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有一位委员看了《香港基本法》,发现了有一个漏洞,而且这个漏洞很严重,就是香港的居民在外地所生的子女都可以拿香港身份证。那我就在想,如果他们在国内有很多子女的话,那不就……

因为澳门当时是一个移民城市,80年代的时候有很多内地居民来澳门,如果他们所生的子女都是澳门居民,那么澳门人口就会忽然之间膨胀很多;同时也会有很多内地居民过来澳门生孩子,那么是否在澳门出生的都可以拿澳门身份证?所以这个问题我们讨论了两年,不断进行协商解决,草委会基本上接纳了澳门委员们的意见,这一条最后改成了澳门永久性居民在澳门所生的子女,或父母其中一人为澳门永久性居民在澳门以外所生的子女,才可取得澳门身份证。后来香港这方面就出现了问题,最后需要人大释法,而澳门就避免了这个问题。

当时这个问题讨论了两年,但是我们不是拍桌子、拉布,而是大家一起讨论,讨论了两年时间才完善出来的。黄汉强委员现在已经过世了,他对这个问题是很坚持的,澳门委员们也都是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应该要支持这个观点,所以他是提了一个相当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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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