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2月18日─1845年2月6日)7月3日,欽差大臣耆英和美國代表顧盛(Caleb Cushing)在澳門望廈村普濟禪院後花園的圓石桌上簽訂中美第一個條約——《望廈條約》,議定34條,即在澳門繕冊,鈐印分執,以示撫綏。統領美國遠東海軍的派克(Foxhall A.Parker)準將、伯駕及美國公使館的工作人員均參加了簽字儀式。4日,兩廣總督耆英離開澳門返回廣州。

[1]《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2冊《文華殿大學士穆彰阿等奏報遵旨速議美國貿易條約折》,第528—531頁。關於《望廈條約》簽訂的地點普濟禪院,學界近來出現一些爭議。較早對《望廈條約》在普濟禪院簽訂提出懷疑者是已故澳門學者陳煒恒,其在1997年《市民日報》即已提出“中美望廈條約在普濟禪院簽訂,此說令人懷疑”,見該氏《蓮峰廟史乘》,第176頁;譚世寶於2007年更著長文考訂,認為主要致誤原因來源於民國三十二年(1943)南海人陳樾撰寫並立碑之《普濟禪院石案記》。根據葡文檔案(薩安東《葡萄牙在華外交政策:1841—1854》,第62頁),耆英這次進澳住在蓮峰廟,並在蓮峰廟建行轅,因此,作為官廟的蓮峰廟應是簽訂地。見該氏著:《〈望廈條約〉簽訂處和名稱之異說考辨》,載《文化雜誌》第62期,2007年。2008年9月,趙利峰依據美國國會圖書館顧盛卷宗(Caleb Cushing Papers)中隨團畫家George R.West所繪中美《望廈條約》簽訂地的水彩畫作,判定為普濟禪院無疑。並指出簽約是在普濟禅院的大殿中,而非石案。見趙利峰:《鴉片戰爭時期來華的美國顧盛使團中的隨團畫家George R.West與〈望廈條約〉的簽訂處普濟禪院》,載《文化雜誌》第72期,2009年;愛德華·V. 吉利克:《伯駕與中國的開放》第8章,第1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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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