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年(1737年1月31日-1738年2月18日)5月20日,澳门富商尼古劳•啡呜味(Nicolau Fiumes)[1]去世。他是“圣安东尼奥”和“圣若泽•福音(S.José e Boas Novas)”号的船主。尼古劳•啡呜味于1717年至1720年任议事会理事官。他在遗嘱中要求遗嘱执行人和仁慈堂收取几位债务人的几笔款项,在4月斋节时连同利息施舍给穷人;另一笔债款将留给仁慈堂。他还留给教士会议1000两白银,其中一部分支付给唱诗班,另一部分用来为他举行追魂弥撒。[2]

[1]Nicolau Fiumes即澳门第8号额船“尼古劳•啡呜味”之船主。

[2] 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6—18世纪》,第1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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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