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60年代, 葡萄牙本土在著名政治家龐巴爾(Marques Pombal)侯爵領導下進行了一場改革,其中一項很重要的措施就是取締耶穌會。1762年(清乾隆二十七年),澳葡當局根據葡萄牙的命令,也鎮壓澳門的耶穌會。耶穌會擁有的一切財產,包括聖保祿教堂,都被沒收,聖保祿神學院和聖約瑟修院也被封閉,學員均被驅散,聖保祿神學院圖書館在近兩個世紀內大量收藏的珍貴圖書,全部被賤賣。24名耶穌會士被押送里斯本,關在聖朱利安堡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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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2/22
18世紀60年代, 葡萄牙本土在著名政治家龐巴爾(Marques Pombal)侯爵領導下進行了一場改革,其中一項很重要的措施就是取締耶穌會。1762年(清乾隆二十七年),澳葡當局根據葡萄牙的命令,也鎮壓澳門的耶穌會。耶穌會擁有的一切財產,包括聖保祿教堂,都被沒收,聖保祿神學院和聖約瑟修院也被封閉,學員均被驅散,聖保祿神學院圖書館在近兩個世紀內大量收藏的珍貴圖書,全部被賤賣。24名耶穌會士被押送里斯本,關在聖朱利安堡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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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華人被葡萄牙士兵殺害一案。1748年(清乾隆十三年)6月某日晚,華人李廷富、簡亞二在澳門街上遊逛,被巡夜的葡萄牙士兵亞嗎嚧、安哆呢當作嫌疑犯加以拘捕。在押解途中,李、簡二人企圖逃跑,亞嗎嚧等竟將他們毒打致死。第二天,香山縣丞獲悉此事,便與澳葡當局交涉。而清楚該案詳情的澳督梅內澤斯(António José Teles de Meneses)卻將兩位死者的屍體扔入大海,並否認見過這兩個中國人,但有位知情的土生葡人佛朗哥(Franco)向中國官府告發了罪犯,海防同知張汝霖等便再次要求澳葡當局交出被害人屍體與兇犯。梅內澤斯不僅拒絕交屍、交犯,甚至拒絕中國官員審訊兇犯。於是,廣東大吏下令封閉關閘,停止對澳門的糧食供應,並命令中國居民離開澳門。在這種形勢下,梅內澤斯仍增兵修城,準備頑抗。梅內澤斯以應付突然事變為藉口,立即將兩名兇犯流放帝汶島。兇犯離澳後,澳葡官員只好以重賄來求平息這一事件。張汝霖因罪犯已經離澳,又收受賄賂,便向廣東巡撫岳浚謊報李廷富、簡亞二夜入亞嗎嚧、安哆呢之家而被殺死、棄屍,據葡萄牙法律,可判流放。這一案件就這樣草草了結,關閉20餘天的關閘又重新開放。
李廷富、簡亞二命案
1743年(清乾隆八年)12月3日,澳門華商陳輝千酒醉後在路上與葡人晏些嚧發生爭吵、鬥毆,後被晏用快刀戳傷致死。兇犯審訊招供後,澳葡當局自行收管。香山縣令王之正根據過去案例,即洋人犯罪如與華人有關,即由駐澳中國官員處理的規定,要求澳葡當局交出兇犯。澳葡當局一再拒絕,並聲稱近百年來犯罪的葡人俱在澳門懲治,如將兇犯交給中國政府,則違反了葡萄牙政府下達的禁令,又懇請中國官府允准他們仍在澳門處置這一案件。兩廣總督策楞經過會商後,決定同意葡萄牙人的要求,在司法上給予一些特殊照顧。通知澳葡當局,應當按照《大清律例》將兇犯絞死,並派廣州知府、香山縣令等會同澳葡當局在澳門執行。這一案件的處理改變了歷代在澳門“化外人有犯,並依律問斷”的法令,而變為“澳夷”殺害中國居民,“罪應斬絞者”,由中國地方官員在澳門會同澳葡官員將兇犯依法處決。後又在1774年乾隆敕令中得到明文規定,列入清朝律例。
陳輝千被殺案
又稱為查封唐人廟事件。阿巴羅修道院(Seminário do Santo Amparo)由耶穌會士通過中國信徒募捐而建成,為一個包括一教堂、一華人望教之家及兩所神學院的綜合體。始建於1679年(清康熙十八年),重建、擴建於1719年,專用於向中國居民傳教和培養中國籍的神職人員, 故又稱為“唐人廟”或“進教寺”。由於此時清政府在內地對天主教進行查禁,傳教士大多被逐往澳門。因此,在澳門中國人人教的人數甚多,還有一部份內地居民專門趕到澳門入教或做禮拜。對於這種違禁活動,廣東官府分別採取了一些措施,禁止中國人來澳入教。香山縣令張汝霖在廣東督撫的允准下,於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3月委派香山司巡檢顧麟會同香山縣丞顧嵩前去查封這座唐人廟。3月20日,張汝霖親自來澳門查封了阿巴羅修道院。澳門主教伊拉利奧(Hilario de Santa Rosa)和耶穌會士試圖煽動澳門議事局進行抗拒,還聲稱如中國政府要封閉教堂,便是“滅教”,他們寧可回國。張汝霖回答是:你們願意遵守中國法令,則呈請封寺;不願遵守中國法令,則可呈請回國。最後,葡萄牙人只好讓步。
查封阿巴羅修道院
澳葡官員對清政府駐澳機構進行挑釁事件。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粵海關澳門關部行台修建了新的海關柵欄。新上任的澳葡總督梅內澤斯(Antonio José Teles de Meneses,《澳門記略》等中國史籍譯為“若些”)是一個蠻不講理的殖民主義者,他派出一批黑奴,將中國海關官員為關部行台修建一新的柵欄全部推倒。清駐澳官員十分憤怒,要求澳葡當局予以重建。梅內澤斯不顧澳葡議事公局的勸諫,不但不同意重建,還揚言與中國軍隊進行較量。駐澳官員準備稟報兩廣總督,以便採取制裁措施。澳葡議事公局深知後果嚴重,不顧梅內澤斯阻撓,多次向駐澳中國官員道歉,還贈送貴重禮物,並以堅固材料為關部行台重建柵欄。至此,這一事件得以基本平息。
關部行台柵欄被推倒事件
1744年(清乾隆九年),第一任澳門同知印光任走馬上任後,針對過去香山縣官府對澳門管轄不嚴的狀況,制定7條治澳的措施,以加強對澳葡的管理和對洋船進出港口的控制。其主要內容可歸納為4個方面:①加強稽查途經澳門、出入珠江的外國商船;②加強對在澳門的中國商販、工匠的管理;③加強對在澳葡萄牙人的管理;④協調附近駐軍對澳門地區的巡防。此後,他還制訂了有關禁止在澳的中外人販賣人口的詳細條例;對犯罪的葡人應如何審判、處刑的條例;重申了清政府禁止華人入教的禁令,並採取了查捕來澳入教、禮拜的華人,限令在澳的中國教民於一年內“首報回籍”等措施。
印光任治澳
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梅內澤斯(António José Te1es de Meneses)出任澳門第44任總督。梅內澤斯上任後,不僅頻頻與中國官方發生衝突,而且用極為殘暴的手段統治澳門的葡萄牙人,留下了一個“老虎”的惡名。梅內澤斯的肆意妄為很快激起葡萄牙官員和市民的公憤。當地最富裕、最有影響力的市民羅沙(Manuel Vicente Rosa)與市議員們一起策劃驅逐梅內澤斯的行動。羅沙勸説中國官員給葡印總督寫信,聲討梅內澤斯的罪行,並於1749年4月向葡印總督上達澳門居民有關驅逐梅內澤斯的請求。葡印總督決定罷免梅內澤斯,任命海軍上校美露(João Manuel de Mello)為新澳督,命令果阿高等法庭的法官庇利那(António Pereira e Silva)迅速前往澳門,仔細查核人們對梅內澤斯的指控。庇利那於1749年8月抵達澳門後,先後會見揭發、控訴梅內澤斯罪行的葡萄牙居民達80餘人,廣東方面也派已被免職的海防同知張汝霖及香山縣令暴煜參與了對梅內澤斯案的勘問。經過審判,罪行確立,這頭兇惡的“老虎”被遊街示眾,並於1750年1月27日被押回果阿。
梅內澤斯被逐
清初對在澳葡萄牙船隻數量作出的限定。1724年(清雍正二年),孔毓詢任兩廣總督,他通過對澳門的炮台進行海道巡查後,感到對澳門的防範已很嚴密,但對葡萄牙人的海外貿易則沒有控制。因此,他向朝廷建議:限定澳門葡船數額為25艘,並對各船進行登記,編列字號,刊刻印烙,注明船長、商人、舵工、水手等姓名,百年內不予變更,如有違反,以“通賊之例”治罪。這一奏請,於1725年獲得了雍正帝的允准。於是,澳門的25艘葡萄牙商船都用“香”字編號,船名、船主等都經中國官府註冊在案。在出入澳門時均須依法逐一驗明,查驗結果由守口官弁“申報督撫存案”。這一措施使清政府對澳門的管治有所加強,也有利於澳門的進一步復興。
澳門葡船數額限定
1724年(清雍正二年),滿清政府大規模驅逐西洋傳教士,澳葡政府擔心清廷會進而收回澳門,就上書請求葡萄牙國王若奧五世遣使來華。1727年,葡國使臣麥德樂(Alexandre Metelo de Sousae Menezes)經澳門抵達北京,朝覲雍正皇帝,行三跪九叩禮,呈獻大量禮物,並懇請清政府保護在澳門和中國內地的葡人。雍正允准了這一請求,同意葡人繼續居留澳門,並在麥德樂返澳時,給予了特別的優待。這次出使費用浩大,在澳葡萄牙人共拿出了3萬両銀子,其中澳葡當局承擔了2.5萬両。
麥德樂朝覲雍正
1574年(明萬曆二年),明朝政府在澳門半島與內地相連的沙堤——蓮花莖的中段(今關閘馬路中段),設置關閘一事,史稱“莖半設閘”。此座中式城樓形式的關閘,位於澳門與內地之間的險要處,扼內地通往澳門的陸上咽喉。開始時每5日開啟一次,設官兵把守,成為限制民夷出入之要隘。後逐漸成了一個重要關卡,至清代則由幾日開啟一次變成日日開啟的“官關”。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改為“關閘汛營”,由前山派兵駐守。至道光年間(1821~1850)林則徐任欽差大臣時,關閘更由重兵鎮守。後來,關閘變成了邊界,不僅限制洋人出入境,更禁止居澳葡萄牙人擅自越過關閘到前山打鳥。1849年的關閘事件中,關閘城樓首次被葡兵佔領,延至1870年(清同治九年),澳葡當局竟將關閘城樓拆毀,夷為平地。蓮花莖古關閘存世近300年,只餘關閘城樓刻着“關閘門”3個字的匾額,迄今仍鑲嵌在民政總署大樓入口大堂的牆上作為古關閘的唯一證物,也成為殖民擴張的歷史見證。
蓮花莖建關閘
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清政府為消滅台灣鄭成功率領的抗清武裝,決定實行海禁,封鎖台灣,並頒佈遷海令,將粵、閩、浙等沿海地區居民遷入內地30里或50里。澳門亦在內遷之列。1662年,澳葡當局接到夷平各個炮台,以免被鄭成功佔據的命令。後因順治皇帝身邊的傳教士湯若望、龐迪我等人請願斡旋,一再申稱“澳門有功於國”,並表示葡萄牙人自己能夠對付“海盜”,才使清政府收回成命,並將香山縣遷海之界線就劃在前山寨、北山、閘口一帶,澳門半島始獲免遷。由於實行海禁,澳門反而受益,得以對外開放,繼續對外貿易,成為中國保持對外貿易聯繫的一個主要港口。
清初海禁
1644年(清順治元年),崇禎帝自盡,明王朝傾覆後,澳門葡萄牙人仍全力支持殘存的南明政權的抗清事業。1645年3月,耶穌會士畢方濟(François Sambias, 1582-1649)奉南明福王之命前往澳門求援,受到澳葡當局的隆重接待。由於福王政府旋即覆亡,畢方濟又向建立在福州的唐王政府表示忠誠,與信奉天主教的太監龐天壽一起去澳門購炮請兵。葡萄牙人予以積極的支持,給他們提供了一批大炮,還選派了300名士兵。唐王政府則同意將對面山下的一塊地方作為耶穌會士陸若漢的墓地,開始了葡人居留對面山的歷史。不久,唐王政府被清軍消滅,龐天壽就帶這支葡萄牙軍隊去投奔建在桂林的桂王政府。葡萄牙的軍事援助對於桂王政府的抗清起了很大的作用,多次擊退清軍,同時,耶穌會士也積極地在南明君主中傳播天主教,南明君主紛紛皈依天主,太后、皇后及太子均入教。1648年(南明永曆二年),久病的太子在受洗後恰好病愈,王太后還派龐天壽前往澳門,請求耶穌會的司鐸們舉行彌撒大祭。10月17日,龐天壽入澳,各炮台鳴炮致敬,修道士們列隊出迎。10月31日,聖保羅教堂為南明王室隆重地舉行彌撒,彌撒結束,澳門總督又設宴款待使者,還贈送火槍100支作為給桂王政府的禮物。桂王政府也因之答應永遠豁免每年500兩的地租銀,並豁免澳葡數年的船舶餉税。澳葡政府與南明政權一直保持着良好的關係,直至桂王政權的最後滅亡。
澳葡與南明政權的關係
澳葡總督越權取締議事會的事件。1709年(清康熙四十八年),葡萄牙國王頒佈法令,規定澳門行政權與財政權歸議事會,總督不得干涉,也不得召集市議員開會。1710年,澳門總督戴冰玉(Diogo de Pinho Teixeira)無視國王法令,干涉議事會的選舉。市議員抗議他的非法行為,而戴冰玉卻派兵逮捕議員,迫使議員逃進耶穌會的神學院避難;戴冰玉又召集市民非法選出新的議事會,使澳門出現了兩個議事會。新選出的議員和一些市民也紛紛避入神學院。戴冰玉派兵包圍神學院,並動用戰船火炮轟擊神學院大門。澳門主教出面調停,事態才稍有和緩。6月29日,議事會召開大會,戴冰玉又率兵鎮壓,遭到市民的回擊。他即命令大炮台向議事亭開炮,炸死1人,炸傷多人。澳門主教急忙派神父帶着“聖體”趕到大炮台,迫使戴冰玉下跪祈禱,制止了一場大規模的流血衝突。不久,葡印總督召回戴冰玉,已被迫簽署投降書的市議員才走出神學院,重新行使職權。
戴冰玉取締議事會事件
兩個華人被葡萄牙士兵殺害一案。1748年(清乾隆十三年)6月某日晚,華人李廷富、簡亞二在澳門街上遊逛,被巡夜的葡萄牙士兵亞嗎嚧、安哆呢當作嫌疑犯加以拘捕。在押解途中,李、簡二人企圖逃跑,亞嗎嚧等竟將他們毒打致死。第二天,香山縣丞獲悉此事,便與澳葡當局交涉。而清楚該案詳情的澳督梅內澤斯(António José Teles de Meneses)卻將兩位死者的屍體扔入大海,並否認見過這兩個中國人,但有位知情的土生葡人佛朗哥(Franco)向中國官府告發了罪犯,海防同知張汝霖等便再次要求澳葡當局交出被害人屍體與兇犯。梅內澤斯不僅拒絕交屍、交犯,甚至拒絕中國官員審訊兇犯。於是,廣東大吏下令封閉關閘,停止對澳門的糧食供應,並命令中國居民離開澳門。在這種形勢下,梅內澤斯仍增兵修城,準備頑抗。梅內澤斯以應付突然事變為藉口,立即將兩名兇犯流放帝汶島。兇犯離澳後,澳葡官員只好以重賄來求平息這一事件。張汝霖因罪犯已經離澳,又收受賄賂,便向廣東巡撫岳浚謊報李廷富、簡亞二夜入亞嗎嚧、安哆呢之家而被殺死、棄屍,據葡萄牙法律,可判流放。這一案件就這樣草草了結,關閉20餘天的關閘又重新開放。
李廷富、簡亞二命案
葡萄牙在1974年“四•二五”革命成功後,新政府宣佈實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認澳門是中國的領土,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表明態度,即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且於1975年1月宣佈與台灣國民黨政權斷交。同年,澳葡當局也開始在澳門進行一系列行政改革,葡萄牙撤走了駐澳門的軍隊,解散了陸軍司令部與海防司令部。為加強內部治安力量,另組織包括治安警察廳、水警稽查隊等在內的保安部隊。這些措施改善了澳門與內地,葡萄牙政府與中國政府的關係。1979年2月8日,中國政府與葡萄牙政府在法國巴黎簽署了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公報宣稱:“兩國政府將根據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則維持其外交關係。”並決定自當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在3個月內互派大使。關於澳門問題,葡萄牙政府承認,澳門是中國領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澳門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在適當的時期,中葡兩國政府將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中葡兩國建交在歷史上有着重要意義,它為最後和平解決歷史遺留的澳門問題打下了基礎。
中葡建交
1935年11月30日,泛美航空公司開闢港澳航線。航機為四引擎“馬丁103”型水陸兩用機,命名為“菲律賓飛剪”號,後易名為“中國飛剪”號。該航線每星期僅開航一次,設有導航用的無線電台,航機時速130英里,由香港到澳門約需25分鐘。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該航線中斷。
港澳民航線開通
鴉片戰爭後,葡萄牙政府和澳葡當局加緊對澳門地區的殖民擴張。亞馬留於1846年(清道光二十六年)4月21日抵澳門任總督,更加肆意踐踏中國政府在澳門的主權,拒交商税和地租,關閉中國在澳門的官署和驅趕中國在澳門的官員,強行拆屋挖墳,引起了中國人民的無比憤慨。香山望廈龍田村民沈志亮等人因先人骨殖被毁,於1849年8月22日與郭金堂、李寶、張根、郭洪、周玉和陳發等人經過周密的計劃,趁亞馬留於傍晚到望廈龍田村騎馬打鳥取樂之機,埋伏在距離關閘300米處,對其實施突襲,致其當場斃命。亞馬留的隨行副官也被砍傷,倉惶逃回澳門。沈志亮等人的英雄行動震撼了葡萄牙當局,他們立即對望廈等地居民採取報復,同時照會廣東政府嚴懲兇手。英、美、西等國領事館發表聲明支持澳葡當局。在帝國主義列強的壓力下,清政府屈膝妥協,將沈志亮殺害於前山,郭金堂發配充軍,並把亞馬留的殘肢交還葡方。香山和澳門人民厚葬沈志亮於前山寨城西門山坡(今前山鎮西門大街,山坡已毁),立碑“義士沈志亮之墓”,以誌欽敬追懷。
亞馬留被殺事件
18世紀80年代葡萄牙王室強化對澳門直接管治權的行為。1784年(清乾隆四十九年),澳葡當局根據葡萄牙殖民大臣卡斯特羅(Martinho do Melo e Castro)的指令(即王室制誥),在澳門進行了一場“政治改革”。主要內容包括:首先是加強總督的權力,總督不僅是作為澳門的軍事首領,而且可以干預當地的日常政務,否決議事局的一切提案,成為澳門的最高首長;其次是解散過去的市政衛隊,組成一支由100名火槍兵和50名炮兵組成的印度兵衛隊,增強澳門的警衛力量;再次是確立由總督和王家法官審計國庫收支,取消議事局代營的制度。
1784年澳門政治改革
19世紀初,海盜紅旗幫在張保仔的糾合下,隊伍不斷擴大,已擁有600多艘帆船,8萬餘人。廣東官兵屢次出戰,常被打得大敗。兩廣總督百齡與澳葡當局都有合作消滅海盜的意願。1809年(清嘉慶十四年)11月23日,百齡派3名官員前往澳門,與澳葡地方長官亞利鴉架(Miguel Arriaga)會商。雙方訂立臨時協議,決定由澳葡當局派出6艘100噸以上的武裝船,在澳門至虎門一帶配合中國水師圍剿海盜,為期6個月;中國政府提供8萬兩銀子作為裝備澳葡艦隊的經費。協議訂立後,澳葡當局很快即組建一支由6艘武裝船組成的澳門艦隊。艦隊司令阿爾科弗雷多上校乘坐的旗艦排水量達400噸,載有26門火炮,160名船員。其餘5艘武裝船共有150多門火炮,近600名船員。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公司還免費為該艦隊提供了大量武器和彈藥。這支澳葡艦隊遂成為一支戰鬥力相當強的海上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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