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2月7日─1789年1月25日)7月21日,澳門總督花利亞卸任,李露(Francisco Xavier de Mendonça Corte Real)就任澳門總督。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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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2月7日─1789年1月25日)7月21日,澳門總督花利亞卸任,李露(Francisco Xavier de Mendonça Corte Real)就任澳門總督。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90頁。
更新日期:2019/01/15
崇禎八年(1635年2月17日─1636年2月6日)被遣送到東京教區的克利斯托旺•桑托斯神父在那里呆了幾個月後,又返回澳門。澳門法官曼塞爾•拉莫斯(Mancer Ramos)致函澳督卡瑪拉•羅郎也,要求將克利斯托旺•桑托斯神父遣送去東京,因為日本當局決不會容忍這種玩弄他們的手段。文德泉:《澳門的日本人》,載《文化雜誌》第17期,1993年。
被遣送到東京教區的克利斯托旺•桑托斯神父返回澳門
崇禎十六年(1643年2月19日─1644年2月7日)11月25日,澳督施羅保與王室大法官劉易斯•菲格雷多(Luís Pinto de Figueiredo)共同簽署敕令,讚揚步兵司令、澳門土生葡人托瑪斯•維耶拉不用任何費用,組織了150名士兵守衛嘉思欄炮台。托瑪斯•維耶拉曾任中國及日本巡航首領,曾指揮1627年澳門對荷蘭的海戰,擊沉荷蘭指揮艦1艘。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50頁。
澳督施羅保與王室大法官劉易斯•菲格雷多共同簽署敕令讚揚托瑪斯•維耶拉
崇禎六年(1633年2月8日─1634年1月28日)12月24日,普通法官帕斯庫亞爾•卡瓦略(Pascoal Fernades de Carvalho),市議員熱羅尼莫•里貝羅(Jerónimo Vicente Rebeiro)、龐西亞諾•阿佈雷烏(Ponciano de Abréu)、拉法爾•西克拉(Rafael Carneiro de Sequeira),理事官米格爾•馬賽多(Miguel de Machado)及8名助理出席的議事會會議決定每月撥出60印葡金幣維持從馬尼拉來到澳門, 暫時居住在方濟各會會長巴爾托羅梅烏•羅沙(Bartoloméu da Rocha)家中的第一批方濟各會赤腳修女的生活,給她們提供一切必需品。葡印總督利尼亞雷斯伯爵要求澳門總督卡瑪拉•羅郎也接濟和保護這些女教徒。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41頁。
議事會決定每月撥出金幣維持從馬尼拉來到澳門的第一批修女的生活
天啟五年(1625年2月7日─1626年1月27日)葡印總督弗蘭西斯科•伽瑪給澳督弗蘭西斯科•馬士加路也下達命令,為王室國庫組織一次到馬尼拉的航海貿易,將收入用於購買果阿炮廠所需的日本銅材和維持印度洋艦隊所需的中國黃金。澳門議事會反對此次航行。經過爭論,最後協定:航行貿易的部分收入專門用於維持澳門駐軍和防禦工事,而澳督、議事會成員和其他人員均得到相應的份額。Emma Helen Blair & James Alexander Roberston, The Philippine Islands, 1493—1898, Vol. 22, pp. 80—85.
葡印總督弗蘭西斯科•伽瑪命令澳督弗蘭西斯科•馬士加路也組織到馬尼拉的航海貿易
崇禎十六年(1643年2月19日─1644年2月7日)5月4日,澳督施羅保將西班牙國王任命的管理澳門對日貿易的官員狄奧戈•弗雷萊(Diogo Vaz Freire)毒打致死。先是,弗雷萊被施羅保關在大三巴炮台的地牢中達8個月之久,身體已極為虛弱,施羅保再次給予毒打,臨死前,弗雷萊提出臨終懺悔、塗油的請求,亦被施羅保拒絕。當時,弗雷萊的一個僕役為其主求情,也被施羅保吊死。第二天,施羅保還將弗雷萊血肉模糊的屍體懸掛示眾,目擊者無不毛骨悚然。施羅保因此項罪行很快遭葡萄牙政府逮捕。但關於沒收其財產的多次命令都被他的耶穌會朋友置之不理。當他在1647年2月從果阿前往里斯本時,他的大部分非法收入仍在他名下。但施羅保的末日就在前往里斯本的途中來臨,船隻在荒涼的納塔爾(Natal)海岸附近失事,6月15日,他夾在僥倖逃生的人們當中前往莫桑比克,他因身體肥胖和其他疾病最終被棄於中途,一個中國男僕和一名黑奴陪伴他。費成康:《澳門四百年》,第122頁。C. R. 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 p. 153.
澳督施羅保將官員狄奧戈•弗雷萊毒打致死
嘉靖元年(1522年1月28日─1523年1月16日)1月,杜阿爾特•梅內塞斯(Duarte de Meneses)出任葡印總督。高德勝:《歐洲第一個赴華使節》,第114頁。
杜阿爾特•梅內塞斯出任葡印總督
崇禎三年(1630年2月12日─1631年1月31日)7月20日,澳督熱羅尼莫•施維拉向議事會建議由其兄弟貢薩洛•施維拉接替他的職務,此建議獲得一致通過。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38頁。
澳督熱羅尼莫•施維拉向議事會建議由其兄弟貢薩洛•施維拉接替他的職務
人物: | 花利亞(Faria, Bernardo Aleixo de Lemos e)(澳督),1754-1826 |
李露(Corte-Real, Francisco Xavier de Mandonça)(澳督),-1789 | |
時間: | 清中期(1760-1844年) |
1788年07月21日 | |
關鍵字: | 澳門總督 |
資料來源: | 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三卷,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1153頁。ISBN 978-7-218-063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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