漪汶少年时代入读澳门粤华中学,高二后转读培正中学。受粤华中学廖奉基校长的影响,在进步同学介绍下,她参加“群学社读书会”,开始阅读苏联进步小说,对新思想有了初步的认识。她经历日寇侵华的磨难,与同学辗转回到内地求学,1949年毕业于广州岭南大学农学院园艺系。同年,她回到澳门,在朋友支持下,接办经济困难的东南学校。
东南学校建于1949年,已有60多年历史,发展成为具备从幼稚园至高中完整规模的学校,学校发展每一步,都浸透了漪汶的心血。她竭尽心力为澳门培育良才,深得东南学校教师、家长、校友和学生的爱戴,凝聚成“爱国、爱澳、爱校、爱家”的东南学校精神。为迎接新中国的成立,她在东南学校升起了五星红旗,东南学校成为澳门第一批升起五星红旗的教育机构。
1997年,漪汶成立“东南教育促进会”,注册为法人团体,她把用自己名义注册、有近五十年历史的东南学校所有财产交由该会管理。这一义举,获得澳门各界社会的赞扬和钦佩。
为了教育事业,漪汶鞠躬尽瘁,终生不嫁。她不仅对教育事业倾注毕生的心血和精力,而且对澳门整个教育事业作出重要的贡献。1949年开始,她参加澳门中华教育会工作,历任监事、理事长,2004年起担任副会长,为澳门教育事业立下汗马功劳,为澳门繁荣稳定作出杰出的贡献。1982-1994年,她担任中华教育会理事长。期间,她与全体同仁同心协力,克服重重困难,为教师争取提高其专业地位,为教师争取合理的待遇,为在职教师争取到专业文凭课程;改建教育会大楼,发展会员文体福利工作,关心老年教师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的问题。
1988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漪汶担任委员,与其他委员一起承担制定颁布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历史使命。1993年1月起草委员会召开的第九次全体会议,正式通过澳门基本法(草案)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的设计方案。她成为澳门特区区旗设计意念最早的提起人之一。她参加澳门基本法协进会,在后过渡期积极进行宣传和推介基本法活动;历任广东省第六届、七届、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又任第二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澳门语言状况关注委员会委员等职。
漪汶热心办学,关心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尤其对澳门慈善事业及内地偏远贫困地区捐资助学。她担任澳门大专基金会会董兼监事长、澳门中华总商会教育顾问、澳门镜湖慈善会名誉董事、中山大学澳门校友会永远会长等职;[1]1988年荣获澳葡政府教育劳绩勋章;2003年荣获澳门特区政府教育功绩勋章。
2006年,漪汶去世,终年82岁。2007年4月24日,行政长官何厚铧出席毕漪汶铜像揭幕仪式。[4]
[1].《毕校长回顾》,载“东南学校"网,2012年2月10日,http://www.tongnam.edu.mo/system2/school.php?fid=2&tid=2。 [2].《港澳大百科全书》编委会:《港澳大百科全书》,广州:花城出版社,1993,第810-811页。 [3].郑振伟:《邝秉仁先生与澳门教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第33页。 [4].《行政长官何厚铧出席毕漪汶铜像揭幕仪式》,载“澳门特别行政区新闻局"网,2007年11月24日,http://www.gcs.gov.mo/showCNImage.php?DataUcn=6538&PageLa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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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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