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三月五日鏡湖醫院值理會第二次聯席會議第五次常務會議議案錄,紀錄澳門衛生局長覆函,須依照法律,方得設立手術室,割症時由督憲指派一位葡國醫生到場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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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