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十年(1582年1月24日─1583年1月23日)3月14日,為了防止仍忠於葡萄牙王室的人搶先將葡西合併的消息傳至澳門,煽動葡人反西情緒,菲督龍魁洛•佩尼亞羅沙派西班牙耶穌會士阿隆索•桑切斯(Alonso Sanchez)從馬尼拉啟程前往中國。阿隆索•桑切斯此次來華的主要任務是,受菲律賓政府委託,到澳門宣佈葡西合併的消息,勸說當地的葡商承認菲利浦二世為葡國君王,並宣誓效忠。阿隆索•桑切斯一行共26人,他們在途中遭遇風暴漂至福建海岸。又經過三星期的航程,於5月2日抵達廣州,知府下令召見新來的外國人,但由於察院(chaen)要視察廣州,全城要求關閉三日,因此,這批歐洲人被押送到羅明堅神父所住的客棧。桑切斯向羅明堅透露了他來中國的目的。[1] 當時兩廣總督陳瑞剛赴任不久,其人乃福建人,年過七旬。稱自己奉皇命來考察澳門葡人司法及中國海口來的外國人事宜,即傳令召集澳門本地首領艾雷斯,門多薩(Aires Gonçalves de Mendoça)及新任薩主教到總督府,並質問其兩件事:為何叫許多葡人、日本人及伽夫哩人都集合到澳門?你們葡人怎敢在中國的領土上施行葡國的法律?澳門聽到這一傳訊,十分慌張。當時范禮安正好在澳門,遂命羅明堅代表薩主教,王室大法官馬提亞斯•本涅拉(Matias Panela)[2]則代表駐地首領。為了避免陳瑞總督找澳門人的茬,他們準備了一批寶貴的禮品,其中有純絲的衣料,帶折的衣服,水晶鏡子以及其他珍品,總值超過1000金幣。陳瑞見到如此珍貴的禮品,傲慢態度頓然消失,並以盛大場面接待澳門代表。最後,陳瑞微笑地通知他們,澳門的情況一切照舊,但當然要服從中國官員的管轄。陳瑞為了表示自己的清廉,當著眾人的面吩咐該付的銀錢總數。因為,政府是嚴禁官員接受這種禮物的。但是,他又偷偷派人去見羅明堅等人,要羅明堅去澳門另買一份珍品而私下交給他。羅明堅也趁機向他請求安排一個教士的居地。[3]阿隆索•桑切斯的報告則稱:兩人(羅明堅及馬提亞斯•本涅拉)磕過頭後,對都堂(兩廣總督)說,葡人從來是中國國王的臣民及忠實僕人,將都堂大人奉為主人及庇護人。聽了此話,都堂的態度緩和下來,怒容煙消雲散,還說,想將葡人收作子民。他對兩人大加恩施,給了他們幾塊銀牌,上面寫著“持有人有出入中國的特權,可晉見總督,任何人不得加以阻攔”。[4]馬提亞斯•本涅拉與羅明堅這一次與陳瑞的會見解決了三個問題:1.解釋了從呂宋來中國的西班牙人的目的,解救了包括阿隆索•桑切斯及稍後被捕的熱羅尼莫•布爾戈斯(Jerónimo de Burgos)等39名西班牙人;2.鞏固了澳門的地位;3.獲得了批准耶穌會傳教士在中國內地居住的權利。[5]

[1]《耶穌會神父桑切斯受菲律賓總督佩尼亞羅薩、主教及呂宋島和馬尼拉城官員之命出使中華帝國簡報》,轉自普加《桑切斯澳門及中國沿海之行(1582—1584)》,載《澳門史新編》第1冊,第35頁;裴化行《天主教16世紀在華傳教誌》,第202—203頁卻稱:廣州的商人都懷疑桑切斯不是傳教士,而是澳門的間諜,故被系於獄中。

[2]Manuel Teixeira, Os Ouvideores em Macau, p. 1 稱馬提亞斯•本涅拉於1592年出任澳門王室大法官。文德泉在該書的“澳門理事官表”中又稱1582年馬提亞斯•本涅拉是澳門議事會第一任理事官,但議事會成立時間卻在1583年。

[3]《利瑪竇中國札記》第2卷第3章,第148—149頁。

[4]桑切斯:《耶穌會桑切斯神父受菲律賓總督佩尼亞羅沙、主教及其他陛下官員之命從呂宋島馬尼拉城使華簡誌》,西班牙塞維亞東西印度總檔案館,菲律賓檔79—2—15,見金國平的《西方澳門史料選萃(15—16世紀)》,第254—255頁。

[5]Manuel Múrías, Instrução para o Bispo de Pequim e Outros Documentos para a História de Macau, p.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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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