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生葡人,生于澳门。在利宵中学毕业后,赴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修读法律,1956年返澳门执业律师,1969-1972年任澳门立法委员会委员。葡萄牙“四‧二五”革命后,1974年6月,与前“全国人民行动”党员组织了澳门中上层土生葡人的政治组织──澳门公民协会,并担任主席。1976年第一届立法会选举中,以澳门公民协会候选人当选为议员,并成为立法会主席。 

1980年3月,联同澳门公民协会的议员,在葡萄牙社会民主中心党的支持下,提出修改《澳门组织章程》草案,拟改变澳门政制,后因遭反对未能通过。同年的第二届立法会选举,再次当选为议员、主席。1984年2月,和澳门公民协会的立法议员,与当时的澳督高斯达在立法会颁布法令的权限问题上意见严重分歧,导致澳督要求葡萄牙总统解散立法会。同年8月,立法会改选,再度当选并重任立法会主席。 

1988年9月,在第四届立法会选举中连任议员、立法会主席,同年9月,获委任为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此外还担任澳门成人教育促进会大会主席,澳门法学会大会主席,澳门律师公会会长等职务。曾在1971年获授殷皇子勋章,1978年获授殷皇子十字勋章。1992年4月在香港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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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