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三十年 (1941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12月13日,《澳門政府憲報》刊登行政局關於領取購買糧食憑券區域劃分的公佈。同時刊登定量購買糧油副食品的公告。其中每日成年人只可購米1斤,小童半斤;油每星期成年人可購5兩,小童5兩;麵包每日成年人1個,小童1個;麵每星期成年人3兩,小童2兩;牛肉每日成人2兩,小童1兩;煤炭每人每星期8斤;火水每星期2斤。[1]

[1]《澳門政府憲報》1941年12月13日第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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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