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十二年(永历九年/1655年2月6日-1656年1月25日)12月18日,教宗亚历山大七世(Alexandre Ⅶ)接见了卜弥格神父,并交给他罗马教会致永历政权王太后及庞天寿的回信。教宗与卜弥格谈话后,即建议他马上动身返回中国。[1]
[1] 爱德华•卡伊丹斯基:《中国的使臣卜弥格》第11章,第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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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顺治十二年(永历九年/1655年2月6日-1656年1月25日)12月18日,教宗亚历山大七世(Alexandre Ⅶ)接见了卜弥格神父,并交给他罗马教会致永历政权王太后及庞天寿的回信。教宗与卜弥格谈话后,即建议他马上动身返回中国。[1]
[1] 爱德华•卡伊丹斯基:《中国的使臣卜弥格》第11章,第127页。
更新日期:2019/01/15
鸦片战争后,葡萄牙政府和澳葡当局加紧对澳门地区的殖民扩张。亚马留于1846年(清道光二十六年)4月21日抵澳门任总督,更加肆意践踏中国政府在澳门的主权,拒交商税和地租,关闭中国在澳门的官署和驱赶中国在澳门的官员,强行拆屋挖坟,引起了中国人民的无比愤慨。香山望厦龙田村民沈志亮等人因先人骨殖被毁,于1849年8月22日与郭金堂、李宝、张根、郭洪、周玉和陈发等人经过周密的计划,趁亚马留于傍晚到望厦龙田村骑马打鸟取乐之机,埋伏在距离关闸300米处,对其实施突袭,致其当场毙命。亚马留的随行副官也被砍伤,仓惶逃回澳门。沈志亮等人的英雄行动震撼了葡萄牙当局,他们立即对望厦等地居民采取报复,同时照会广东政府严惩凶手。英、美、西等国领事馆发表声明支持澳葡当局。在帝国主义列强的压力下,清政府屈膝妥协,将沈志亮杀害于前山,郭金堂发配充军,并把亚马留的残肢交还葡方。香山和澳门人民厚葬沈志亮于前山寨城西门山坡(今前山镇西门大街,山坡已毁),立碑“义士沈志亮之墓”,以志钦敬追怀。
亚马留被杀事件
1850年(道光三十年),葡萄牙力图仿效英国侵略者,以武力来迫使清政府承认澳门为葡萄牙的殖民地。特任海军上校官也,即库尼亚(Pedro Alexandrino da Cunha)为澳门总督,派遣巡洋舰“玛丽亚二世”(D. Maria II)号及2艘海防舰前往澳门,加强军事力量。10月29日,为了庆祝葡萄牙女王的诞辰,装饰华丽的“玛丽亚二世”号巡洋舰鸣放礼炮,意外发生爆炸,舰船炸毁沉没,炸死船长及船员191人,还炸死约40名在船上观礼的中国人。这一突发事件,使澳葡当局的殖民扩张计划和野心遭到打击。
“玛丽亚二世”号巡洋舰爆炸事件
18世纪80年代葡萄牙王室强化对澳门直接管治权的行为。1784年(清乾隆四十九年),澳葡当局根据葡萄牙殖民大臣卡斯特罗(Martinho do Melo e Castro)的指令(即王室制诰),在澳门进行了一场“政治改革”。主要内容包括:首先是加强总督的权力,总督不仅是作为澳门的军事首领,而且可以干预当地的日常政务,否决议事局的一切提案,成为澳门的最高首长;其次是解散过去的市政卫队,组成一支由100名火枪兵和50名炮兵组成的印度兵卫队,增强澳门的警卫力量;再次是确立由总督和王家法官审计国库收支,取消议事局代营的制度。
1784年澳门政治改革
为确定澳门界址举行的重要谈判。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订明,澳门界址未划定,要俟两国派员妥为会订,再行特立专约。1888年底,中葡政府曾举行划界谈判,未有结果。1909年(清宣统元年),中葡于香港再次会谈,中方代表为中法云南交涉使高而谦,葡方代表为葡属东非殖民地总督马沙度。葡方提出将北山岭、内港、对面山、氹仔、路环及大小横琴岛,总共326平方公里面积归属澳门的无理要求,引起广东和中国内地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对。香山、广州等地以及世界各国侨社均成立勘界维持会,怒斥澳葡侵略行径。高而谦故意拖延,会谈僵持数月。马沙度提出将澳门问题提交海牙国际法庭裁处,遭清政府拒绝。香港会谈于同年11月13日结束,后到北京会谈,均无结果。辛亥革命后葡萄牙政府多次照会中国政府要求重开划界谈判,因葡方仍持原有立场,故未重开,澳门界址也一直未被划定,悬而未决。
中葡勘界谈判
19世纪初,海盗红旗帮在张保仔的纠合下,队伍不断扩大,已拥有600多艘帆船,8万余人。广东官兵屡次出战,常被打得大败。两广总督百龄与澳葡当局都有合作消灭海盗的意愿。1809年(清嘉庆十四年)11月23日,百龄派3名官员前往澳门,与澳葡地方长官亚利鸦架(Miguel Arriaga)会商。双方订立临时协议,决定由澳葡当局派出6艘100吨以上的武装船,在澳门至虎门一带配合中国水师围剿海盗,为期6个月;中国政府提供8万两银子作为装备澳葡舰队的经费。协议订立后,澳葡当局很快即组建一支由6艘武装船组成的澳门舰队。舰队司令阿尔科弗雷多上校乘坐的旗舰排水量达400吨,载有26门火炮,160名船员。其余5艘武装船共有150多门火炮,近600名船员。英国东印度公司澳门公司还免费为该舰队提供了大量武器和弹药。这支澳葡舰队遂成为一支战斗力相当强的海上力量。
组建澳葡舰队
英国人司各脱因杀人被清朝地方政府处决一案。1772年(清乾隆三十七年)12月14日,在商船上当舵工的英国人司各脱(Francis Scott),与由他雇请来澳门工作的华人刘亚米斗殴,刘亚米被司各脱用刀砍伤致死。澳葡当局逮捕、审讯司各脱后,由于他拒不认罪,即认为他无罪,并拒绝把司各脱依法送往香山县丞衙署受审。广东当局遂关闭关闸,停止对澳门的粮食供应,澳葡当局被迫交出罪犯。中国官员对司各脱进行审讯,司各脱起初继续抵赖,后因有人出庭作证,才供认不讳。经广东大吏覆核,司各脱罪行确凿。1773年2月23日,广州知府到澳门与澳葡当局一起处死了司各脱,结束了这一场冲突。居澳的各国人士包括葡人,都进一步认清了当时葡萄牙在澳门的地位,澳门的真正长官,是驻扎澳门的香山县丞。
司各脱被处决案
葡萄牙在1974年“四•二五”革命成功后,新政府宣布实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认澳门是中国的领土,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表明态度,即承认只有一个中国,且于1975年1月宣布与台湾国民党政权断交。同年,澳葡当局也开始在澳门进行一系列行政改革,葡萄牙撤走了驻澳门的军队,解散了陆军司令部与海防司令部。为加强内部治安力量,另组织包括治安警察厅、水警稽查队等在内的保安部队。这些措施改善了澳门与内地,葡萄牙政府与中国政府的关系。1979年2月8日,中国政府与葡萄牙政府在法国巴黎签署了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公报宣称:“两国政府将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维持其外交关系。”并决定自当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在3个月内互派大使。关于澳门问题,葡萄牙政府承认,澳门是中国领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澳门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在适当的时期,中葡两国政府将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中葡两国建交在历史上有着重要意义,它为最后和平解决历史遗留的澳门问题打下了基础。
中葡建交
澳葡当局镇压澳门居民事件。1966年11月,澳门氹仔居民自筹经费兴建坊众小学,因事先未向澳葡当局申请而自行架搭竹棚架,澳门市政当局派人强迫停工,当地居民不服,双方对峙。11月15日,澳葡当局出动军警殴打民众,打伤34人。氹仔居民对此表示抗议,并提出5项要求。澳门各界代表亦支持氹仔居民的要求。12月3日,澳门各界代表为氹仔事件赴澳督府请愿,澳葡当局派军警殴打请愿代表,致使45人受伤,激起澳门人民极大的愤慨,纷纷走上街头,抗议当局的暴行,市内发生骚动,而澳葡当局不顾一切地镇压群众,又造成3人死亡,63人受伤,制造了“一二•三”血案。事后,澳门各界举行罢工罢市,愤怒群众将纪念曾于1849年率葡军侵略中国“有功”而竖立于市政厅前地美士基打(Vicente Nicolau de Mesquita)铜像拖倒,以表示强烈抗议。但澳葡当局无视群众的抗议行动,继续大规模镇压,在两天内又打死8人,打伤107人。12月5日,澳门中华学生联合会向澳葡当局提出5项严正要求,遭到拒绝。澳门人民的抗议行动,得到中国内地人民的支持。12月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处向澳葡当局提出4项严正要求,包括接受氹仔居民的5项要求和中华学生联合会的5项要求,严惩凶手、赔偿损失、不许蒋介石特务在澳门活动等等。12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严厉警告澳门葡萄牙当局》的评论员文章。1967年1月29日,澳葡当局被迫宣布无条件接受所有要求,事件遂告平息。
“一二•三”事件
19世纪中叶澳葡借机向清守军报复并袭击关闸的事件。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的“关闸事件”,是关闸第二次遭受大规模进犯,且是遭受英、葡的水、陆夹攻。此次事件的引发,导火线是极力推行殖民扩张的澳督亚马留(João Maria Ferreira do Amaral)被望厦龙田村民沈志亮等人刺杀。1849年8月22日,亚马留被刺杀后,澳葡当局在英、美、法列强支持下,有恃无恐,借此挑起事端,于8月28日早晨,由炮兵军曹米士打基打率领100多名正规军和20名志愿军,携三门大炮,在快艇炮火支持下,对关闸发动进攻,战事扩展到拱北北岭,古关闸城楼被炮火轰毁。驻守关闸汛营的清军兵力薄弱,由于援兵未到,面对来势汹汹的葡兵,措手不及,不战而退,关闸为葡兵占据。在关闸事件中,葡兵1名重伤,清军4人死亡,葡兵且将战死的1名清兵的手臂和1名军官首级砍下,作为战利品,挂在竹竿上,带返澳门,游街示众。经此一役,清军退守前山寨。这是清王朝在澳门的主权地位受到严重挑战的一次重大事件。
1849年关闸事件
人物: | 亚历山大七世(Alexander VII, Pope),1599-1667 |
卜弥格(Boym, Michal)(神父),1612-1659 | |
庞天寿,1588-1657 | |
时间: | 清前期(1645-1759年) |
1655年12月18日 | |
地点: | 意大利 |
关键字: | 神职人员 |
天主教 | |
传教 | |
传教士 | |
政府函件 |
资料来源: | 吴志良、汤开建、金国平:《澳门编年史》第二卷,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 第556页。ISBN 978-7-218-063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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