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香山縣令與澳門檢察官相互致函,強調對青洲的治權(已爭論了200多年)和對施工的管轄權。香山縣令重申葡萄牙人只是獲准在城牆內居住,青洲不在被許之列,不能劃入葡萄牙人可以住的地方。
9月23日,颶風襲擊澳門,南灣等地的許多建築物嚴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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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7/18
更新日期:2019/07/18
清道光十年(1830年1月25日─1831年2月12日)12月,英國商人約翰·懷特曼(John C.Whiteman)新來廣州開設洋行,因在澳門沒有房子,他帶著妻子住進廣州的商館。廣東政府立即提出抗議,要求懷特曼將其夫人送往澳門。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4卷,第278頁。
廣東政府要求英國商人懷特曼將其夫人送往澳門
清道光七年(1827年1月27日─1828年2月14日)12月22日,英國東印度公司大班威廉·弗雷澤(William Fraser)在澳門病逝,享年40歲。他擁有龐大的家產和財富,26日,下葬於白鴿巢新教墳場,由馬禮遜博士主持葬禮。送殯者有澳門的法官、歐洲外商及英國商館當時在澳門的職員。馬禮遜夫人:《馬禮遜回憶錄》,第263頁。
英國東印度公司大班威廉·弗雷澤(William Fraser)在澳門病逝
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2月13日─1832年2月1日)2月11日,英商約翰·懷特曼夫婦被迫遷往澳門,並在澳門總督依德費基的允許下,在聖若瑟修院租來一所房子居住。第二天,又從澳門總督處傳來命令要他離開澳門。總督解釋說,從里斯本下達極明確的訓令,禁止英國散商僑居澳門。還說,英國商人的闖入破壞了澳門的繁榮。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4卷,第278頁。
英商約翰·懷特曼夫婦被迫遷往澳門,後被澳門總督驅逐
清道光九年(1829年2月4日─1830年1月24日)12月21日,澳門土生商人若阿金·巴士度(António Joaquim da Costa Bastos)在澳門大教堂區去世。若阿金是澳門土生巴士度家族的第二代,18世紀後半期出生於里斯本,先在里斯本經商,1818年擔任澳門大煙草及鼻煙合同經營者而來到果阿,後又經常往來澳門,到1820年,該職務任滿後即決定在澳門正式定居。1829年10月29日當選為仁慈堂會員,其間還擔任澳門臨時步兵連第二連少尉軍官。1820年11月21日,在澳門第二次結婚,其妻為澳門土生富商卡斯特羅家族女兒朱麗亞·卡斯特羅(D.Júlia Maria Cândida de Castro)。Jorge Forjaz, Famílias Macaenses, Vol.1, pp.473—474.
澳門土生商人若阿金·巴士度(António Joaquim da Costa Bastos)在澳門大教堂區去世
清道光九年(1829年2月4日─1830年1月24日)4月28日,香山縣令李承先下澳門理事官奧利維拉·菲格萊多(Pedro Feliciano de Oliveira Figueiredo)上校札,命他立即禁止住在澳門的外國人跑馬取樂的行為。稱跑馬對步行者構成威脅,是對大清法律的嚴重不敬。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45頁。
香山縣令李承先命令澳門理事官奧利維拉·菲格萊多(Pedro Feliciano de Oliveira Figueiredo)禁止住在澳門的外國人跑馬取樂的行為
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2月9日─1835年1月28日)9月25日,法國遣使會士安若望(Jean Henri Baldus)神父抵達澳門,不久進入內地傳教。樊國陰:《遣使會在華傳教史》,第148—149頁。
法國遣使會士安若望(Jean Henri Baldus)神父抵達澳門
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2月9日─1835年1月28日)5月5日,程祖洛奏:閩省奸民之貿易廣東省,習學番語,即在澳門交接夷人,勾引來閩。並據現獲之王略供認,在澳門生理,常與夷人交易,穩知夷情,凡夷船之帶有鴉片煙土者,必先寄泊廣東外洋,勾引私船發賣淨盡,再收內報稅開艙。盧坤:《廣東海防匯覽》卷37《方略》26《駁夷》2。
程祖洛奏稱,閩省奸民之貿易廣東省,習學番語,穩知夷情
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2月3日─1841年1月22日)在當地富紳勞倫索·馬葵士(Lourenço Caetano Cortela Marqués)的倡議下,賈梅士的第一座紀念碑在白鴿巢公園的石洞落成。洞口為一中式門廊,橫額上寫有中文“首善士”,左右兩聯為“才德超人因妒被難,奇詩大興立碑傳世”。其後,賈梅士洞幾乎成為來澳西人必到的一處遊覽勝地。到1886年,當洞穴和花園成為公有財產時,樓亭被拆除。其實,早在1851年就有人呼籲將它拆除。徐薩斯:《歷史上的澳門》,第187頁。
賈梅士的第一座紀念碑在白鴿巢公園的石洞落成
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2月20日─1834年2月8日)4月29日,澳門第一份不定期中文期刊《雜聞篇》(Tsu-Wan-Pien,“A Miscellaneous Paper”)出版,由馬禮遜編輯,在馬家英式印刷所印刷。該刊共出版了3期,第1期是1833年4月29日,第2期是1833年8月29日,第3期則在1833年10月17日,每期印刷達2萬份。《雜聞篇》比1833年8月1日在廣州創辦的《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還要早3個月,是中國最早的近代化中文期刊,也是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創辦的第一份中文期刊。蘇精:《馬禮遜與中文印刷出版》,第51—53頁;林玉鳳:《鴉片戰爭前的澳門新聞出版事業:1557—1840》,第92頁。
澳門第一份不定期中文期刊《雜聞篇》(Tsu—Wan—Pien, “A Miscellaneous Paper”)出版
時間: | 清中期(1760-1844年) |
1831年09月23日 | |
1831年07月21日 | |
地點: | 澳門半島--花地瑪堂區 |
青洲 | |
澳門半島--風順堂區 | |
南灣 | |
關鍵字: | 歷史 |
香山縣令 | |
風災 |
資料來源: | 吳志良、楊允中主編:《澳門百科全書》(修訂版),澳門基金會,2005,第621頁。ISBN 99937-1-032-6 |
語種: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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