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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12/06
更新日期:2019/12/06
人们为了生计当小贩,售卖各种货品,挣取蝇头小利,往昔有的行业,在今天看来实在是很冷门的,如老照片中的扫帚、火柴、火水生油,劳动一天能赚多少钱呢?可以想像他们这种营生方式是多么艰难,生活又是多么困苦。有些小贩是靠手艺谋生,往昔如补风炉瓦罉、铲刀磨较剪、修理洋遮鬼锁、染衫染布、补衫、补鞋……这些行当出现,与当时社会经济情况有密切关系。那时人们生活艰难,开支精打细算,不像现在人们生活那么富裕,物质那么丰富,对许多东西,不要说破烂的,就是残旧的也当垃圾抛弃,而那时将破烂的东西修修补补,又再用两三年了,非常节俭。当然,时代变化,社会发展,过去许多小贩行业不适应新时代而销声匿迹,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代之而起的又有新的行当,继续谋发展。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本澳由于小贩人数激增,街边摊档愈来愈多,为维护市容整洁、整顿街道交通秩序起见,有关当局在各区设立“小贩认可区”,限制小贩随意随街摆卖,起到一定的作用。近多年来,经济淡静,外劳不断涌入,造成本地工人就业因难,有些居民为了生计,改行当小贩。由于摊挡未领有牌照经营,被称为“无牌小贩”或“非法流动小贩”,随时会被有关人员检控,损失财物,谋生不易。
小贩生涯今昔异同(下)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2月8日─1903年1月28日)6月20日,颁布《澳门及属地发卖、出入口火水暂立章程》。澳门火水生意不再专营承充。自7月1日起,无论何人皆可在澳门及属地,或大单,或零卖,或出口,或入口,做火水生意,但必须按照本札谕后开暂立之章程,领取牌照。1. 准将火水出入口及大单卖者,是为第一等牌照。2. 准将火水零星卖者,是为第二等牌照。3. 准将火水沿街贩卖者,是为第三等牌照。牌规列下:第一等牌规,每年600元。第二等牌规,每年60元。第三等牌规,每年30元。《澳门政府宪报》1902年6月21日第25号。
颁布《澳门及属地发卖、出入口火水暂立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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