股經營金風燒臘棧,蕭瀛洲佔大股,但一切經營全交黃元鑫管理。 1917年金風燒臘棧停業。因黃元鑫見賭心喜,舊癮發作,無心做臘味生意,多次央求蕭瀛洲給他打理一間攤館。蕭瀛洲細算後答應了,他將金風燒臘棧的三層樓作坊店鋪物業,改作金風攤館,交由黃元鑫打理,分紅提成,賭館收入比臘味生意要多。 30年代,蕭瀛洲等大賭商去世。黃元鑫受到高可寧等排擠,金風攤館不得不將結業。十月初五街12號整幢樓又改回經營金風燒臘棧生意,黃元鑫當時是業主兼老闆,親力親為,使金風臘味再度聲名鵲起。[8] 教育家蕭悔塵畢業後,經奔走募捐得款30多萬美元,回到香山覓址籌建醫院。當時得到蕭瀛洲後人支持,自願割讓水關街的“蘭陵別墅”,使院址擴大。1922年,蕭悔塵把醫院建成,定名為“僑立醫院”,成為當時珠江三角洲一流的醫院。[9]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80-181頁。 [2]婁勝華:《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第270頁。 [3]鄧開頌、謝後和:《澳門歷史與社會發展》,珠海:珠海出版社,1999,第129頁。 [4]金英傑:《靈芝藥房秘密搞革命》,載《新報》,2012年12月1日,http://www.hkdailynews.com.hk/macau.php?id=192090。 [5]《新中央酒店僭建開賭》,載《新報》,2013年8月11日,http://www.hkdailynews.com.hk/macau.php?id=257427。 [6]陳重遠:《鑒賞述往事》,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第296頁。 [7]金英傑:《勝利牛脷酥民初領風騷》,載《新報》,2013年6月1日,http://www.hkdailynews.com.hk/macau.php?id=202765。 [8]金英傑:《金風棧燒臘滋味一世紀》,載《新報》,2013年2月12日,http://www.hkdailynews.com.hk/macau.php?id=214749。 [9]趙榮芳:《拓展中山教育事業的蕭悔塵》,載《中山文史》(第22期),中山:中山政協,1991,第80-82頁。
蕭瀛洲
何老桂,又名何桂、何貴,廣東順德(今屬佛山市順德區)人。澳門富商。 1851年,時值太平天國運動,何老桂從水路來到澳門,之後發家致富。 何老桂早年加入葡籍,生育十個兒子,長子何連勝;次子何連旺;三子何連鈞(雲章),後考中秀才;四子何連漢;五子何連輝;六子何連宗,補邑癢,為人謹正;還有何連煒、何連安等。八子、十子未讀詩書;除七子溫順謹慎外,其他兒子精習拳術。 1869年,何老桂和亞彭以每年繳3000元,競得當年澳門的闈姓經營權,為期三年。1872年6月25日,澳門公物會經過一番爭搶後,與陳行(Chen-Hang)訂立新的闈姓承充合同。每年繳納承充規銀17033元,從同年9月27日起計,三年共繳銀51000元。擔保人為未那年奴‧先拿‧飛難地(Bernardino de Senna Fernandes)。這期闈姓,由陳行出頭承充,實際上還有何老桂等人參與。 1875年,何老桂承充澳門闈姓,三年上繳葡國131000元,以致中和闈姓公司之名經營。1878年,葡國以期滿加價,何老桂繼續經營三年,上繳葡國政府60萬元,定名為時和闈姓公司。1881年,葡國又以期滿加價,何老桂繼續三年,上繳葡國90萬元,名為怡安闈姓公司。 1886年,何老桂繼續與澳門公物會簽定闈姓承充合同。該合同規定,所有闈姓廠每賣出一百闈姓票,交承充人十元銀。 1877-1878年,何老桂和馮成以每年繳3500元承充過路灣(今路環)賣鴉片煙,並番攤攬頭生意,擔保人是未那年奴‧先拿‧飛難地。 1882年4月,澳門鴉片煙承充人陳六和何老桂控告公物會“查閱案卷內,該澳門鴉片煙承充人等拿獲黃亞二,因伊在澳門煮鴉片煙並無領牌”。 何氏家族時和攤館從1874年至1910年7月,經營36年,何老桂及其子等成為澳門番攤生意中舉足輕重的人物。 1873-1874年,何老桂以每年上繳6000元,承充澳門賣鹽生意,為期一年,擔保人是未那年奴‧先拿‧飛難地。該合同規定,在澳所賣零星之鹽係歸承充人或承充人所許有牌之人可賣,別人不得私賣,如有人私賣,將鹽執去,並罰銀50兩。當時,澳門賣鹽生意被何老桂所壟斷。 合同期滿後,何老桂經過競投,獲得公物會批准,繼續經營1874-1875年澳門食鹽專賣生意,每年上繳6220元。 早在清同治年間,何老桂向澳葡政府承批白眼塘,漁艇進塘停泊,須向何老桂繳納停泊租稅。1872年,王祿父子填埋和建築福隆新街及清平直街之海坦時,工程規劃需經過白眼塘。王氏父子與何老桂協商,最後合股填塞該塘。這樣一來,何老桂在王祿、王棣的集成堂中佔2/10份額,擁有一大批物業商鋪。 何老桂還有其他物業:風順堂街一間、板樟堂街七間,吧嗦叨爾咕街兩間,天神巷一間,清平新街八間,水坑尾兩間,蓬萊新巷五間,仁安里、群隊街、龍篙街各一間,桔仔街二間。何氏物業中,多為大屋。 1888年,何老桂去世。 何氏家族是清朝末年赫赫有名的“賭王家族”,成為澳門第一屆闈姓(1869年1月12日出投)的承充人。何老桂不僅經營番攤、闈姓票等中式賭博和中式彩票,而且在省城廣州設立代理人,在內地搞賭謀利,成為省澳闈姓大戶。 何老桂是參與澳門仁慈堂彩票競投活動的華商之一。因繳納賭稅貢獻最大,1880年初,他成為澳門公鈔會首位華人成員,可見,他在當時社會地位顯赫。 1881年6月2日,鑒於何老桂對社會的影響,為表彰其慷慨捐贈,澳葡政府向他頒授耶穌基督騎士勳章。 1880年6月,何老桂成為澳門公鈔會的正式成員,這是最早進入澳葡政府職能部門擔任重要職務的華人。 1874-1876年,長子何連勝與馮成合作,以每年上繳5810元,承充氹仔番攤及煮賣洋煙生意。 1874-1875年,何連勝和尤勉之合作,以每年上繳156050元,承充澳門番攤生意。該合同第二款:每月規銀壹萬三千零四元十六毛六厘(13004.166元)兌,准開攤館26間,不得開多;第五款:由關閘至媽閣地方所有攤館生意都歸承充人,任由承充人在界內照上款開館多少。 何連旺為人慷慨正直,仗義疏財。1884年6月,他以傑出的貢獻受到葡萄牙政府的嘉獎,被授予葡國基唯斯督寶星。在當時澳門華人社會中,這是一項至高無上的榮譽。何連旺、何老桂父子同獲此項嘉獎。同時,清政府對何連旺在澳門的地位和影響給予重視和關注,以“捐款賑災”表彰何連旺。 父親去世後,何連旺接管家族生意,不但是一代賭王,而且獨攬全澳的賣鹽專利,並控制市販、屠宰行業和糞業等。1894年,他被澳葡政府授予官職,成為城市衛生防疫公會會長;1887年2月22日創辦《知新報》;1894年6月,擔任澳門整飭潔淨公會會長;同年8月,成為澳門理商局職員。1898年,他幫助康門弟子陳子褒開辦澳門大同女學堂,興辦教育事業。 何老桂、何連旺父子無論在商業上,還是政治上都有卓越的表現,成為晚清澳門華人、華商的傑出代表。 何氏家族熱心華人公益事業,為了紀念何老桂父子對澳門地方慈善公益事業的重大貢獻,澳葡政府將氹仔舊城區一條街命名為“何連旺街”;將位於新馬路一條街道命名為“何老桂巷”。[2] 現存何老桂巷位於新馬路中段,是一條典型的短小細巷,屬風順堂區。巷的兩側均有建築物,地上鋪設馬賽克碎石。[3] [1]李佳佳:《澳門近代史上的開明華人賭商》,載《澳門月報》,2012年6月26日,http://amyk3388.blog.sohu.com/178498971.html。 [2]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55-162頁。 [3]《何老桂巷》,載“澳門街道網",2014年3月11日,http://gb.iacm.gov.mo/gate/gb/macaostreets.iacm.gov.mo/c/route/detail.aspx?gid=4&id=f8beec2d-40eb-43c1-b635-27bdb1981039。
何老桂,-1888
潘禮臣,又名潘三益堂。澳門富商。 潘禮臣早年投資金融業,成為著名的泰和銀店股東之一。[1]他參與投資炮竹生意[2],又在沙梨頭設復和隆繅絲廠,採用“內用水氣機器”。 清光緒八年(1882),澳門有四家機械繅絲廠設立,除潘禮臣一家外,還有葡籍華商曹有設廠在白馬行街,葡籍華商馮成設廠在蒲魚地,兩家都“用火器機器轉動而為者”,另外一家是在花園馬路的華商何連旺的粵和昌繅絲廠。[3] 光緒八年(1882),馮成去世。馮成生前的“十友”,即何桂(老桂)、陳六、羅澄波、胡袞臣、潘禮臣及馮成弟弟馮覺芬代何家管理生意。[4] 之後,潘禮臣和馮成的兩個兒子共同擁有澳門大街46號泰和銀店,該銀店於光緒三十四年(1908)三月倒閉。[1] 光緒三十四年(1908)三月十四日,經澳門按察司兼理商局判定,澳門大街46號泰和銀店並股東潘三益堂即潘禮臣、馮蘿川、馮寶川(馮成之子)、關澄川、李蘭桂堂、盧焯之(盧九、已故)、蔡裕堂(已故)、張鴻景堂(已故)等准作倒盤辦理。[5] 清宣統三年(1911)四月七日,恆和公司股東及司事柯六控告大街泰和銀店東主及司事潘禮臣欠49106.46元及利息。之後,華商趙立夫、梁耀垣、盧直南、李業許、文凌州、周端甫、周繼英亦相繼控告潘禮臣虧欠帳目。而潘禮臣早於光緒三十四年(1908)從澳門出外埠,所有其名下之產業移交李業許管理,李業許並代潘禮臣出資修整太平輪船。[6]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74-176頁。 [2]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39頁。 [3]查燦長:《轉型、變項與傳播澳門早期現代化研究鴉片戰爭至1945年》,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6,第179頁。 [4]馬光:《論近代澳門鴉片專營、貿易與禁煙問題(一)》,載“碧雲飄鶴"網,2013年1月20日,http://www.maguang.net/archives/116。 [5]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四卷‧清後期1845-1911),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2153頁。 [6]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四卷‧清後期1845-1911),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2199頁。
潘禮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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