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慶二年(1568年1月29日─1569年1月16日)10月27日,賈尼勞神父抵澳三個多月後,他才獲知安德雷亞斯.奧維埃多(Andreas de Oviedo)大主教的情況,他馬上意識到安德雷亞斯.奧維埃多主教滯留埃塞俄比亞已經使自己處於微妙的兩難境地,遂於本日寫信給教宗,要求羅馬敦促主教儘快赴任。此信之弦外之音即是,希望羅 馬在確認安德雷亞斯.奧維埃多不會來澳門後,須發新的敕令,澄清自己的合法地位。然而,羅馬教廷始終未就此事做出明確答覆。[1]
[1]H. チ一スリク:《キシタン時代におけゐ司教間題》,第383—384頁;戚印平:《遠東 耶穌會史研究》第11章《16至17世紀遠東主教問題》,第483—48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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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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