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四年(1854年1月29日─1855年2月16日)6月27日,澳門煙草生產廠家被禁止使用西班牙王室的祖徽圖案作產品商標。[1]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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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