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2月5日─1819年1月25日)10月14日,澳门议事会议员皮奥·马葵士乘坐“尤利西斯”号自里斯本返抵澳门。他曾参加了国王若奥六世的加冕仪式,并代表澳门向国王宣誓效忠;他还带来了海外秘书处的文告,并在10月16日议事会特别会议上宣布。
[1]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9世纪》,第2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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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2月5日─1819年1月25日)10月14日,澳门议事会议员皮奥·马葵士乘坐“尤利西斯”号自里斯本返抵澳门。他曾参加了国王若奥六世的加冕仪式,并代表澳门向国王宣誓效忠;他还带来了海外秘书处的文告,并在10月16日议事会特别会议上宣布。
[1]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9世纪》,第21—22页。
更新日期:2019/01/15
中葡谈判解决澳门历史问题。1986年5月30日,中葡两国政府发表新闻公报,决定于6月最后一周在北京开始澳门问题的会谈。中方代表团团长为外交部副部长周南,葡方代表团团长为驻联合国常任代表梅迪纳(Rui Medina)。首轮关于澳门前途的外交谈判于1986年6月30至7月1日在北京举行,中葡经历了近9个月共四轮会谈。1987年4月13日,葡萄牙政府总理席尔瓦(又译施华高,Cavaco Silva)应邀访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共同签署《中葡联合声明》,从而圆满解决了澳门问题。
中葡会谈
继西、葡、荷之后,英国成为最强盛的殖民国家。虽然葡、英间早于1661年订有《梅吐英条约》,但这并未能避免这两个盟国在欧洲以外的竞争、冲突。英国以履行条约之名,借口帮助葡人守卫澳门,行图占之实。自1600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之后,对葡萄牙人租占下的澳门觊觎不断。据统计,从1623年至1840年间曾发生10余起英人图占澳门事件。其中以1808年事件最为严重。1807“半岛战争”中,法军破里斯本,葡萄牙本土沦陷,王室出逃巴西避难。1808年8月,英印总督援引两国间的攻守盟约,要求澳督同意英军进驻澳门,以防法军的可能进攻。此议遭澳门当时总督花利亚(Bernardo Aleixo de Lemose Faria)拒绝后,英军强行登陆并占据砲台多座。
英国图占澳门事件
19世纪中叶澳葡当局武力镇压澳门居民的事件。1846年(清道光二十六年)4月,亚马留出任澳门总督后,大力推行将澳门变为“绝对自治的殖民地”计划,首先是解决在澳门的中国居民的管辖权问题。他将各中国店铺编立字号,向它们勒收房税、地税,向中国工人勒收人头税,并准备征收所得税。凡拒绝交纳者,则处以刑罚,特别是他对停泊内港的中国民船强征1元的税款,激起了中国船民的武装抗争。1846年10月8日早晨,一些中国帆船因未纳税而被澳葡当局扣留。于是,有40艘帆船上的1500多名中国船民去攻击澳葡市政厅,亚马留下令卫戍部队出动镇压,双方相持激战了一段时间,中国船民败退。船民们退上船后,葡兵继续向他们开枪射击,大炮台和葡方兵船也开炮射击,致使20艘帆船起火、沉没,大批船民惨遭杀害。中国商民闻讯后,相继罢市,停止供应葡人食物。亚马留宣称,各店铺如在24小时内不恢复营业,将命令大炮台用炮火夷平整个市场区。事后,虽有中国官员入澳调查这一惨案,但最终却因清政府对澳葡当局节节让步而不了了之。
“十·八”惨案
1850年(道光三十年),葡萄牙力图仿效英国侵略者,以武力来迫使清政府承认澳门为葡萄牙的殖民地。特任海军上校官也,即库尼亚(Pedro Alexandrino da Cunha)为澳门总督,派遣巡洋舰“玛丽亚二世”(D. Maria II)号及2艘海防舰前往澳门,加强军事力量。10月29日,为了庆祝葡萄牙女王的诞辰,装饰华丽的“玛丽亚二世”号巡洋舰鸣放礼炮,意外发生爆炸,舰船炸毁沉没,炸死船长及船员191人,还炸死约40名在船上观礼的中国人。这一突发事件,使澳葡当局的殖民扩张计划和野心遭到打击。
“玛丽亚二世”号巡洋舰爆炸事件
辛亥革命期间一次较有影响的起义行动。澳门同盟会成立后,就全力以赴准备策动香山起义,新任主盟人林君复与莫纪彭、何振、郑仲超等负责策动驻在前山的新军,郑彼岸等负责策动驻在香山县城的防营、团练。驻守前山的新军约有2000余人,他们参加过1910年的广州起义,军官中很多人有革命思想,其中营长任鹤年尤为激进。澳门同盟会员利用同学关系与任鹤年等人联络,很快控制了这支军队。香山县城驻有副将马德新率领的防营,郑雨初、黄龙彰率领的团练,王作标率领的县署亲兵。经澳门同盟会员的活动,郑雨初、黄龙彰、王作标先后入会,从而使同盟会又控制了团练和县署亲兵。他们还派人联络各乡村志士和绿林,约好一起起事。起义的筹饷工作由同盟会澳门支部机关负责人林警魂担任,他从港澳商人、海外侨胞中募集了部份活动费用,其中澳门富家子弟、同盟会会员提供了相当的经费。经过周密准备,1911年11月2日,香山起义在香山县(今中山市)小榄爆发。11月5日,前山的新军与县城的团勇亲兵同时起义,并于当天光复香山县城。随后,以前山新军为主体的香山起义军改编为“香军”,进驻广州西关。不久,香军编入广东北伐军,进抵江苏前线。同时,不少澳门女同盟会员,如许剑魂、陈秉卿、梁国体、严淑姬、梁荃芳、梁雪君等,也参加广东女子北伐附队,经南京一直进抵徐州前线。
香山起义
1945年日本投降后国民党军队武装封锁澳门的一次行动。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当时中国驻葡大使即于20日要求里斯本政府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8月31日,当时中国外交部欧洲司制定了战后对澳政策。粤省军民亦借此机会酝酿回收澳门。驻守广东的第二方面军军长张发奎借口澳门未派遣使节前来慰问,于10月间命令中山县县长张惠长及当地驻军159师师长刘绍武,利用民情,准备采取收澳行动。刘绍武下令该师陈庆斌团,师直炮兵一营屯集前山边境,对澳进行武装封锁和禁运,并计划待机一举回收之。12月下旬,经过葡萄牙当局的外交努力,在南京政府的指示下,此次封锁澳门事件方告平息。
封锁澳门事件
1821年(清道光元年),在欧美大陆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推动下,葡萄牙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进入高潮。由公民选举产生的葡萄牙议会制定了君主立宪的宪法,下达了取消一切封建权利和义务的命令,在葡萄牙民主运动的影响下,澳门的葡萄牙人分成了敌对的两派:一是以土著葡萄牙人为主体,有着强烈变革要求的立宪派,其首领为巴波沙(Paulino da Silva Barbosa)少校;一是以葡萄牙贵族官员为主体,力图维护原有特权的保守派,其首领是地方长官亚利鸦架(Miguel Arriaga)。立宪派先是开展请愿活动,抗议议事局无视市民的要求,提出恢复原来的议事局政体,免除澳门对果阿、帝汶的财政补贴,任用澳门土生葡萄牙人在当地文职机构及军队任职等一系列请求。澳葡当局被迫于1822年2月16日召集市民在市政厅举行忠于宪法的宣誓。但他们对民众所要求的改革并不准备实行。在这种形势下,立宪派与澳葡当局,特别与保守派首领矛盾越来越尖锐,并不时采取激烈行动,使亚利鸦架的人身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胁。1822年8月中旬,澳门民主运动爆发。市民若瑟在8月17日议事局开会时,提交了一份由83位市民联名的抗议书。这份抗议书指控亚利鸦架怂恿中国官员干预澳门事务,以维持自己的地位。亚利鸦架自知受到市民的普遍敌视,表示愿意辞职。市议员向市民们宣布了他辞职的消息,并表示准备进行一次新的选举。8月19日,市民们举行选举大会。会上,立宪派与保守派发生尖锐的冲突。保守派头目卡瓦尔坎蒂(Cavalcanti)宣称,这一会议没有确定新政体的权力。与会的市民都被激怒,当即将他从窗口扔到街头。这时,巴波沙登台演说,指出人民希望建立的是与宪法完全符合的政体。会议最后决定,重新恢复1784年(清乾隆四十九年)前的政体,授予新选出的议事局不受总督及地方长官控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总督只能掌管军事。亚利鸦架则被剥夺一切职务。9月12日,巴波沙又创办了澳门有史以来的第一张报纸-《蜜蜂华报》。该报宗旨鼓吹立宪派各项主张,成为新政权的喉舌。澳门资产阶级立宪派领导的民主运动进入高潮。被罢免的亚利鸦架并不甘心失败,煽动总督阿尔布克尔克(Afonso de Albuquerque)发动政变。但很快被立宪派击败。1823年,葡印总督派“萨拉曼特拉”号巡洋舰运载一批士兵驶往澳门,旨在恢复旧政权,镇压澳门民主运动。由于中国政府的干涉,他们未敢轻举妄动。9月23日凌晨,士兵在澳门偷偷登陆,没有遇到任何抵抗,就进抵市政厅前的广场,并逮捕了立宪派领袖巴波沙。随后,保守派组织了政府委员会,来摄理总督职权,并将亚利鸦架官复原职。接着,他们大肆镇压立宪派,查封《蜜蜂华报》。与此同时,葡萄牙王子米格尔(Dom Miguel)也在本国发动政变,解散议会,废除宪法,恢复其父若奥六世专制君主的权力。澳门保守派狂热地欢呼这一场政变,他们宣誓效忠于君主专制政体,举行了盛大的庆典和宴会。澳门民主运动遂因此而夭折。
澳门葡人早期民主运动
1910年(清宣统二年)葡军杀害路环岛村民的事件。路环是澳门半岛南面的一个小岛,原名九澳岛,在十字门的入口处。早在1864年(清同治三年)葡萄牙人就占据路环岛上的荔村湾,在那里建筑炮台、驻军防守。岛上这时仅有居民1900多人,全以捕鱼为生。1910年7月初,广东新宁、开平发生教案,10余名天主教徒子女被困在路环岛上。教民先禀告两广总督袁树勋,袁因“澳界尚未勘定,不便派兵往缉”而迟疑。教民又向澳门主教求救,澳葡当局即以此为借口,以“剿匪”名义派军队进攻路环,岛上居民武装自卫,击退葡军3次进攻,打死葡方官兵数人,并夺回炮台。澳葡当局立即又调军舰炮轰路环,一连几天,岛上居民得不到支援,最后失败。8月4日,葡军登陆,纵火焚烧九澳全乡,村民数百家家毁人亡。有一艘逃难的村民船,被葡军追逐击沉,船上38人全部丧生。路环惨案发生后,全国人民无比愤慨,纷纷要求政府废除条约,收回澳门。清政府鉴于群众强烈要求,遂派驻法大使刘式训赴里斯本,再次提出划界谈判问题,但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路环惨案
1743年(清乾隆八年)12月3日,澳门华商陈辉千酒醉后在路上与葡人晏些嚧发生争吵、斗殴,后被晏用快刀戳伤致死。凶犯审讯招供后,澳葡当局自行收管。香山县令王之正根据过去案例,即洋人犯罪如与华人有关,即由驻澳中国官员处理的规定,要求澳葡当局交出凶犯。澳葡当局一再拒绝,并声称近百年来犯罪的葡人俱在澳门惩治,如将凶犯交给中国政府,则违反了葡萄牙政府下达的禁令,又恳请中国官府允准他们仍在澳门处置这一案件。两广总督策楞经过会商后,决定同意葡萄牙人的要求,在司法上给予一些特殊照顾。通知澳葡当局,应当按照《大清律例》将凶犯绞死,并派广州知府、香山县令等会同澳葡当局在澳门执行。这一案件的处理改变了历代在澳门“化外人有犯,并依律问断”的法令,而变为“澳夷”杀害中国居民,“罪应斩绞者”,由中国地方官员在澳门会同澳葡官员将凶犯依法处决。后又在1774年乾隆敕令中得到明文规定,列入清朝律例。
陈辉千被杀案
| 人物: | 皮奥.马葵士(Marques, Domingos Pio),1783-1840 |
| 若奥六世(João Ⅵ)(国王),1767-1826 | |
| 时间: | 清中期(1760-1844年) |
| 1818年10月14日 | |
| 1818年10月16日 | |
| 地点: | 葡萄牙--里斯本(Lisboa) |
| 关键字: | 议事会议员 |
| 尤利西斯号(Ulisses)(船) | |
| 海外秘书处 | |
| 文告 |
| 资料来源: | 吴志良、汤开建、金国平主编:《澳门编年史》第三卷,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第1386页。ISBN 978-7-218-063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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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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