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慶三年(1569年1月17日─1570年2月4日)11月29日,工科給事中陳吾德上疏,對澳門提出“禁私番”一事稱:滿刺加等國番商素號獷悍,往因餌其微利,遂開濠鏡諸澳以處之。至乃結廬城守,據險負隅,挾其重貲,招誘吾民,求無不得,欲無不遂,百工技藝趨者如市,私通奸人,歲略賣男婦何啻千百。今即不能禁絕,莫若禁民毋私通,又嚴飭保甲之法以稽之,遇抽稅時,夷人只於澳上交盤,不許引類徑至省城,違者坐以法。此議獲准實行。澳上交盤,即明政府派官員下澳,對葡萄牙商人徵稅。於5月間,先委定廣州廉能官員,遇夷船一到,即刻赴澳抽分;於6月間,先責令廣州府出告示,並給澳票於商人,候抽分官下澳,各商親身同往。陳熙昌言:至市舶司,奏委抽盤,任綦重矣。勒屏左右,請以單車往。夜半忽放火銃,如霹靂聲,令司驚怖,不暇細盤,未達旦而返。可知此海關即市舶司設。故張天澤稱:中國人在澳門設立一個市舶司,以徵收進出口商稅和泊稅。《明穆宗實錄》卷38隆慶三年十月辛酉及《謝山樓存稿》卷1《條陳東粵疏》。可知,這一時間,還禁止葡萄牙人到省城貿易的。故明政府於1571或1572年,又開放廣州貿易之後,出現了很難管理的局面。因此,霍與瑕又提出建議,將貿易局限於澳門。霍與瑕:《勉齋集》卷11《上潘大巡廣州事宜》。高汝栻:《皇明續紀三朝法傳全錄》卷13,天啟四年陳熙昌奏疏。張天澤:《中葡早期通商史》第5章,第117頁。
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2月11日─1794年1月30日)11月8日,香山知縣許敦元下理事官甘博亞諭,令澳門政府將擅自扣押的一艘法國船隻交還法國商人。先是,一艘佛啷哂國洋船,自諾羅尼斯得來至澳門。但因葡萄牙與法國當時處於交戰狀態,故澳門葡人將該船並貨物盡行封鎖。許敦元認為:爾等外夷相爭,應在爾等外夷地方,不容在我天朝邊境滋生事端,今佛啷哂國夷船來天朝生理,即應遵我天朝法度,聽其丈輸貿易。豈可因兩國構釁,在於澳門重地擅將船貨查封? 所以,他令澳門葡人立即將人船貨物交還該國夷商,聽其丈輸貿易。但澳門葡人拒絕歸還船隻貨物。許敦元立即來到澳門,一方面命令法國大班與船主面謁澳門總督,一方面親自來到總督處,進行面諭。29日,葡人交出法國船隻,並允許法國船在澳門貿易。後該船將所載炮械卸下後,還前往廣州貿易。它於1794年4月21日開行回國。《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香山知縣許敦元為飭將所查封法船貨物交還事下理事官諭》,第673頁,《香山知縣許敦元為飭令將擅行搬起之法船貨物給還事下理事官諭》,第674頁,《香山知縣董鳳鳴為查明給還法船槍炮火藥事下理事官諭》,第675頁;馬士(H.B. Morse):《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2卷,第531頁。
清嘉慶十二年(1807年2月7日─1808年1月27日)11月28日,一艘美國商人嗲吧時(Mount Vernon)船,來至氹仔洋面灣泊。該船主稱:該船往趁日本國,遇風飄壓前來,船上只有些許貨物,俟修復帆檣,然後開行。至11月29日,該船主突然用本船舢板,載有銅條200餘箱,運進澳門議事會起卸。澳門同知接到引水員吳朝寧稟報後,立即命令香山縣丞和把總前往該船停泊處加強防範,同時命令理事官查明銅條據實報告,並嚴禁其私自買賣。事實查明後,將這艘美國船驅逐出澳門,並押送到黃埔丈量輸鈔。英國“發現(Discovery)”號得知美國船運銅返巴達維亞的訊息,決定去氹仔扣留這批貨。澳門葡萄牙人為了行使他們對氹仔碇舶所的司法權,遂下令將英船船員逮捕,並將該船移至炮台附近。後經交涉,葡方將英船員全部釋放。《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上冊《署澳門同知熊為飭查報咪唎堅嗲吧時船寄貯呞咑銅斤事下理事官諭》,第692頁。馬士(H.B. Morse):《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3卷,第63頁。這里提到的炮台應指媽閣炮台。馬士書稱是兩艘美國船來到澳門,一艘從美洲西北海岸來,一艘從日本來,中文檔案僅記從日本來的一艘。
清嘉慶十四年(1809年2月14日─1810年2月3日)11月4日,即是在清葡聯合捕盜協議簽訂之前,雙方的聯合行動已經開始。鄭一嫂下令讓張保仔率船隊進入內河,自己則以大艦數艘停泊在大嶼山赤瀝角洋面,據守港口,防官軍掩襲。時有3艘葡萄牙船回國,正好被鄭一嫂攔截。鄭一嫂“擊其一艘獲焉,殲夷人數十”。剩下2艘葡船逃回澳門,適逢香山知縣彭昭麟率船100艘西行,雙方合併。彭昭麟“又雇請夷船六隻,賭一嫂船少,往圍之”。廣東政府通知澳門,要求葡萄牙軍兵船拖住鄭一嫂,等候清朝水師前來圍剿。當鄭一嫂發現葡艦進入大嶼山水面時,立即召集張保仔、香山二及鄭保養等率領紅旗大幫大小船艇到大嶼山與其匯合。10日,發生了一場戰鬥,張保仔大敗葡萄牙船。而他船隻“盡逃”。葡人極為憤慨,稟香山知縣彭昭麟“願以夷船出戰”。17日,彭昭麟遂點閱西洋大夷舶六隻,配以夷兵,供其糧食,出洋剿捕。18日,廣東水師提督孫全謀率領的60艘帆船1200門火炮及1.8萬官兵也趕至大嶼山海面。20日清晨,清朝水師向海盜發動突然襲擊,孫全謀守東,彭昭麟扼西,將海盜的出路死死堵住,相互攻擊“連打兩晝夜,不分勝負”。22日,清軍一戰鬥船隻“藥重炮裂”,致使船隻損壞,數十人死亡,清方水師退回港灣。23日,清方水師又折返,戰鬥繼續,“官軍不能敵,失去一舟”。27日,海上刮起猛烈的北風,孫全謀決以火船攻擊困在海灣中的海盜。然而由於風向的改變,火攻船不僅沒有燒及盜船,“反延燒兵船二只”。29日午後,南風大作,浪卷濤奔,鄭石氏與張保仔率數百艘船隻如排山倒海之勢向清軍撲來,清水師無法抵擋,海盜船隊遂突圍而逃,直出仰船洲外洋。葡萄牙船不斷放炮追擊,海盜以數十艘爛船設障,葡船亦無功而返。嘉慶十四年(1809)十月,大嶼山赤瀝角之戰實際上是清朝捕盜戰爭的一次失敗,但為了掩飾這次失敗,在給皇帝的奏摺中誇大殲滅匪盜人數為2400名。袁永倫:《靖海氛記》卷下,第4—7頁;田明矅:《重修香山縣誌》卷22《紀事》;穆黛安:《華南海盜:1790—1810》,第140—142頁所印資料與《靖海氛記》記錄大不同,幾乎所有日期均有差異,特別是11月10日在赤瀝角的第一戰役,葡文資料稱在8日,還稱這一戰役“雙方俱無損傷”。袁永倫對此事記錄屬第三方,既不會褒揚海盜,亦不會掩飾葡人,故其記載為准,而穆黛安不察。《清仁宗嘉慶實錄》卷218,嘉慶十四年九月壬申;穆黛安:《華南海盜:1790—1810》,第140—142頁。
清嘉慶十四年(1809年2月14日─1810年2月3日)11月29日,王室大法官眉額帶曆克服議事會的財政困難,以自己個人名義向澳門富商借款澳門幣12000元,僅在5天內,就將6艘艦船配備完畢:第1艘為“無敵(Inconquistável)”號,重400噸,裝配26門火炮,兵員160人,為這支艦隊的旗艦,指揮官為總司令炮兵上尉阿爾科福拉多·索薩;第2艘為“貢塞松(Conceição)”號,裝備18門火炮,載員130人,指揮官為卡洛斯·米蘭達;第3艘為“印第安納”號,裝備24門火炮,載員120人,指揮官為阿納克萊托·席瓦爾(Anacleto José da Silva);第4艘為“貝利薩里奧(Belisário)”號,裝備18門火炮,載員120人,指揮官為若瑟·阿爾維斯(José Alves);第5艘為“聖米格爾”號,裝備16門火炮,載員100人,指揮官是少尉費利什·雷梅迪奧斯(José Félix dos Remédios);第6艘為議事會的“卡洛塔公主”號,裝配19門火炮,裁員100人,指揮官為公薩爾維斯·卡洛斯。葡方艦隊艦船6艘,裝備火炮118門,總兵力730人。清朝水師船隊有60艘船,1200門火炮,1800名水手和士兵,雙方聯合組成一支在澳門海域前所未見的海軍力量。高美士:《張保仔船隊的毀滅》,載《文化雜誌》第3期,1987年。
清道光七年(1827年1月27日─1828年2月14日)11月中旬,美商奧立芬(David W.C.Olyphant)、船長韋特爾.科洛克(Walter Croker)及查理斯.布林特沃爾(Charles E.Brintwall)等幾位美國基督徒在澳門馬禮遜(Robert Morrison)居所祈禱並開會。會上馬禮遜提出美國宗教機構向中國派遣傳教士問題。29日三位美國人又討論了馬禮遜的建議,遂定與美部會聯繫,要求派一傳道團並攜帶一印刷所來華。Brief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 in China,from its Commencement in Feb. , 1830, pp.2—3, 轉自吳義雄:《在宗教與世俗之間:基督教新教傳教士在華南沿海的早期活動研究》,第65—66頁。
1909年(清宣統元年)2月,中、葡雙方決定查勘澳門界址。3月8日,香山縣成立“勘界維持會”,廣州隨即成立“廣東勘界維持總會”。7月15日,中、葡雙方代表在香港舉行劃界談判。11月14日,談判失敗。3月15日,澳門商會註冊成立。4月21日,桑德男爵(Barão de Sande)以特使身份抵達北京,參加光緒皇帝葬禮。9月1日,法國公民阿維爾農(Avernon)與澳葡政府簽訂澳門博彩專營合約草案。10月8日,澳門幾條主要街道上開始設置郵筒。11月3日,經過4個月的談判後,葡方欽差大臣馬楂度(Joaquim José Machado)將軍及中國欽差大臣高而謙中止澳門勘界會議。葡方欽差大臣提出將此問題提交仲裁。11月29日,葡萄牙頒佈澳門《華人風俗習慣法典》。12月4日,澳門及氹仔之間鋪設海底電纜。澳門勘界會議在京重開。
字德明。壯族。廣東欽州(今屬廣西)人。早年加入三合會。1907年加入同盟會,並任鎮南關(今友誼關)都督,奉孫中山之命在鎮南關發動起義。翌年4月,參與領導雲南河口起義,失敗後,流亡越南、新加坡。1910年經香港潛入江門、新會等地,組織民軍。武昌起義爆發後,在新會成立“明字順軍”,自稱明字順軍大都督,率部起義。廣東光復後,任瓊崖督辦,率部移駐海南島。龍濟光據粵時,避居澳門,被密探偵知地址,被誣為匪首,遭葡警拘捕,企圖引渡回粵加以殺害,幸而孫中山及時獲悉,多方設法營救,使他被囚一年多最終獲釋,後轉赴肇慶。1916年夏護國戰爭爆發,被委為第二混成旅旅長,參加討龍(濟光)戰役。1918年任瓊崖道尹、瓊要塞司令。次年,任援閩粵軍第四路軍司令。1920年參與粵軍回師驅桂之役。1922年6月陳炯明叛變後,任討賊軍南路總司令,率部參加平叛。1923年任建國粵軍第四軍軍長,調駐羅定。1925年6月所部被解散後,返廣州閑居。抗日戰爭爆發後,請纓抗日,但因年老力衰,難遂所願。1939年在家鄉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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