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1月14日─1565年1月31日)本年,廣東監察御史龐尚鵬上《陳末議以保海隅萬世治安疏》(又名《撫處濠鏡澳夷疏》)。這是澳門歷史上第一份中國人對澳門問題表示關注而留下的文字記錄,也是中文文獻中第一次出現“澳門”這一地名[1]:“廣州南有香山縣,由雍麥至濠鏡澳,計一日之程。有山對峙如台,曰南北台,即澳門也。”在另處又稱:“議者卻在澳門狹處,用石填塞,杜番舶潛行,以固香山門戶。”該疏報導了當時澳門貿易的情況:“往止二三艘而止,近增至二十餘艘,或又倍焉。”還報導了葡人定居澳門後澳門城市的迅速發展:“近數年來,始入濠鏡澳築室,以便交易。不逾年,多至數百區。今殆千區以上。日與華人相接,幾規厚利,所獲不貲,故舉國而來,負老攜幼,更相接踵。今築室又不知幾許,夷眾殆萬人矣。”同時俞大猷亦言:“商夷用強梗法,蓋屋成村。”[2]反映澳門已形成一村鎮規模。近萬外國人,稍有誇大,西文數據是5000人。如加上當時進入澳門的華人,則稱當時澳門人口近萬,或為可信。千區殆指有一千戶家居,葡人一戶有奴僕6~10人,故千區換算萬人,大致不誤。同時期,吳桂芳亦言:澳門“非我族類,不下萬人”。[3]這一奏疏還提出了對付澳門葡人的三種辦法:一、用巨石填塞澳門港口,阻止葡船進入澳門;二、派人去澳門放火,焚燒其民居,以此法將葡人趕走;三、設官建關,置兵駐守,對澳門葡人加強控制。前兩種辦法事實上行不通,第三種辦法龐尚鵬亦表示反對。他提出“將巡視海道副使移駐香山[4],彈壓近地”,並希望由廣東政府出面,“諭以朝廷德威,厚加賞犒,使之(葡萄牙人)撤屋而隨舶往來”,並且“悉遵往年舊例”,“自後番舶入境,仍舊往年舊澳(浪白),照常交易”。[5]

[1]清初,屈大均的《廣東新語》卷2《地語•澳門》解釋澳門一詞亦與龐尚鵬相同:又十里至澳,有南台、北台。台者,山也,以相對,故謂澳門。乾隆十年薛韞《澳門記》稱:“遵澳西南放洋十里許。”“右舵尾,左雞頸,又十里許,左橫琴,右九澳;灣峰表里四立,像箕宿橫成十,日十字門,又稱澳門。”(《澳門記略》卷上《形勢篇》)張甄陶亦同薛馧。道光時何文綺的《重建三街會館碑記》(譚世寶:《金石銘刻的澳門史:明清澳門廟宇碑刻鐘銘集錄研究》,第258頁)稱:“澳既有南灣、北灣,複有南台、北台。台者,山也,以相對如門,故謂澳門。”王文達的《澳門掌故》第10頁稱:“南台、北台二山,殆指現在澳中之柿山與崗頂之間而言,故相對如門,其兩山谷之隙地,便為昔年互市之場所,建立商戶,舊稱澳門街,亦稱大街,是即現在之營地街,即原來澳門地址也。查當年關前街之李家園內,其牆壁上書有‘澳門’二字,巨大逾尋,蓋所以標示此處方為澳門耳。”按:明清人對澳門一詞有兩種解釋,一是以十字門為澳門,二是澳中南北之山對峙之地。主南北二山對峙者為明人之原始記錄,主十字門為清乾隆以後的記錄;印光任、張汝霖則兼采兩說。我們以為當以龐尚鵬、屈大均、何文綺乃至王文達說為是。

[2]俞大猷:《正氣堂集》卷15《論商夷不得恃功恣橫》。

[3]陳子龍輯:《明經世文編》卷342《議阻澳夷進貢疏》。

[4]巡視海道副使,全稱為“提刑按察司巡視海道副使”,簡稱為海道副使。廣東海道副使原駐廣州,後移駐南頭。嘉靖四十三年,兩廣總督吳桂芳建議,海道副使轄東莞以西至瓊州,“領番夷市舶”(《明史•吳桂芳傳》)。“領番夷市舶”主要是管理包括澳門在內的外國商賈之對華貿易,實際上就是當時明政府主管澳門的主要官員。《利瑪竇中國札記》第2卷第3章第153頁亦稱:“新任官馬上寫信給那位海軍將領即海軍官員,海軍官員卻不在,而且因為澳門港是在他的管轄之下。”龐尚鵬《百可亭摘稿》卷1《撫處濠鏡澳夷疏》稱:“番商私齎貨物至者,守澳官驗實,申海道聞於巡按衙門,始放入澳。”可證,當時海道副使已成為管理澳門的主要官員。正因為海道副使主管澳門事物,故龐尚鵬建議“將海道副使移駐香山”。但這一建議似乎並未被接受,海道副使仍駐南頭,但對澳門的巡視、監督、管理仍是其主要職責(參見湯開建:《明朝在澳門設立的有關職官考證》,載《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第183—184頁)。

[5]龐尚鵬:《百可亭摘稿》卷1《撫處濠鏡澳夷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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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