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年 (1931年1月1日-1931年12月31日)9月18日,日军侵占沈阳,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爆发。消息传至澳门,反应极为强烈。次日,所有报章头版头条予以报导。澳门粤华、崇实、尚志等中学,汉文、宏汉、镜湖、孔教、蔡高等小学纷纷举行周会、时事会,向学生宣讲事变真相。宏汉校长郑谷诒作《致义勇军书》,义愤填膺,铿锵有力,全体学生背诵,勿忘国难当头。由中华总商会、同善堂、镜湖医院、中华教育会等四大社团发起成立“赈济兵灾委员会”,以多种形式筹款,各界同胞立即响应。镜湖医院医生护士、岐关车路公司职员纷纷一次性捐出全月工资,有的甚至声言捐输直到抗日胜利为止。但澳门政府为体现中立原则,限制社团以“抗敌”、“抗日”为名,且所有筹募活动必须事先申报,获准后方能进行。1940年春季之后,澳门政府甚至不允许进行一切户外筹集和宣传活动,只准户内非公开筹集,致使澳门境内除得到政府支持或经济实力雄厚的上层人士组成的社团外,许多救亡赈难团体于1940年春之后陆续停止活动。[1]

[1]陈大白:《天明斋文集》,第144—147页;刘羨冰编著:《澳门教育史》,第64页。按:关于澳门“中立”时期民间救亡赈难团体概况,详请参见娄胜华依据1937年11月至1945年9月《华侨报》资料统计形成的相关表格。 (娄胜华:《转型时期澳门社团研究:多元社会中法团主义体制解析》,第70—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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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