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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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攷明朝嘉靖年間,葡人最初來居澳門者,約有九百人。當時之澳門,不過被視作一個市舶貿易站耳,所以一切事件,初皆聽命於我國,澳葡只有一位所謂代權官,來代表其葡國政令,遇有任何設施,得在議事亭奉商於我國官吏而已。後來民事漸繁,澳葡迺從中選出一位富商名比利喇(Diago Pereira)做本處首領,同時並選出馬力加(Malaca)副主教傳道神甫等,組設本處的民事及教會組織,故時常在議事亭來商討建設計劃。惟因比利喇一向不肯受葡萄牙本國政府節制,據朱薩士之《澳門史》嘗稱:“葡王為求中國皇帝准其在中國自由傳教起見,本擬選派旅澳之比利喇赴中國,但當印葡總督奉諭命其出發時,比利喇已被澳門葡人公選為澳葡首領,不受印葡總督命令。後來事聞於葡王,以其未獲葡國許可,擅受民衆推選,怒其藐視王法,因於一五六三年以敕令廢其職,惟迄至一五八七年比利喇依然在任,足見當時王令之不行也。”蓋葡萄牙本國自從一五八一年起,至一六四零年止的六十年內,其本國國土已完全被西班牙王吞併,而葡主亦要流亡到巴西去矣。當一五八三年之際,澳葡主教賈尼路(D.Belchior Carneiro)為著欲保存澳門獨立地位起見,遂召集澳葡民衆大會,議決以民選自治制度治理澳門。規定檢事一人,判事二人,長老三人,均從澳葡民衆選任。得到印葡總督認可,迺於翌年(一五八四)組成,正名為“澳門議事局。”一五八二年(即明朝萬歷十年),澳葡於議事亭內籌劃民選自治,組織議事局。 明朝兩廣總督陳瑞知之,曾下令召澳門主教,及議事局判事委黎多前來詰責。據葡人朱薩士之《澳門史》載稱:“一五八二年,方當澳門葡人正式公開繳納地租與中國政府之際,有閩籍兩廣總督,以葡人在澳妄自濫使行政法權,有違中國皇帝恩准葡人居留澳門之初衷,特召澳門主教民政長官及議事局判事等前去詰責。初時各人擬不應召,奈為顧全澳門葡人安全計,迺不得不選派天主教教士駱基勞(Migue Ruggiero)及彭尼拉(Matthias Penella)二人,攜備天鵝絨、鏡子等名貴禮品前去,奉呈兩廣總督,藉邀歡寵;並鄭重陳明澳葡臣服中國,對憲令弗敢有違,始蒙兩廣總督,許其無事焉。”查《廣東通誌》職官條有:陳瑞,福建長樂人,進士,萬曆九年以兵部尚書,兼副都御史,任兩廣總督云。惜其以巍巍高官,竟貪圖小利,不能徹底追究,致養成後憂,殆澳葡素來賄賂之手法勝利歟!後來至一五八六年,由印葡總督奉葡王詔論,授澳門議事局以特許狀,准其依照印度柯枝市制,試行組織。迨後更得到統治葡萄牙之西班牙王承認,迺於一五九五年三月三日,正式成立為“澳門市議事局”,或稱澳門市政廳,或俗稱金巴喇。
議事局:居澳葡人自治的因由
自從一五八一年四月十六日,西班牙國王菲臘二世將葡萄牙本國併吞後,自號為葡王菲臘二世。而澳門葡人不甘臣伏,遂有澳葡主教賈尼路,發起組織澳門議事局之舉,實行自治,以保存澳葡獨立精神。直至一六四零年十二月一日復國後,六十年來,澳門未嘗遭到西班牙武力干涉。蓋西班牙國王亦知道葡人居澳門,是得蒙中國皇帝特許,不容他人佔據者,所以不敢妄動耳。惟舊日中國對西歐各國情形,多認識不清,如《中國交通史》云:“明人對葡萄牙人與西班牙人,初皆稱為佛郎機,其後迺有(葡都麗家)及(干係臘)之分耳。”《澳門紀略》又云:“佛郎機,後又稱干臘國,今稱弗郎西,或曰法郎西。”蓋明人竟以葡萄牙與西班牙兩國,矇混為一,而不知葡萄牙實被西班牙併合為一也。對於西班牙不敢妄動澳門事,如李燕伯刺史《以澳葡情形上當道書》所謂:“……後來葡夷東南洋所立埔頭,悉為諸夷所奪據,僅恃澳門一區,藉各國之利以為利,其不為他夷所據者,實我庇護之恩也。”後來葡王約翰四世復國後,竟以此次澳門效忠,迺歸功於澳葡市民,尤以為澳門市議事局之獨立,最具效力,特於一六五四年敕令本處俾利喇將軍,題一額曰:“上帝名城,尊榮無比。”“Cidade Do Nome De Deus,Não Ha Outra Mais Leal.”該額懸諸議事亭入門堂中之石級門頭處,以旌表揚云。可是在一五八一年至一六四零年之六十年中,西班牙國王雖併吞了葡萄牙國土,但仍未忘懷其遠東居留地──澳門。蓋西班牙對遠東素具野心,觀其佔領呂宋時,據《中西交通史料匯篇》嘗稱:“西班牙國王以太子菲臘伯(Philip)之名,名麥哲倫所至之羣島為菲律賓,終查理之世,西班牙艦隊凡三至菲律賓云。”故西班牙國王菲臘四世,對遠東葡人居留之澳門,亦未嘗不思染指,蓄謀欲攫為己有者,其證據現仍俱在。當澳葡將擴充議事亭,增設博物館時,曾向澳門各處搜羅有關歷史紀念之石刻碑碣,以資陳列。當時嘗在本澳下環街之爛花園中,尋獲一件西文石碑,其文譯意大約為:“菲臘四世皇朝,此炮台上尉蘇沙賈七度置石。時一六三三年。”案此碑首書菲臘四世,蓋西班牙國王菲臘四世即是葡王菲臘三世,而葡王絕無菲臘四世,是即此碑以西班牙王統治作紀錄。蘇沙賈士度定必是親西份子,被任命為此炮台守尉,而擬於一六三三年舉事,佔領澳葡某一炮台者。後來不知因何緣故,未有發作,致此碑終於埋沒在下環街之爛花園中耳。據高美士之《澳門史略》有云:“當西班牙王菲立四世──即兼葡王菲立三世,蓋着王冠為葡王的當兒,年紀僅十六歲。西國國民號他為‘偉大者’,這是因他秉政期內,歐洲的版圖,幾是操於西國掌握裡 。”又云:“不惜將葡國國力,降為一附庸地位,稱為西國之一省。”又有謂:“所以派出許多西班牙衛戍隊,進屯各地炮台,以為監視。”由此觀之,當時西王菲臘四世,雄霸歐洲,視葡若附庸。其對澳葡握有之炮台,寧肯放過,故委賈士度為守尉。而在一六三三年,正是葡國淪陷於西班牙武力下之時代也。現該碑尚砌在議事亭壁間,可為歷史攷據。
議事局拒西班牙干涉
路環監獄在澳門回歸前年多來發生多宗嚴重事件,包括有囚犯毆鬥致死及囚犯越柙,成了居民關注的焦點及談論的熱門話題。本澳監獄歷史,可追溯數百年前,初設在“議事亭”內(即民政總署現址)。“議事亭”本是明、清官員與居澳葡人議事的地方,旁設監牢,用以囚禁犯罪的葡人。鄰近的東方斜巷原稱監牢斜巷,至東方戲院興建,才以街名不雅而易名;而今東方戲院早已拆建,僅以街名存在。一九一二年,當局在賈伯樂提督街與鏡湖馬路交界處興建城堡式監獄,門禁森嚴,名為“中心監獄”,俗稱“市牢”。後因囚犯增加,地方不敷應用,於是當局另覓路環竹灣馬路青年監獄背後地段興建新監獄,一九八八年三月動工,九零年五月十八日建成啟用,將“市牢”及路環青年監獄的囚犯遷入,而“市牢”則拆建成新廈,作為民居,路環青年監獄改為女性監獄及少年輔育院。路環新監獄樓高兩層,由五座建築物組成,面積達一萬八千平方米,耗資六千三百萬元。建築物中三座是監倉,可容納八百名囚犯,另兩座是行政大樓。監獄按保安程度分成重防、戒備、一般及拘留等監倉,而監倉之間有通道相通;此外,還設有多個生活、管理及行政科室。獄內保安設施較為先進,裝置有電子控制台、電視監察室、警號、火警警告器,各通道均設有閉路電視,保安嚴密。但是,令人不解的是當年獄內卻發生那麼多事故?
澳門監獄近百年史
在媽閣廟對開處、與海事博物館毗鄰的政府船塢,是本澳唯一的船塢,俗稱“媽閣船塢”、“媽閣塘”,乃因地而名。裡面有三個船排,岸邊建有一座古舊的兩層高的具有南歐色彩的辦公樓,接鄰有平房,設有廠務總部、造船部、營業部等。政府船塢約建於一八九零年,初時地方狹窄,至一九二二年間,因地方不敷應用,由政府強行徵收附近媽閣村數屋拆卸,擴充媽閣船塢範圍,面積三千五百平方米,始成今貌,而那座兩層高的建築物,相信是那時興建的。一九三二年開始生產木船,其時屬港務廳船舶修理部。一九六四年脱離港務廳成為獨立政府部門,開始生產金屬船隻。船塢主要為港務局、水警稽查隊服務外,還為澳門旅遊娛樂公司造船。據資料統計,自一九六二年至九六年間,船塢建造了八十多艘不同型號及性質的海上作業船,包括有拖船、巡邏快艇、航標工程船、挖泥船、駁船、救援船及澳氹渡海小輪等,並為港務廳、水警稽查隊的船隊提供維修服務;往昔還有輔助業務,為政府維修汽車等。船塢不大,造船雖屬小型,但保證質量。由於造船是一項藝術與科技相結合的工程,因此船塢隨着科技發展,年前已引入有關技術輔助來發展ISO 9000質量管理體系,提高生產設施和質量。一九九六年間,建造的一艘拖船,耗資一千七百萬元,船長廿四點八米,航速十一點二公里,船分三層,設施先進,達到國際標準,是船塢現時在設計上最大型最複雜的船隻。為配合媽閣及內港一帶發展,媽閣船塢已遷至筷子基海灣運作。
媽閣塘歷史逾百年
議事亭,古之稱號也,時人多以“金巴喇”(Camara)名之。查金巴喇,本迺葡語發音,其釋義可作“屋”,或“辦事處”解。若只以“金巴喇”稱之,說來實在不通者。在葡文上亦應寫作Camara Municipal De Macau,即澳門市政局,迺合也。蓋自澳葡於一五九五年組織“澳門市議事局”(Senado,Macau)後,所有一切有關澳門政事,當時皆在此議事局商議或執行,曾為澳葡做過不少事情,為葡國立過不少功績,故葡王約翰六世(D.joão vi.)嘗於一八一零年五月十三日,特頒諭旨,賞賜澳門市議事局以“公忠”(Leal)榮銜、嗣是遂稱議事局(Senado)為“議事公局”(Leal Senado)。攷其所以獲賜原因,據謂當議事亭判事官雅廉訪(Ouvidor Arriaga)在任時,嘗以無數資金救濟葡屬印度;並於一八一零年前後,以澳葡有限之海軍力量,幫助中國滿清官吏剿滅海盜,尤以與清兵聯合,迫降當時海上劇盜張保仔,致立大功云云。據朱薩士之《澳門史》嘗以第十五章全章,敘述澳葡海軍與張保仔及郭婆帶等海上劇盜,歷次交戰經過;並謂嘗接納廣州滿吏要求,撥款建艦招兵等事;曾協助清兵圍剿海盜;更謂後來張保仔向廣州滿官投誠,實由澳葡海軍迫降所致云。又傳說張保仔投降後,澳葡海軍駛回澳門時,受到盛大迎接之凱旋禮,教堂鳴鐘,堡壘鳴炮。市議會曾提議,擬立兩塊紀功碑,中葡文各一塊,樹立在議事亭內,惟後來終未有實行云。澳葡迫降海上劇盜張保仔事,此不過是朱薩士之《澳門史》上片面記載耳。蓋自來澳葡每謂其所以得居澳門,迺因曾經幫助中國,平定海盜有功,所以說到海盜一事,倍為詳晰。但根據日人名著,藤田豐八之《中國南海古代交通叢攷》内之《葡人入居澳門攷》一章,嘗引遍中西典籍,謂自明末清初以來,皆尋不出有何實據,可以證明葡人曾助中國剿滅海盜。要之,惟有於嘉靖四十三年之柘林兵變,葡人嘗請參加鎮壓事。後來俞大猷尚有《論商夷不得恃功恣橫》文中說:“功成,重賞其夷目。貢事,已明諭其決不許。”既然事後,澳葡請免貢事,尚且不許,更何得謂以澳門作酬勞乎?及至清朝乾嘉間,張保仔雄踞香爐峰,寇掠海上,朱薩士亦嘗有說:“乾隆末年,廣東海盜縱橫,清吏嘗請澳門協助,以保護水道治安。惟澳門葡人以要求恢復被滿清取銷之地方統治權時,該事就被擱置起來矣。”《香山縣誌》對張保仔橫行海上,澳葡議事亭判事雅廉訪請隨師協剿事,亦嘗載云:“嘉慶六年,瓊雷間海盜滋擾,澳夷請備二舶,隨舟師海捕,且以九事乞格外恩。知縣許乃來以其非制,且挾故要求也,卻之。”統上觀之,當年炫說迫降海盜張保仔事,前因後果,就是如此。
議事亭判事官雅廉訪(Ouvidor, Arriaga)迫降海盜張保仔之說
步出新口岸新填海區,在宋玉生公園對開巴黎街見到一座別致的平房式建築,線條結構,簡單利索,具有現代風格,令人矚目,四周庭園,環境恬靜,與兩側高樓大廈相映成趣,高低有致;又與宋玉生公園格調一致,似乎屬於宋玉生公園範圍。這座建築物屬澳門教科文中心,一九九八年六月廿九日揭幕。其實,該建築原作為前敎青司轄下的一個新青年中心,造價七百萬元,以推廣青年文化活動,並準備一九九八年三月啟用;後來更改計劃,轉為澳門敎科文中心。澳門敎科文中心是本澳一個新機構,其宗旨為推動澳門與國際敎科文組織及有關機構的聯繫,也促進澳門文化、教育等事業發展。中心內分上、下兩層,設有小型圖書館、展覽廳及可容納一百二十多人的會場。其中會場用途具多功能,可以舉辦講座、放映電影及小型藝術演出等。圖書館面積一千二百平方英尺,收藏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澳門的出版物,目前藏書逾三千冊,期刊百多種,並利用網絡與澳門圖書館聯絡,是本澳第一家與互聯網咖啡廊相結合的圖書館。展覽廳活動頻頻,經常舉辦各種展覽,吸引不少居民參觀。在一樓,設立互聯網咖啡座,面積約四百平方英尺,環境舒適,專人輔導,設備齊全,用者眾多,也開辦短期培訓課程。澳門敎科文中心建築物面積雖然細小,但卻起着提高澳門科教、文化、藝術水平的作用,盼能真正成為“澳門教科文中心”。
澳門教科文中心
自清朝乾嘉間,廣東海盜張保仔橫行海上。當時澳葡議事亭判事雅廉訪,以來澳糧船市舶常遭攔劫,故向廣州官府申請,擬備兵船,隨師助剿,並欲藉故邀恩,要求九事,但為香山縣知縣許乃來檄斥卻之。據許乃來之《檄澳夷檄》內,將九事分項駁斥,令人讀之,可以深悉澳門當時仍受治於香山縣之各種情形也,故特詳錄如左:“……今爾夷雖踴躍用命,惟所請九事,不但托故要求。且多有不必丐請,及不可准行者。今為爾夷詳晰曉諭。”據:“請自關棚外至澳外島嶼,得專緝奸匪,驅逐外國夷船灣泊。查關棚至澳門民夷雜處,各島嶼亦有漁船農舍,應由內地兵役巡查,非爾夷所釁越份稽察。若賊艘窺伺,爾夷世居邊土,自應為天朝捍衛,報地方官協同防禦。若外國夷船來澳,爾夷本應稽查,倘或逗留,更應隨時驅逐,份內之事,何庸請求?”“又請在澳華人,倘閒遊匪徒,即驅逐出境。貿易營生者,果屬殷實,方許居住。查地方匪棍,原應驅逐。但華夷各有官司,不能越份管理。中華有不安份之人,爾夷不敢驅逐;亦猶澳內有不安份之夷,天朝不肯究問,必須爾夷查辦也。至貿易之人租爾房屋,應留與否,可聽自便。如華人居住內地房屋,自與華人貿易,爾夷無從過問,另為置議。”“又請民夷債負,准將貨物器用在亭上變抵,負欠固應償還。華夷各有管束。夷欠華賬,夷人頭目可按理行事;華欠夷賬,強行變抵,華人未必服。且有滋生事端,仍應報就近衙門追領,毋容另議更張。”“又請除人命大案,其餘漢人倘有過犯,爾夷自行責罰。查華夷自有攸分,冠履不容倒置。爾夷世居內地,踐土食毛,齊民無異,遇有罪犯,原可照天朝法律懲治。然,猶念究屬外夷,除殺人抗償外,凡軍、徒、杖、笞等罪,均聽自行發落,“又請華人殺夷人,亦猶夷人殺華人一樣填抵,要在澳地明正典刑。查殺人兇犯,由縣勘實收禁擬罪,自府而司。而督撫,移解覆審,情真罪實,然後奏聞。命卜日,即提出正法,所以昭慎重也。從前夷人殺死華人,求免解禁,是以原情定法在澳審訊,夷目收管,就近正法。若華人犯罪,自有舊章,豈敢改變。“又請雇船往來省城,置買貨物,憑用亭上文據,稅餉照內地規例,關口不得多索加徵。查澳夷原不禁省中往來,關津隘口,例應稽查驗放,至貨物輸稅,本有定規,移知關口嚴查,自無額外加徵。”又請丈量洋船,照從前頒行則例,不得另外徵輸,查丈量既有舊例,俟轉請大憲,如額徵收,以昭體恤。又請條蓋房屋,免泥水匠禀照批准使費之苦。查澳夷房屋,只禁添造,隨常修葺,並無禁阻。泥水匠本應禀明興工,何得藉言使費。倘有需索,自當飭禁。又請遇屈負冤,官府不為申理者,乞赴制府轅門請訴。查我朝懷柔遠人,無微不至,爾夷從無受屈含冤,地方官不為申理之事。未便無故妄請赴轅陳訴,致干告訐挾制之愆。然則準情度理,參之事勢,諸事多不可行,爾夷其體悟否?總之,功成方可論賞,事前未便要恩,今兵船已集,如願效力,即日隨往。如果有功,前次禀內之可行之事,當求大憲量為允行。倘挾此要求,議論不決,則捕盜孔亟,斷難延誤,本縣即督率兵役出洋。內地雄兵巨艦,霧集云屯,隨處可以調遣,毋庸爾夷勞動也。爾夷其熟思之!”香山縣令許乃來之《檄澳夷檄》,既如上述,已嚴拒澳葡議事亭判事雅廉訪之要求,明矣。惟澳葡以自身利害,海盜時常劫掠澳船,迫得仍須隨師助剿也。後來兩廣總督百齡,勸諭張保仔投誠後,澳葡之《澳門史》竟謂中國不答允其要求,並謂即英人紐曼所著之《中國海盜史》,亦抹煞葡人撮合張保仔投誠之功績云。
香山縣令許乃來斥拒判事官雅廉訪(Ouvidor, Arriaga)的九事要求
在議事亭內,入門右壁之窗門頭上,鑲有中文古碑一件,刻著“關閘門”三字。該石原迺我國古關閘門之門額,後被澳葡拆卸,移置於此者。攷古關閘門在蓮花莖中,原為我國明朝創建,所以防夷者。據暴昱《香山縣誌》云:“萬曆二年,建閘於蓮花莖,設兵守之。”又祝淮《香山縣祝誌》云:“康熙十二年,知縣申良翰修,增建官廳於旁,以資戍守。”蓋當時古關閘之形狀,非如今日之洋相。本作中國古代城樓格式,城牙排齒,樓角飛翬,大門拱上,額刻“關閘門”三字,駐有汛兵防守。自從清朝道光二十九年,澳葡兵頭亞馬勒被沈米狙殺後,澳葡一時失卻首領,據朱薩士之《澳門史》稱:當時即由主教、法官、軍長及議事局主席等,組織臨時執政會於議事亭內,在出事後之第三天,澳葡軍曹未士基打向執政會要求,領得手令,將中國之關閘汛佔領云。後來延至同治十三年,澳葡才將中國之古關閘門拆毀,重新再建回一道現在之關閘。據楊文駿《查覆澳葡情形疏》有云:“其關閘汛牆,係同治十三年為洋人拆毀,改建綠衣館,並設大關閘。”又據柏力架之《美麗的澳門》稱:“自古關閘拆毀後,在原址重築回一新關閘,時在一八七零年。”由此可知,議事亭內之“關閘門”石碑,必迺於一八七零年後,才由蓮花莖移置於此者矣。
議事亭內之“關閘門”石碑
議事亭,原為澳門葡人之市政廳,舉凡一切有關澳門之市政大小事宜,均在此籌商辦理。故昔日澳門遇有關於華人各事,則會議時必請華人之三街會館值事參加。蓋三街會館值事,即猶今之華商總會值事,其參加席位,亦如今之所謂華人代表席位也。議事亭,亦為澳門葡人之大會堂,舉凡一切之澳葡集會或慶典,澳葡市民皆在此開會或慶祝。當葡萄牙君主執政時期,其人民亦常在此歡呼萬歲者。當葡萄牙本淪陷於西班牙帝國時期,澳葡之愛國市民,仍常在議事亭之門頭高懸葡國國旗,是當時全世界獨一飄揚之葡旗也。凡歷屆之澳葡兵頭到任或離職,澳葡市民均在此舉行迎送儀式,各兵頭亦在此交代印信。當年在澳任職多屆之澳葡兵頭巴波沙氏,居澳在任身故,澳葡市民亦在此舉行公葬巴氏殯殮儀式。至於葡萄牙本國歷屆召開全國代表大會時,澳門葡人選舉赴葡代表,亦以議事亭作投票處所。總上所知,議事亭,實為澳中最有歷史性之澳葡機關也。尤有進者,議事亭嘗附設紀念賈梅士博物院,曾搜集頗多具有歷史之石刻。殘碑古碣,嵌滿四壁,或放置於入門之樓下大堂中。樓上則有陳列室數間,古器舊畫,殘磚廢瓦,不一而足。皆屬澳門開埠以來之紀念物,可供研史攷據者。現該博物院已遷址於白鴿巢處,無復舊觀耳。議事亭,又嘗附設澳門書信館。當澳門闢建新馬路時,曾將南灣之書信館原址拆卸,假議事亭左便樓下權作館址,另闢門口出入,發售郵票及收派信件。昔日稱為澳門書信館。及至一九二九年郵局大廈落成後,迺遷回郵局大廈辦公,總轄郵政、電報、電話各科,合稱為郵電總局焉。議事亭,又嘗附設紅十字救護局。因此處地點適中,便於扶危救急,所以在議事亭右便樓下,作為救護局址,另闢傍邊門口出入,設備醫護儀器,救傷汽車,以應急時工作。及至最近找得地點,現在已遷往荷蘭園正街,昔日之利宵中學舊址辦公矣。議事亭,又嘗附設澳葡法院。當原來南灣之法院拆卸改建時,曾將議事亭樓上禮堂,暫作審事法庭。及至南灣澳葡政府大廈落成後,才遷返該大廈耳。議事亭,又附設有公共圖書館,現仍設在二樓右便後座。所藏圖書,以葡英文為多,為澳門古老文獻倉庫,如葡人初來遠東,及居留澳門之最早記載,搜羅頗豐,殊足珍貴者。至於安放圖書典籍之架櫉,別具西方舊型,聞皆倣照十七世紀中葉,葡王約翰四世皇朝之書櫉圖案建造者。古色古香,每令閱書者,頓興懷古之思。總之,議事亭實為澳門一所富有歷史性之建築物。曾歷明清兩代而迄於今,嘗由中葡雙方交遞管理,雖經幾次大事重修,仍具古蹟價值。談澳門掌故者,當不能以夷物而忽之也。
議事亭原為澳門葡人之市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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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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