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望厦条约》签订时的美国专使。曾任美国马萨诸塞州议员和国会议员。1842年12月,美国总统建议派顾盛为专使往中国,国会通过,并拨四万美元作活动经费。1843年7月,顾盛组成使团出发,1844年(清道光二十四年)2月27日到达澳门。到澳门后,他采用军事恐吓与外交讹诈的手法,于同年7月3日胁迫清两广总督耆英在澳门附近的望厦村签订《中美五口通商章程》,即《中美望厦条约》。美国政府称之为“顾盛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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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