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次比賽屬“年度中國歷史人物選舉2025”之第二部分,參加者需以上述選舉之當選者林則徐的生平、改革事跡、文學作品等為主題,完成專題研習報告並上傳至“澳門記憶”文史網以參賽。
天啟元年(1621年1月22日─1622年2月9日)6月10日,刑部尚書黃光纘稱,自己先前在京協理戎政時,從福建雇募能鑄呂宋大銅銃工匠十數人來京,並鑄造呂宋大銅銃28位,最大者3000餘斤,次為2000餘斤及1000餘斤。後運去遼陽試驗,頗有成效,其中有3門炮為滿洲人所得。有學者認為這批“呂宋大銅炮”乃後膛裝填的佛郎機炮,黃一農認為,疑“呂宋大銅炮”或指的是前裝滑膛的西洋大炮。《明熹宗實錄》卷9,天啟元年四月壬辰;王重民輯:《徐光啟集》卷4附錄2《崔景榮等題為制勝務須西銃敬述購募始末疏》,第182頁。郭永芳、林文照:《明清間我國對西方傳入火炮的製造和研究》,載黃盛璋主編:《亞洲文明》第2輯,第195—216頁;黃一農:《歐洲沉船與明末傳華的西洋大炮》,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75本,第3分冊,2004年。
17世紀初澳葡守軍擊敗荷蘭海軍進犯澳門的一場戰鬥。葡人來澳不久,荷蘭亦覬覦澳門。1601年(明萬曆二十九年),荷蘭數次向明政府提出借地通商的要求,均被拒絕。又於1601年和1604年兩次進攻澳門,均未成功。1622年(明天啟二年),荷蘭大舉侵澳,出動巴達維亞8艘戰艦,並聯合艦長苗活的4艘戰艦,配備巨炮60門,士兵1000人,由荷蘭提督賴啫臣(Kornelis Reyerszoon)統率,於6月10日出發,直奔澳門。6月21日,荷艦抵澳門海面。當時澳門守備力量僅50名火槍兵,100多名能執武器的土生葡人和三座配備不全的炮台。6月24日破曉,荷蘭軍艦猛轟嘉思欄炮台,炮台守軍全力回擊,當即擊毀一艘。賴啫臣即率800名精鋭部隊在劏狗環一帶登陸,葡軍憑藉新挖戰壕向荷軍反擊,賴啫臣腹部中彈返回,命盧芬(Hans Ruffijn)代他指揮。荷軍在盧芬上校的指揮下很快佔領龍環村、龍田村一線,被大龍泉、二龍泉匯合的坑水阻擋。葡方的伯多祿炮台發炮轟擊,命中荷軍火藥車,使荷軍死傷慘重。這時,澳葡中日貿易船隊司令薩門托(Lobo Sarmento de Carvalho)也親臨前線,並發出反攻命令,葡軍、市民、修道士及黑奴們一起出擊,特別是黑奴作戰勇敢,奮不顧身,當場擊斃盧芬,荷軍全面崩潰。是役,荷軍死136人,傷126人,其中11名校級軍官,死傷的日本人和印尼人也達數百人,還有一名上校及一批士兵被俘。葡方傷亡極輕。澳門葡軍獲得了完全的勝利。為了紀念這一空前大捷,澳葡當局將6月24日定為澳門城市日。
雍正四年(1726年2月2日-1727年1月21日)6月10日,葡萄牙國王若奧五世派往北京的使臣麥德樂乘“奧利維拉聖母”號三桅戰船經里約熱內盧抵達澳門,並於6月12日登岸。澳門議事會及澳督歐嘉蘇華對他表示了最為熱烈的歡迎,比對其他任何人的歡迎都更加盛大。各炮台和各戰船禮炮齊鳴,三隊官兵在門口組成儀仗隊。使節帶的顧問是張安多神父,秘書是教宗書記官兼上訴法庭律師沙維爾.魯阿(Francisco Xavier da Rua)神父,管家是安東尼奧.恩里克(António José Henriques)司鐸。另外還有兩名準備進京效力、“通曉天文”的葡萄牙耶穌會神父陳善策(Domingo Pinheiro)和麥有年(Paulo de Mesquita)。所帶人員眾多,除隨員外還有50名護身士兵。三桅戰船船長是杜阿爾特.佩雷拉(Duarte Pereira)總兵頭。大使帶著30箱禮品作為對康熙皇帝贈給若奧五世豐富禮品的回贈。內有四件名貴的織料及天鵝絨外衣、一盒葡萄牙鑄造的各種貨幣、各種各樣的露酒及葡萄牙生產製造的珍貴禮物。使團的目的名為朝賀雍正皇帝登基,實則是爭取減少對在中國的基督教徒與傳教士們的打擊。雍正皇帝下令破格接待,是欲獲得基督教世界對其繼承合法性的承認。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10—111頁;《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禮部尚書任齡安等題譯葡萄牙貢使到粵請准其進京納貢本》,第259頁。 《葡萄牙國王唐·若奧五世遣中華及韃靼雍正皇帝特使出使簡記》,載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第199頁。但中文資料記載的這30箱禮品不同。《清會典事例》卷503《朝貢》載禮品有大珊瑚珠、寶石素珠、金琺瑯盒、金鑲伽什倫瓶、蜜蠟盒、瑪瑙盒、銀鑲伽什倫盒、藍石盒、銀鍍金鑲玳瑁盒、銀鍍金鑲雲母盒,各品藥露50瓶,金絲緞、金銀絲緞、金花緞、洋緞、大紅多羅呢、洋制銀柄武器、洋刀、長劍、短劍、鍍銀花火器、自來長槍、手槍、鼻煙、葛巴依瓦油、聖多默巴爾撒木油、壁露巴爾撒木油、伯肋西巴爾撒木油、各品衣香、巴斯第里葡萄紅露酒、葡萄黃露酒、白葡萄酒、紅葡萄酒、伽什倫、各色琺瑯、鳥木鑲各色花條桌織成遠視畫,凡41種。巴爾撒木油,葡文為bálsamo,意為止痛膏、鎮痛劑,這種藥物在聖保祿學院秘方中常見。參見董少新:《形神之間——早期西洋醫學入華史稿》,第116頁。
清道光元年(1821年2月3日─1822年1月22日)6月10日,馬禮遜夫人瑪麗因難產在澳門去世,馬禮遜將其安葬在澳門白鴿巢花園旁的基督教墳場內。6月12日,馬禮遜寫信給其死去的前妻的父母稱:“在星期一,我希望將瑪麗埋到我們的詹姆斯埋葬的山上;但中國人不願讓我打開同樣的墓穴。我不喜歡在城牆內安葬,又由於教宗拒絕讓他們的墓地安葬新教徒,故不得不繼續這樣做。在澳門早就感覺到了需要一塊新教徒的墓地,這次事件更強烈地把問題帶到了英國商館委員會面前。它立即通過投票募集足夠款項購買一塊墓地來解決,它要值3000至4000元。他們立即采取個人行動,克服法律障礙和當地的困難;他們終獲成功。這使我能夠將我熱愛的妻子的遺體埋葬在一塊適合於新教徒而拒絕羅馬教徒的墓地。李文斯頓先生、亞歷山大·皮爾遜先生、英國商館委員會主席、詹姆斯·烏姆斯敦(James Brabazon Urmston)先生、弗拉瑟(W.Fraser)爵士等等抬著棺材。商館所有的紳士,同樣有佩雷拉(Pereira)領事、龍思泰爵士、俄國領事和其他在澳門的外國人參加了葬禮。商館的牧師哈爾丁(Henry Harding)先生在墳邊主持葬禮,整個葬禮的細節均由商館的英籍僕人依據體面與尊敬而進行。麗碧·馬禮遜、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和我參加了他們親愛的媽媽下葬的過程。我們不願放棄她的遺體。我們的中國僕人和教師同樣自願參加葬禮。”從此,這塊墓地就成了澳門新教徒的墳場。馬禮遜夫人:《馬禮遜回憶錄》,第178頁;Chinese Repository, Vol.11, No.1, pp.48—51; 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8頁稱:坐落在賈梅士廣場的基督教墳場和教堂於1814年正式落成,但第一次安葬在1821年才舉行。英文與葡文資料明顯有衝突。
同治十一年(1872年2月9日─1873年1月28日)6月10日,粵澳雙方因緝私巡船而致衝突交涉日漸加多。適時的中西報刊輿論批評澳門“近來多行無禮之事”。其事有以下幾端:1. 中國官先在離澳門之外設立一卡與巡船,以防偷私,與前蒞澳門西洋總督業經議妥其事,伊無異說。乃今任之西洋督尚未照會廣東各憲,而徒以力逐除中國所設之卡及巡船,令之遠去。2. 廣東各憲聞有此事,即派二品頂戴之委員往與理論。該委員遂附兵船前往,船上插有中國旗號。當已近澳,乃來一西洋兵船,稱曰必下其旗始許進口,又架槍炮,甚有無禮之狀。該委員不肯下旗,竟令返旆回廣州。3. 澳門向有兵船泊在彼處,現仍泊於舊泊之地,乃西洋人忽擅行斷其錨鏈,令之開往別處。4. 近有一委員與西洋官商量公事,忽因兩邊不合,西洋官遽拔劍揮之曰:爾不依,爾可先嘗此劍。文章最後評論說,西洋人恃力不知理,甚為不宜。徒逞詐力,不明禮義,在民間同居猶且不可,何況兩國相交之道乎?《申報》1872年6月10日《西洋人多行無禮論》。
《知新報》第二十一期刊登《論中國守舊黨不如日本》、《湘學章程》、《樟腦獲利》、《台灣鹽務》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民國元年(1912年1月1日-1912年12月31日)6月10日,澳門政府頒佈第106號省訓令,公佈了有關治安管理的新規章。其中第1條:澳門各鎮區均設一警察局,由該鎮區行政官領導,且由該鎮區行政機構予以協助,警務局人員為總督指定之秘密警察及士卒,專任此特殊職責;第3條:警務局有權直接掌管以下事務:刑事偵查與行政監督;第4條:治安警察由軍部專任,其任務為維持鎮區秩序,由各自之指揮官直接領導,指揮官對維持秩序之工作負責;第6條:負責維持各鎮區之軍隊,凡經該鎮區行政官之要求,或遇有現行犯罪,亦執行刑事偵查與行政監督之事務。Eduardo A. Veloso e Mato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 p. 46.
民國十一年(1922年1月1日─1922年12月31日)6月10日,廣州中華民國政府外交部再次照會葡萄牙駐廣州領事,提出五項嚴正要求:(1)澳葡向中國政府道歉;(2)嚴懲華人兇手;(3)優恤死者家屬及負擔傷者藥費;(4)限日撤走在澳門的非洲兵;(5)禁絕賭博。葡國領事依然完全否認澳門政府處置失當,不過態度略微緩和,表示願意對事件進行查辦。葡領事回復稱:(1)此次粵政府所不滿之事變實僅內部秩序問題,故澳政府視為毫不影響粵政府之威嚴;(2)軍民當局現正從嚴查辦,自當力求公允;(3)澳政府已給予津貼與仁慈堂,並與中國醫院接洽,以期救濟死傷者家屬;(4)遣送非洲兵回國一節,完全屬於葡政府自有職權之範圍之內;(5)關於賭博問題,粵澳兩政府前已有洽商,澳政府之態度現仍未變更。由於粵軍司令陳炯明6月15日發動兵變,逼迫孫中山下野,廣州政府四分五裂,國內局勢驟變,與澳門政府交涉之事即暫告一段落。《(上海)民國日報》1922年6月15、18日;《澳門專檔》第4冊《澳門事件與中國要求》,第465─466頁。
民國三十七年 (1948年1月1日─1948年12月31日)6月10日,利為旅酒店 (Hotel Riveira)開幕,澳督夫人親臨剪綵,酒店主事人何賢致詞,澳督柯維納、外交專員郭則范、黨部常委李秉碩等100餘人參加。直至1948年,何賢尚是國民黨員,且與國民黨澳門支部關係頗為密切。據有關資料稱:自國民黨港澳工作委員會先後調派黃今駒、李秉碩接管澳門支部工作後,澳門支部的地位便每況愈下,這兩位領導人不但心胸欠闊,還在澳門國民黨內部劃小圈圈,搞派系,打擊異己,令不少國民黨右派人士開始離心離德。當時國民黨澳門支部有3位黨務委員,除部長外,另外兩個常委即為中華總商會會長劉柏盈和副會長何賢。何賢則是被排擠的對象。也正是在這樣的排擠下,何賢才逐漸脫離國民黨而秘密投向中共,並成為中共在澳門的最高發言人。由於何賢對澳門國民黨人派關係掌握得一清二楚,本人又具親和力,國民黨澳門支部便“大將一去,土崩瓦解”,不少原親右派的人紛紛隨何賢投向左派,令國民黨元氣大傷。此後,何賢便成為國民黨在澳門的最大敵人,也成為國民黨特務不時想暗殺的對象。《世界日報》1948年6月11日《利為旅酒店揭幕盛況》。按:利為旅酒店產權至1928年即歸屬盧廉若,盧廉若逝世後,由盧煊仲主持。何賢成為利為旅酒店主事人,不知是否何氏已收購利為旅酒店。不久利為旅酒店與峰景酒店合組一個經理班子,由上海人陳保祿出任經理。參見Luis Andrade de Sá, Hotel Bela Vista, p. 54. 參見譚志強:《澳門主權問題始末 (1553─1993)》第4章,第234頁。
抗戰期間,澳門教育發揚了高尚的愛國精神和團結自救精神。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澳門師生已關注時局。1937年“蘆溝橋事變”,澳門廣大師生逐步投入抗日救國的洪流中。抗日救亡成為這個時期澳門學界的“主旋律”,演講、戲劇、歌詠、作文、書展等都以救國為主題。師生走出校園,參與社會上的抗日活動,愛國精神根植心中。1932年,旅日的鮑雁波與黃新英創辦濠江中學。原著錄:《濠江中學十九週年校慶特刊》(1951年)特刊記載該校新中國成立後的發展概況。濠江中學在1932年由愛國青年鮑雁波(又名鮑華)、黃新英被日本政府遞解出境,先後回到澳門,再聯同鮑夢光、楊振聲、楊雪溪、楊雪倫於1932年春,籌辦“澳門濠江中學暨附屬小學”。首任校長黃仁輔、教務主任馬若彬、訓導主任黃子華。濠江中學先後在廣東省教育廳、中國僑務委員會教育部立案;並在澳葡政府註冊。該校師生在抗戰期間積極參與愛國救亡活動,鮑雁波等組織綠光劇社、歌詠團,在澳門公演,假日組織師生下鄉宣講,喚醒國人抗日救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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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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