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三年(1630年2月12日─1631年1月31日)10月31日,澳門葡萄牙遠征軍在陸若漢的率領下乘上明朝政府準備的l9艘豪華官船離開澳門經廣州北上,約在11月中抵達江西南昌[1]。突然接到聖旨,命“停取回澳”。[2]因這一次有澳門新獻給明帝的一批軍火,故陸若漢及其他若干人得以繼續前行,北上入都。[3]這一次入澳募兵計劃的失敗又同天啟元年(1621)第一次招募100名葡萄牙精兵失敗的原因一樣,主要是來自朝中以盧兆龍為代表的廣東籍官員的極力反對。過去,廣東商人同葡人交易,從中獲得巨大利益。他們現在開始感到葡人這次進入中國,肯定會取得成效,他們將輕易得到進入中國的特權,並進行貿易,售賣自己的貨物,從而損害廣東華商的利益。因此,在葡人出發前,他們極力阻止葡人成行,呈遞許多奏疏反對此事。[4]

[1]マィケルク一パ一著,松本たま訳:《通辭口ドリゲス》第17章,第329頁。

[2]《崇禎長編》卷44,崇禎四年三月己卯。

[3]巴篤里:《中華耶穌會史》,第970頁,轉引自方豪:《明末西洋流入我國之史料》,載《東方雜誌》第40卷第1期,1944年。

[4]曾德昭(Álvaro Semedo):《大中國志》第1部第21章,第1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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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