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聯資料
更新日期:2019/11/16
更新日期:2019/11/16
澳門政權交接場館是一座臨時性質建築物,美輪美奐,造型獨特,外牆採用透光材料興建,晚上燈光璀璨,外觀仿如一個中式大燈籠,宏大莊嚴。澳門政權交接場地原定設在新口岸新填海新建的澳門文化中心,據說因地方不敷應用,前澳葡政府改在文化中心側的公園地段,耗資逾六千萬元臨時建設新場館,一九九九年五月間展開工程,十二月完竣,建築宏偉,佔地六千平方米,高二十米,可容二千五百人,除大禮堂外,還設有輔助室、接待室及傳媒專用區。這座建築物雖然採用堅固耐用建材,但原設計卻是非永久性應用的,待交接儀式完成後便拆卸,恢復公園部份。其後,居民認為場館象徵本澳進入一個嶄新的時代,掀開歷史新一頁,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和重大紀念價值,應該保留下來,如果將它拆卸,未免可惜及浪費公帑。於是,特區政府有關方面決定暫時闢作“瑰寶展”場館,對外開放,展出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香港特區送贈澳門特區政府的珍貴禮物,為期三個月,讓居民和遊客在觀賞展品同時,也可參觀這座歷史性建築物,見證澳門回歸重要歷史事件。場館除了陳列精美禮品部分外,原來佈局基本不變。在館內徜徉,可以重温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零時零分中葡兩國政府在此舉行澳門政權交接儀式大典的歷史時刻,令人心潮澎湃。這座建築經香港及內地專業人士進行學術性研究後,認為場館不宜作永久保留,特區政府決定將之拆卸,改建公園。
回歸場館歷史時刻
攷明朝嘉靖年間,葡人最初來居澳門者,約有九百人。當時之澳門,不過被視作一個市舶貿易站耳,所以一切事件,初皆聽命於我國,澳葡只有一位所謂代權官,來代表其葡國政令,遇有任何設施,得在議事亭奉商於我國官吏而已。後來民事漸繁,澳葡迺從中選出一位富商名比利喇(Diago Pereira)做本處首領,同時並選出馬力加(Malaca)副主教傳道神甫等,組設本處的民事及教會組織,故時常在議事亭來商討建設計劃。惟因比利喇一向不肯受葡萄牙本國政府節制,據朱薩士之《澳門史》嘗稱:“葡王為求中國皇帝准其在中國自由傳教起見,本擬選派旅澳之比利喇赴中國,但當印葡總督奉諭命其出發時,比利喇已被澳門葡人公選為澳葡首領,不受印葡總督命令。後來事聞於葡王,以其未獲葡國許可,擅受民衆推選,怒其藐視王法,因於一五六三年以敕令廢其職,惟迄至一五八七年比利喇依然在任,足見當時王令之不行也。”蓋葡萄牙本國自從一五八一年起,至一六四零年止的六十年內,其本國國土已完全被西班牙王吞併,而葡主亦要流亡到巴西去矣。當一五八三年之際,澳葡主教賈尼路(D.Belchior Carneiro)為著欲保存澳門獨立地位起見,遂召集澳葡民衆大會,議決以民選自治制度治理澳門。規定檢事一人,判事二人,長老三人,均從澳葡民衆選任。得到印葡總督認可,迺於翌年(一五八四)組成,正名為“澳門議事局。”一五八二年(即明朝萬歷十年),澳葡於議事亭內籌劃民選自治,組織議事局。 明朝兩廣總督陳瑞知之,曾下令召澳門主教,及議事局判事委黎多前來詰責。據葡人朱薩士之《澳門史》載稱:“一五八二年,方當澳門葡人正式公開繳納地租與中國政府之際,有閩籍兩廣總督,以葡人在澳妄自濫使行政法權,有違中國皇帝恩准葡人居留澳門之初衷,特召澳門主教民政長官及議事局判事等前去詰責。初時各人擬不應召,奈為顧全澳門葡人安全計,迺不得不選派天主教教士駱基勞(Migue Ruggiero)及彭尼拉(Matthias Penella)二人,攜備天鵝絨、鏡子等名貴禮品前去,奉呈兩廣總督,藉邀歡寵;並鄭重陳明澳葡臣服中國,對憲令弗敢有違,始蒙兩廣總督,許其無事焉。”查《廣東通誌》職官條有:陳瑞,福建長樂人,進士,萬曆九年以兵部尚書,兼副都御史,任兩廣總督云。惜其以巍巍高官,竟貪圖小利,不能徹底追究,致養成後憂,殆澳葡素來賄賂之手法勝利歟!後來至一五八六年,由印葡總督奉葡王詔論,授澳門議事局以特許狀,准其依照印度柯枝市制,試行組織。迨後更得到統治葡萄牙之西班牙王承認,迺於一五九五年三月三日,正式成立為“澳門市議事局”,或稱澳門市政廳,或俗稱金巴喇。
議事局:居澳葡人自治的因由
步出新口岸新填海區,在宋玉生公園對開巴黎街見到一座別致的平房式建築,線條結構,簡單利索,具有現代風格,令人矚目,四周庭園,環境恬靜,與兩側高樓大廈相映成趣,高低有致;又與宋玉生公園格調一致,似乎屬於宋玉生公園範圍。這座建築物屬澳門教科文中心,一九九八年六月廿九日揭幕。其實,該建築原作為前敎青司轄下的一個新青年中心,造價七百萬元,以推廣青年文化活動,並準備一九九八年三月啟用;後來更改計劃,轉為澳門敎科文中心。澳門敎科文中心是本澳一個新機構,其宗旨為推動澳門與國際敎科文組織及有關機構的聯繫,也促進澳門文化、教育等事業發展。中心內分上、下兩層,設有小型圖書館、展覽廳及可容納一百二十多人的會場。其中會場用途具多功能,可以舉辦講座、放映電影及小型藝術演出等。圖書館面積一千二百平方英尺,收藏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澳門的出版物,目前藏書逾三千冊,期刊百多種,並利用網絡與澳門圖書館聯絡,是本澳第一家與互聯網咖啡廊相結合的圖書館。展覽廳活動頻頻,經常舉辦各種展覽,吸引不少居民參觀。在一樓,設立互聯網咖啡座,面積約四百平方英尺,環境舒適,專人輔導,設備齊全,用者眾多,也開辦短期培訓課程。澳門敎科文中心建築物面積雖然細小,但卻起着提高澳門科教、文化、藝術水平的作用,盼能真正成為“澳門教科文中心”。
澳門教科文中心
澳門市議事局,既成立矣。在當時只不過是澳門土生葡人之行政機構而已。而中國尚設有澳門縣丞,以專責察理澳門民夷者也。惟澳葡對其自己之議事局,自當有權維系之者,據朱薩士之《澳門史》云:“自從一五八零年以還,澳門已有葡政府委任之治安判事(委黎多Ouvidor),其任命權雖非由澳門土生葡人選舉,但仍須得澳門土生葡人同意,始能行使職權也。及至澳門市議事局成立,即由澳門之行政長官、治安判事、葡舶司令、及澳門土生之葡人代表,共四人合组而成者云。”又據龔翔麟之《珠江奉使記》載稱:“澳中議事亭,蕃目四人,受命於其國,更番董市事。凡市經四人議,衆莫敢違。及官司有令,亦必下其議於四人者。議得。當以報聞。”中國官吏方面,對議事亭之行政權,初時雖遭到兩廣總督陳瑞之詰責,及受賄後,則持放任態度。惟中國地方官對於澳門之司法權,則一向堅持節制。如萬曆時,香山知縣蔡善繼條議制澳事,據《香山縣誌》錄稱:“香山知縣蔡善繼甫履任,即條議制澳十則,上之。未幾澳弁以法繩夷目,夷譁,將為變。善繼單車馳往,片言解,縛悍夷至堂皇下,痛笞之,故事夷人無受笞者。善繼素廉介,夷人信之,故帖息。”觀此,蔡善繼之廉介,與陳瑞之貪賄,相去遠矣。故後來澳門之司法權,一直都由中國官吏保持。迨至清朝道光時,迺由澳門兵頭亞馬勒,搗毀議事亭之御碑後,中國在澳門之司法權才停止耳。澳門議事局成立後,澳葡遂擬向中國方面承購該議事亭地,及其後方之華人屋宇地段,以為改建新議事局,及監牢之用。據一七八三年十二月六日,澳葡議事局之判事官關耶氏(J•J•Mendes da Cunha)署名之檔案,曾提及謂:“嘗與地段業主商訂價值,承買該地,以備重新興建議事局及監牢,並附送該建築全面圖則云。”隨於一七八四年,澳葡建築成現在之議事局。故現在議事局之面目,已非如昔日之紅牆綠瓦,中國之亭台格式,只留有議事亭之名耳。試觀其三角形之破風,伊奧匿式之門柱,厚厚的坭牆,處處表現出一派古老樸實的西方建築姿態。據柏力架著之《美麗的澳門(Picturesque Macao)》說:“當時議事局之建築,其營造經費,屬於中國當時現行之貨幣,為白銀八萬両云。”及至一九四零年,澳葡當局更將此古老建築物之內外全部,重修整飾,惟仍保存其門面原有之樸素輪廓。至於其內部之粉飾,大堂之陳設,傢私之佈置,悉照昔日葡王約翰第五皇朝時代之圖案式樣配置。由香港蘭卡喇佛公司承造者。當初該建築物,原為前方作議事局,後方作監牢。後來賈伯樂提督街之監獄建成後,才將局後之監牢拆卸。當年其傍有監牢斜巷之稱,現則改稱東方斜巷矣。澳門議事亭,在明末時期,實為中國向澳葡辦理外交事宜之唯一對象,所以一切有關夷務,均在議事亭宣諭,或交由澳葡議事亭判事辦理。如英國人在明末第一次到中國,初擬通商,詎在虎門發生衝突,被中國官吏扣留人貨。事後中國當局責令澳葡議事亭判事,將英國人貨具保領回澳門,然後驅逐出境。蓋斯事迺英人最初來中國事跡,與議事亭有關者。據《中西交通史料匯編》張星烺之《明代中國與歐洲之交通》篇內略謂:“明朝崇積十年(一六三七)。英王査理ー世組織東方印度公司、擬来中國通商,委任威德爾(Weddell)為主任,蒙忒內(N. Mountney)為總經理,授以軍法全權。一行人駕帆船,經印度抵達澳門海外,澳葡百端阻其通商,迫得轉泊虎門,侵擾炮台。威嘗接澳葡議事會來書稱:英人來廣東貿易,妨害葡人利益,故請其速離中國海岸……”又據《明清史料》有《兵部題(朱名會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內洋洋萬言,詳敘該事。大約述稱:“紅夷貨舡五隻,於崇禎十年六月間來粵,潛泊虎門,欲擾銃台。官兵堵禦,及放火攻之。又先後在潖州附近,及廣州揭邦俊宅,緝獲夷目三人,夷奴二人,及奸攬李葉榮暨華洋貨物等。後來轉諭澳夷有云:貿易之權,仍歸諸澳;羈留之夷,仍歸諸澳;而相機解散之責,仍歸諸澳。而市舶司稱:曾到澳會同香山縣寨差官,及提調備倭各官,喚令通夷事目攬頭等至議事亭宣諭,督促赴省具結。旋由澳夷嚟哆(即議事亭判事)起文,將紅夷五人,及銀貨等具領回澳。後呈報夷舡於十一月二十六日開洋云。”
早期中方對議事局之行政權
在媽閣廟對開處、與海事博物館毗鄰的政府船塢,是本澳唯一的船塢,俗稱“媽閣船塢”、“媽閣塘”,乃因地而名。裡面有三個船排,岸邊建有一座古舊的兩層高的具有南歐色彩的辦公樓,接鄰有平房,設有廠務總部、造船部、營業部等。政府船塢約建於一八九零年,初時地方狹窄,至一九二二年間,因地方不敷應用,由政府強行徵收附近媽閣村數屋拆卸,擴充媽閣船塢範圍,面積三千五百平方米,始成今貌,而那座兩層高的建築物,相信是那時興建的。一九三二年開始生產木船,其時屬港務廳船舶修理部。一九六四年脱離港務廳成為獨立政府部門,開始生產金屬船隻。船塢主要為港務局、水警稽查隊服務外,還為澳門旅遊娛樂公司造船。據資料統計,自一九六二年至九六年間,船塢建造了八十多艘不同型號及性質的海上作業船,包括有拖船、巡邏快艇、航標工程船、挖泥船、駁船、救援船及澳氹渡海小輪等,並為港務廳、水警稽查隊的船隊提供維修服務;往昔還有輔助業務,為政府維修汽車等。船塢不大,造船雖屬小型,但保證質量。由於造船是一項藝術與科技相結合的工程,因此船塢隨着科技發展,年前已引入有關技術輔助來發展ISO 9000質量管理體系,提高生產設施和質量。一九九六年間,建造的一艘拖船,耗資一千七百萬元,船長廿四點八米,航速十一點二公里,船分三層,設施先進,達到國際標準,是船塢現時在設計上最大型最複雜的船隻。為配合媽閣及內港一帶發展,媽閣船塢已遷至筷子基海灣運作。
媽閣塘歷史逾百年
議事亭,原為澳門葡人之市政廳,舉凡一切有關澳門之市政大小事宜,均在此籌商辦理。故昔日澳門遇有關於華人各事,則會議時必請華人之三街會館值事參加。蓋三街會館值事,即猶今之華商總會值事,其參加席位,亦如今之所謂華人代表席位也。議事亭,亦為澳門葡人之大會堂,舉凡一切之澳葡集會或慶典,澳葡市民皆在此開會或慶祝。當葡萄牙君主執政時期,其人民亦常在此歡呼萬歲者。當葡萄牙本淪陷於西班牙帝國時期,澳葡之愛國市民,仍常在議事亭之門頭高懸葡國國旗,是當時全世界獨一飄揚之葡旗也。凡歷屆之澳葡兵頭到任或離職,澳葡市民均在此舉行迎送儀式,各兵頭亦在此交代印信。當年在澳任職多屆之澳葡兵頭巴波沙氏,居澳在任身故,澳葡市民亦在此舉行公葬巴氏殯殮儀式。至於葡萄牙本國歷屆召開全國代表大會時,澳門葡人選舉赴葡代表,亦以議事亭作投票處所。總上所知,議事亭,實為澳中最有歷史性之澳葡機關也。尤有進者,議事亭嘗附設紀念賈梅士博物院,曾搜集頗多具有歷史之石刻。殘碑古碣,嵌滿四壁,或放置於入門之樓下大堂中。樓上則有陳列室數間,古器舊畫,殘磚廢瓦,不一而足。皆屬澳門開埠以來之紀念物,可供研史攷據者。現該博物院已遷址於白鴿巢處,無復舊觀耳。議事亭,又嘗附設澳門書信館。當澳門闢建新馬路時,曾將南灣之書信館原址拆卸,假議事亭左便樓下權作館址,另闢門口出入,發售郵票及收派信件。昔日稱為澳門書信館。及至一九二九年郵局大廈落成後,迺遷回郵局大廈辦公,總轄郵政、電報、電話各科,合稱為郵電總局焉。議事亭,又嘗附設紅十字救護局。因此處地點適中,便於扶危救急,所以在議事亭右便樓下,作為救護局址,另闢傍邊門口出入,設備醫護儀器,救傷汽車,以應急時工作。及至最近找得地點,現在已遷往荷蘭園正街,昔日之利宵中學舊址辦公矣。議事亭,又嘗附設澳葡法院。當原來南灣之法院拆卸改建時,曾將議事亭樓上禮堂,暫作審事法庭。及至南灣澳葡政府大廈落成後,才遷返該大廈耳。議事亭,又附設有公共圖書館,現仍設在二樓右便後座。所藏圖書,以葡英文為多,為澳門古老文獻倉庫,如葡人初來遠東,及居留澳門之最早記載,搜羅頗豐,殊足珍貴者。至於安放圖書典籍之架櫉,別具西方舊型,聞皆倣照十七世紀中葉,葡王約翰四世皇朝之書櫉圖案建造者。古色古香,每令閱書者,頓興懷古之思。總之,議事亭實為澳門一所富有歷史性之建築物。曾歷明清兩代而迄於今,嘗由中葡雙方交遞管理,雖經幾次大事重修,仍具古蹟價值。談澳門掌故者,當不能以夷物而忽之也。
議事亭原為澳門葡人之市政廳
議事亭,古之稱號也,時人多以“金巴喇”(Camara)名之。查金巴喇,本迺葡語發音,其釋義可作“屋”,或“辦事處”解。若只以“金巴喇”稱之,說來實在不通者。在葡文上亦應寫作Camara Municipal De Macau,即澳門市政局,迺合也。蓋自澳葡於一五九五年組織“澳門市議事局”(Senado,Macau)後,所有一切有關澳門政事,當時皆在此議事局商議或執行,曾為澳葡做過不少事情,為葡國立過不少功績,故葡王約翰六世(D.joão vi.)嘗於一八一零年五月十三日,特頒諭旨,賞賜澳門市議事局以“公忠”(Leal)榮銜、嗣是遂稱議事局(Senado)為“議事公局”(Leal Senado)。攷其所以獲賜原因,據謂當議事亭判事官雅廉訪(Ouvidor Arriaga)在任時,嘗以無數資金救濟葡屬印度;並於一八一零年前後,以澳葡有限之海軍力量,幫助中國滿清官吏剿滅海盜,尤以與清兵聯合,迫降當時海上劇盜張保仔,致立大功云云。據朱薩士之《澳門史》嘗以第十五章全章,敘述澳葡海軍與張保仔及郭婆帶等海上劇盜,歷次交戰經過;並謂嘗接納廣州滿吏要求,撥款建艦招兵等事;曾協助清兵圍剿海盜;更謂後來張保仔向廣州滿官投誠,實由澳葡海軍迫降所致云。又傳說張保仔投降後,澳葡海軍駛回澳門時,受到盛大迎接之凱旋禮,教堂鳴鐘,堡壘鳴炮。市議會曾提議,擬立兩塊紀功碑,中葡文各一塊,樹立在議事亭內,惟後來終未有實行云。澳葡迫降海上劇盜張保仔事,此不過是朱薩士之《澳門史》上片面記載耳。蓋自來澳葡每謂其所以得居澳門,迺因曾經幫助中國,平定海盜有功,所以說到海盜一事,倍為詳晰。但根據日人名著,藤田豐八之《中國南海古代交通叢攷》内之《葡人入居澳門攷》一章,嘗引遍中西典籍,謂自明末清初以來,皆尋不出有何實據,可以證明葡人曾助中國剿滅海盜。要之,惟有於嘉靖四十三年之柘林兵變,葡人嘗請參加鎮壓事。後來俞大猷尚有《論商夷不得恃功恣橫》文中說:“功成,重賞其夷目。貢事,已明諭其決不許。”既然事後,澳葡請免貢事,尚且不許,更何得謂以澳門作酬勞乎?及至清朝乾嘉間,張保仔雄踞香爐峰,寇掠海上,朱薩士亦嘗有說:“乾隆末年,廣東海盜縱橫,清吏嘗請澳門協助,以保護水道治安。惟澳門葡人以要求恢復被滿清取銷之地方統治權時,該事就被擱置起來矣。”《香山縣誌》對張保仔橫行海上,澳葡議事亭判事雅廉訪請隨師協剿事,亦嘗載云:“嘉慶六年,瓊雷間海盜滋擾,澳夷請備二舶,隨舟師海捕,且以九事乞格外恩。知縣許乃來以其非制,且挾故要求也,卻之。”統上觀之,當年炫說迫降海盜張保仔事,前因後果,就是如此。
議事亭判事官雅廉訪(Ouvidor, Arriaga)迫降海盜張保仔之說
議事亭,當葡人擴建時,曾在其後座附設一監獄。據《澳門紀略》云:“蕃人犯法,兵頭集夷目於議事亭,或請法王至,會鞠定讞。”聞判罪後,則羈押於座後監牢内,取其便也。熟知英國佔領香港之數年後,其海軍曾來澳門賽艇,竟在議事亭內,闖下劫獄事焉。據朱薩士之《澳門史》大略稱:“當一八四九年,香港基督教會之英文書院青年教師,英人雅閣岑馬士(James Summers)值暑假到澳遊覽。時方六月七日,適遇天主教聖體巡遊,岑站道傍漫覽。教士以其既不下禮,又不肯脫帽,走告隨行之澳葡兵頭亞馬勒,傳令干涉,卒將之拘押於議事亭後座獄中。翌日適逢澳葡舉行賽艇大會,港英軍官施他夫厘(Staveley)及英艦馬安打號(H. M. S. Maander)艦長賈蒲路(Henry Keppel),又英艦亞文鬆號(H. M. S. Alnazon)艦長吐魯必治(Troubridge)三人,駕艦來澳,停泊南灣,預備與賽。得岑報被拘,共往見亞馬勒,懇請放人,詎事不果。“三人無奈,迺瞰亞馬勒乘船離岸,指揮賽艇之隙,實行劫獄。迺迅派水兵,乘二快艇直泊南灣督署前,登陸後急趨議事亭,先擊倒守兵,再將戍衛繳械。直入拘留所,破門救出岑馬士,歡呼回艦。費時不過五分鐘,還再參加賽艇,獲獎品後返港,見者莫奈伊何!”“計是役死衛兵一人,傷三人,另一西婦適在議事亭內,急欲跨窗走避,墜下傷足。事後幾經交涉,始能得到英國政府補償云云。”是次英國海軍在澳門議事亭內劫獄,當時之港英輿論,據一八四九年六月廿八日之英文報紙《中國郵報(China Mail)》評論稱:“本月七日澳葡兵頭亞馬勒,在澳扣留英國青年岑馬士事,不免被認為是一種越權舉動。蓋當時之澳門領土,誠屬千真萬確地仍受滿清官吏統治。廣東香山當局,且派有一位分防澳門縣丞駐澳,設衙辦事,而葡人之在澳,不過只屬一種特承恩遇之寄居者耳。中國並未曾割讓澳門,並無正式條約租出者,故澳門葡人之司法行政權,只可限於對待其本國人民而已。至於葡籍以外之外國人,皆與中國人一樣,都由滿清官吏打理。英人自有香港政府處置,澳葡既無權處理外國人,故此次澳葡拘留岑馬士,是屬越權,是侵犯了英國僑民之權益。”但澳葡方面,據朱薩士之《澳門史》則謂:“當年英人持此言論,實在是不承認葡人在澳門之地位,致使滿清官吏對澳門葡人無所顧忌,所以後來不久,就發生狙殺兵頭亞馬勒事件,此實迺受當時英人言論所影響。又引述“倫敦經濟人報刊”(London Economist)一八四九年八月廿五日之評論謂:英海軍此次在澳劫獄,未免濫用英國優秀武力來待對友邦,實屬過於橫暴,留與澳人一點惡印象。”惟曾在澳門議事亭內幹過劫獄之英艦馬安打號艦長賈蒲路氏,後來於一八五三年曾著作過一本“馬安打艦印度羣島訪問記”,嘗將其過去在澳門如何冒險,勇敢地劫獄,來保護其本國僑民權益,致使當日英國首相彭馬斯頓(Palmerston)深深讚許,其更欣欣自得,詳細記載顛末。
英國海軍在議事亭內劫獄
晚隄收網樹頭腥 蠻蛋羣沽酒滿瓶海上太平無一事 雙扉久閉一空亭以上之七言詩句,為我國有清一代之詩書、畫大家吳漁山先生居澳時,詠議事亭而作者。大有花落訟庭閒之慨也。紳集議亭中,名議事亭。議事亭,真是名副其事,其本來面目,照《澳門紀略》所繪圖,居然鞺牙高椽,鳥革翬飛,翼然一巨亭焉。該亭初為我國明朝官吏所設,以與澳葡商議貿易,及辦理居留事宜之所也。故汪慵叟之《澳門雜詩集》有詠議事亭句云:“提調郡縣丞,前代有故衙。讓畔敦古處,荒圮奔麏䴥。尚餘議事亭,崇敞飛檐牙……”《澳門紀略》亦載稱:“前明故有提調,備倭,巡緝行署三,今唯議事亭不廢。”蓋我國舊時之皇帝,嘗有敕諭葡人,準其居留澳門,惟須遵守約束,曾用中葡兩國文字,將約束條文刻於四塊石碑上,豎立於議事亭中,以便遵守。據《香山縣誌》云:“俞安性立禁款行縣,約束澳夷,詳奉總督巡撫,勒石永為遵守,海道副使其屬有海防同知,與澳夷約,唯海防同知命。”又據葡人朱薩士之《澳門史(Historico de Macau)》亦有云: “此條議嘗用中葡文字,刻成兩種石碑,本應堅立於澳中公共場所者,後經葡人請更地點,遂許其一立於澳門議事亭內,一立於中國官衙中。”查議事亭內所刻之中國皇帝敕論葡人石碑,計有二次。初為明朝萬曆時,海道俞安性請奉聖諭勒石,所立禁款約束澳夷,其行縣檄文,見《香山縣誌》,略云:“澳夷驕悍不法,或謂必驅逐以清疆宇,或謂移之浪白外洋,不容盤鬱。念諸夷生齒繁衍,不忍其纍纍若喪家之狗。巡澳日,申以國威,皆弭耳寫化,因摘其犯順五款,行縣約束,免其驅徙:一禁畜養倭奴。凡新舊夷商,敢有仍前畜養倭奴,順搭洋船貿易者,許當年歷事之人前報嚴拿,處以軍法。若不舉,一併重治。一禁賣人口,凡新舊夷商,不許收買唐人子女。倘有故違,舉覺而占吝不法者,按名追究,仍治以罪。一禁兵船騙餉。凡番船到澳,許即進港聽候丈抽。如有拋泊大調環馬騮洲等處外洋,即係奸刁,定將船貨焚戮。 一禁接買私貨。凡夷趁貿貨物,俱赴省城公賣輸餉。如有奸徒潛運到澳,與夷執送提調司報道,將所獲之貨盡行給賞首報者,船器沒官。敢有違禁接買,一並究治。一禁擅自興作。凡澳中夷寮,除前已落成,遇有壞爛,準照舊式修葺。此後敢有新建房屋。添造亭舍,擅興一土一木,定行拆燬焚燒,另加重罪。”次為清朝乾隆時,海防同知張汝霖與香山縣令暴煜所訂之條議。照明朝所定之五款外,另增添七款,合共十二款,重新再勒石竪立議事亭內。據《香山縣誌》所載,其增加之七款,大略約為:壹驅逐匪類,貳犯夜解究,叁禁私擅凌虐,肆禁賒物收貨,伍禁夷匪夷娼,陸禁夷出澳,柒禁設教從教。 明清兩代皇帝,敕諭澳葡之約束條文石碑,一向都竪立在澳門議事亭內,雖然後來議事亭經過澳葡改建,而御碑仍然一樣竪立其中。迨至清朝道光年間,鴉片戰爭之後,英闢香港為無稅自由港,於是把澳葡一向掌握之遠東貿易霸權,攙奪過去,當時澳葡兵頭亞馬勒,眼見澳門之繁榮日趨沒落,思與港英爭衡,也只有宣佈澳門為無稅自由港。但澳門之徵稅權力,向由關前街之中國關部行台執掌,澳葡實無權過問者。據中國文獻所載,當時亞馬勒竟狂悖至不惜封關逐吏,強制執行其主意,並想趁勢一併擺脫中國歷來約束澳葡羈絆,不卹命令夷兵,將議事亭內之約束澳葡石碑搗毀。亞馬勒此種行動,據葡人朱薩士之澳門史第三百三十二頁所述,認為:“亞馬勒為着立即要抹煞中國歷來相傳對待澳葡之積習,如優勢剝奪澳葡之約束條件,難以忍受之專制措施,及腐化欠公之官樣文章,故決將纍世積辱之議事亭內石碑,加以搗毀云。”可是後來澳葡部份人士,也覺得亞馬勒此種舉動,未免太過孟浪。蓋澳葡認為他們來居澳門,迄明而清,一向都確實受到中國皇帝恩賜,比其他外國人待遇,較為特別優渥。但體驗事實,素無文字憑證許其居留澳門,只有議事亭內之兩塊石碑,可算是居澳之護身符耳。迨亞馬勒搗毀石碑後,連此小小根據亦喪失焉。後來澳葡雖然一再與滿清訂立過條約,惟始終都不過以“既成事實”作為口實罷。
議事亭之中國皇帝敕諭葡人石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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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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