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漪汶,女,原籍廣州花縣(今廣州市花都區),生於香港。澳門教育家。[2]澳門富商畢侶儉與元配妻子所生的女兒。[3] 

漪汶少年時代入讀澳門粵華中學,高二後轉讀培正中學。受粵華中學廖奉基校長的影響,在進步同學介紹下,她參加“群學社讀書會”,開始閱讀蘇聯進步小說,對新思想有了初步的認識。她經歷日寇侵華的磨難,與同學輾轉回到內地求學,1949年畢業於廣州嶺南大學農學院園藝系。同年,她回到澳門,在朋友支持下,接辦經濟困難的東南學校。 

東南學校建於1949年,已有60多年歷史,發展成為具備從幼稚園至高中完整規模的學校,學校發展每一步,都浸透了漪汶的心血。她竭盡心力為澳門培育良才,深得東南學校教師、家長、校友和學生的愛戴,凝聚成“愛國、愛澳、愛校、愛家”的東南學校精神。為迎接新中國的成立,她在東南學校升起了五星紅旗,東南學校成為澳門第一批升起五星紅旗的教育機構。 

1997年,漪汶成立“東南教育促進會”,註冊為法人團體,她把用自己名義註冊、有近五十年歷史的東南學校所有財產交由該會管理。這一義舉,獲得澳門各界社會的讚揚和欽佩。 

為了教育事業,漪汶鞠躬盡瘁,終生不嫁。她不僅對教育事業傾注畢生的心血和精力,而且對澳門整個教育事業作出重要的貢獻。1949年開始,她參加澳門中華教育會工作,歷任監事、理事長,2004年起擔任副會長,為澳門教育事業立下汗馬功勞,為澳門繁榮穩定作出傑出的貢獻。1982-1994年,她擔任中華教育會理事長。期間,她與全體同仁同心協力,克服重重困難,為教師爭取提高其專業地位,為教師爭取合理的待遇,為在職教師爭取到專業文憑課程;改建教育會大樓,發展會員文體福利工作,關心老年教師生活,幫助他們解決實際的問題。 

1988年9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立,漪汶擔任委員,與其他委員一起承擔制定頒佈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歷史使命。1993年1月起草委員會召開的第九次全體會議,正式通過澳門基本法(草案)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的設計方案。她成為澳門特區區旗設計意念最早的提起人之一。她參加澳門基本法協進會,在後過渡期積極進行宣傳和推介基本法活動;歷任廣東省第六屆、七屆、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又任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委員等職。 

漪汶熱心辦學,關心社會,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尤其對澳門慈善事業及內地偏遠貧困地區捐資助學。她擔任澳門大專基金會會董兼監事長、澳門中華總商會教育顧問、澳門鏡湖慈善會名譽董事、中山大學澳門校友會永遠會長等職;[1]1988年榮獲澳葡政府教育勞績勳章;2003年榮獲澳門特區政府教育功績勳章。 

2006年,漪汶去世,終年82歲。2007年4月24日,行政長官何厚鏵出席畢漪汶銅像揭幕儀式。[4] 

[1].《畢校長回顧》,載“東南學校"網,2012年2月10日,http://www.tongnam.edu.mo/system2/school.php?fid=2&tid=2。 [2].《港澳大百科全書》編委會:《港澳大百科全書》,廣州:花城出版社,1993,第810-811頁。 [3].鄭振偉:《鄺秉仁先生與澳門教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第33頁。 [4].《行政長官何厚鏵出席畢漪汶銅像揭幕儀式》,載“澳門特別行政區新聞局"網,2007年11月24日,http://www.gcs.gov.mo/showCNImage.php?DataUcn=6538&PageLa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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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