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元年(1862年1月30日─1863年2月17日)9月3日,澳督吉馬良士向葡萄牙外交大臣遞交了一份報告,其中稱:“為國獲得這一成約,除了我個人微小的意足之外,國之巨大榮譽難以言表。我完全有理由說,儘管我們在東亞地區有過輝煌的過去,但是,這是首次以明確和有尊嚴的方式確定了葡萄牙王室的權利和特權。”[1]
[1]AMNE—3P, A19, M20, Pasta1862。此份文件薩安東於1997年已經發表,見薩安東主編,金國平漢語手稿識讀及翻譯:Colecção de Fontes Documetais para a História das Relaçães entre Portugal e a China《中關係史資料匯編》,第3卷,澳門基金會,葡中基金會,葡中關係研究中心,澳門大學,1997年,DOC. n∘63, pp. 277—295。譯文見第2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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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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