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梅官,原名朱作宁,字雪溪,西名Choo Mie-Kwa,广东顺德(今属佛山市顺德区)人。澳门早期著名华商。 清乾隆年间,朱梅官来到澳门开店经营丝茶贸易,逐渐致富,由监生捐官为纳州同职衔,时人称为“朱梅官”。 朱梅官在澳门开办商行,同时经营银号,成为澳门当时著名的华商之一。他与澳葡判事官眉额带呖关系密切。眉额带呖是当时澳门的重要葡商,担任澳葡判事官一职16年,与英国的大鸦片商比尔勾结,大规模地经营鸦片贸易。 在巨额利益的驱使下,朱梅官成为清嘉庆年间澳门主要的华人鸦片商。[1] 朱梅官等六人用布匹、茶叶兑换葡萄牙人安多利的胡椒、海参,除货抵外,安多利还应找回梅官番银3480元。安多利拟于1814年9月底回国,所乘之船停泊于香山县外海。朱梅官等人赶至逼索欠银。适逢有葡萄牙船驶到,安多利当向船长借银。该船长回答无银,仅有鸦片。结果,朱梅官等应允收下鸦片120筒(每筒约二斤七两)。因鸦片是禁品,朱梅官等担心不得上岸,碰巧有小舟经过,乘机把鸦片转卖给一伙不相识的人,得银3840元。 海盗张保仔被清廷招安,他深悉鸦片贸易实情。在缉获若干鸦片走私船后,通过审讯,他获悉澳门有个鸦片窝子。福建方面就把情报移送广东当局。1815年春,两广总督据此查拿涉案的澳门居民纪申官、王仑官、朱梅官等20人。 香山县官员乘机敲诈,透出口风:若交八万银元即可放人。勒索金额太大,鸦片商拒绝。于是,朱梅官等六人依法被解送到广州。在一番行刑逼供后,他们被迫供认贩卖鸦片的事实。[2] 朱梅官获罪充军后,致函眉额带呖借钱,照例赎罪。 朱梅官等人后被革去职衔,在犯事地方各枷号一个月后,发往黑龙江充当苦差,卖鸦片银两被充公。朱梅官一案,成为清政府禁烟政策变化的一个契机。 澳门华商走私鸦片,无不与澳葡有关,清政府对澳葡采取了较为严厉的管制措施。之后到澳门货船,均须逐船查验,如一船带有鸦片,即将此一船货物全行驳回,不准贸易。若多船皆带有鸦片,也必将各船货物全行驳回,都不准贸易,立即逐回本国。[1] 现今,澳门新马路炉石塘街口,1918年开辟新马路之前,有一条小巷弄名曰“赋梅里”,就是朱梅官大宅所在。因他极爱梅花,在家中花园植梅百株,为当时澳门华商津津乐道。朱梅官犯事被抄家后,香山县丞将他的大宅拍卖所得款项入库。“赋梅里”不复有梅花,但巷里名称仍存留至今。[3] [1]林广志:《晚清时期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研究》,广州:暨南大学,2006,第43-44页。 [2]雪珥:《腐烂的帝国》,载“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网,2012年8月11日,http://zgrmdx.dooland.com/wap/article.php?id=176747&verify=&m=。 [3]金丰居士:《卢氏娱园惨遭商家摧残》,载《新报》,2012年8月11日,http://www.hkdailynews.com.hk/macau.php?id=164897&scid=21。

关联资料

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