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慶十九年(1814年1月21日─1815年2月8日)10月,巴黎外方教會華人神父董鰲在四川全堂縣傳教,有吳白太、袁世順、柳存相及鄒開鴻等多人被其哄誘,先後半年從習教。後被該縣崔景嚴訪知其事,將其拿獲,後被判處絞刑。董鼇,福建上杭人,乾隆年間曾往關東貿易,在澳門搭船赴小西洋(果阿)學習,拜西洋人明額兒(Miguer)神父為師,並給有經卷、圖像並教衣、教帽一頂。在果阿學習達10餘年,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回國並返四川。

[1]《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2冊《四川總督常昭奏報拿獲傳習天主教人犯審明分別定擬緣由折》,第45—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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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