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1月14日─1565年1月31日)本年,广东监察御史庞尚鹏上《陈末议以保海隅万世治安疏》(又名《抚处濠镜澳夷疏》)。这是澳门历史上第一份中国人对澳门问题表示关注而留下的文字记录,也是中文文献中第一次出现“澳门”这一地名[1]:“广州南有香山县,由雍麦至濠镜澳,计一日之程。有山对峙如台,曰南北台,即澳门也。”在另处又称:“议者却在澳门狭处,用石填塞,杜番舶潜行,以固香山门户。”该疏报导了当时澳门贸易的情况:“往止二三艘而止,近增至二十余艘,或又倍焉。”还报导了葡人定居澳门后澳门城市的迅速发展:“近数年来,始入濠镜澳筑室,以便交易。不逾年,多至数百区。今殆千区以上。日与华人相接,几规厚利,所获不赀,故举国而来,负老携幼,更相接踵。今筑室又不知几许,夷众殆万人矣。”同时俞大猷亦言:“商夷用强梗法,盖屋成村。”[2]反映澳门已形成一村镇规模。近万外国人,稍有夸大,西文数据是5000人。如加上当时进入澳门的华人,则称当时澳门人口近万,或为可信。千区殆指有一千户家居,葡人一户有奴仆6~10人,故千区换算万人,大致不误。同时期,吴桂芳亦言:澳门“非我族类,不下万人”。[3]这一奏疏还提出了对付澳门葡人的三种办法:一、用巨石填塞澳门港口,阻止葡船进入澳门;二、派人去澳门放火,焚烧其民居,以此法将葡人赶走;三、设官建关,置兵驻守,对澳门葡人加强控制。前两种办法事实上行不通,第三种办法庞尚鹏亦表示反对。他提出“将巡视海道副使移驻香山[4],弹压近地”,并希望由广东政府出面,“谕以朝廷德威,厚加赏犒,使之(葡萄牙人)撤屋而随舶往来”,并且“悉遵往年旧例”,“自后番舶入境,仍旧往年旧澳(浪白),照常交易”。[5]

[1]清初,屈大均的《广东新语》卷2《地语•澳门》解释澳门一词亦与庞尚鹏相同:又十里至澳,有南台、北台。台者,山也,以相对,故谓澳门。乾隆十年薛韫《澳门记》称:“遵澳西南放洋十里许。”“右舵尾,左鸡颈,又十里许,左横琴,右九澳;湾峰表里四立,像箕宿横成十,日十字门,又称澳门。”(《澳门记略》卷上《形势篇》)张甄陶亦同薛馧。道光时何文绮的《重建三街会馆碑记》(谭世宝:《金石铭刻的澳门史:明清澳门庙宇碑刻钟铭集录研究》,第258页)称:“澳既有南湾、北湾,复有南台、北台。台者,山也,以相对如门,故谓澳门。”王文达的《澳门掌故》第10页称:“南台、北台二山,殆指现在澳中之柿山与岗顶之间而言,故相对如门,其两山谷之隙地,便为昔年互市之场所,建立商户,旧称澳门街,亦称大街,是即现在之营地街,即原来澳门地址也。查当年关前街之李家园内,其墙壁上书有‘澳门’二字,巨大逾寻,盖所以标示此处方为澳门耳。”按:明清人对澳门一词有两种解释,一是以十字门为澳门,二是澳中南北之山对峙之地。主南北二山对峙者为明人之原始记录,主十字门为清乾隆以后的记录;印光任、张汝霖则兼采两说。我们以为当以庞尚鹏、屈大均、何文绮乃至王文达说为是。

[2]俞大猷:《正气堂集》卷15《论商夷不得恃功恣横》。

[3]陈子龙辑:《明经世文编》卷342《议阻澳夷进贡疏》。

[4]巡视海道副使,全称为“提刑按察司巡视海道副使”,简称为海道副使。广东海道副使原驻广州,后移驻南头。嘉靖四十三年,两广总督吴桂芳建议,海道副使辖东莞以西至琼州,“领番夷市舶”(《明史•吴桂芳传》)。“领番夷市舶”主要是管理包括澳门在内的外国商贾之对华贸易,实际上就是当时明政府主管澳门的主要官员。《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卷第3章第153页亦称:“新任官马上写信给那位海军将领即海军官员,海军官员却不在,而且因为澳门港是在他的管辖之下。”庞尚鹏《百可亭摘稿》卷1《抚处濠镜澳夷疏》称:“番商私赍货物至者,守澳官验实,申海道闻于巡按衙门,始放入澳。”可证,当时海道副使已成为管理澳门的主要官员。正因为海道副使主管澳门事物,故庞尚鹏建议“将海道副使移驻香山”。但这一建议似乎并未被接受,海道副使仍驻南头,但对澳门的巡视、监督、管理仍是其主要职责(参见汤开建:《明朝在澳门设立的有关职官考证》,载《澳门开埠初期史研究》,第183—184页)。

[5]庞尚鹏:《百可亭摘稿》卷1《抚处濠镜澳夷疏》。

关联资料

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