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慶十一年(1806年2月18日─1807年2月6日)6月6日,法國遣使會士佩德羅·明諾(Pedro Vicente Maria Minguet),由廣州啟程,由澳門同知親自押送,到達澳門。清政府令他在此辦理北京西洋堂北堂信件之事,但他卻私自離開澳門,前往非洲留尼旺島。[1]先是,明諾於嘉慶五年(1800)潛至廣州,企圖進京,不果,遂與巴類斯德羅居住廣州呂宋行,後又移居荷蘭商館,負責辦理西洋教堂的信件事務,兩廣總督下令,要明諾到澳門居住,並負責在澳照料北堂信件。[2]

[1]《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下冊《澳門同知王衷為諭知明諾下澳居住辦理北堂事務下理事官諭》,第600頁;《香山知縣彭昭麟為催令確查明諾實在下落事再下理事官諭》,第603頁;方立中:《1697—1935年在華遣使會士列傳》第557頁稱明諾去了波旁島,最後於1841年3月2日在該地去世。

[2]《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下冊《香山知縣許乃來為明諾接辦北堂事務下理事官諭》,第599頁;及《澳門同知王衷為明諾下澳居住下理事官諭》,第6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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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