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保仔,又名张保,江门市人,一说是江门水南乡人。侠盗。 父亲是个渔民,保仔自小随父出海捕鱼。他15岁时一次出海捕鱼,遇上海盗郑一率众劫掠江门,将他掳去。保仔英俊聪慧,又有辩才,深得郑一的喜爱,安排他当贴身随从;不久,收为义子,升为头目。 清嘉庆初年,活跃于广东沿海的四股海盗,每股有若干小股附之。各股海盗以不同颜色旗帜为号,划海为界。黄旗首领吴知青,混名东海伯;二首领李宗潮。蓝旗首领麦有金,海康县乌石乡人,在兄弟中排行第二,故又称乌石二,有兄麦有贵、弟麦有吉和军师黄鹤助之。青旗首领李尚青,混名虾蟆养。 以上三股海盗盘踞于广东西路的高州、雷州、琼州、儋州、崖州及万山群岛等沿海。另有一股海盗,以红旗为号,首领郑一,保仔、郭婆带(学显)、梁宝(又名总兵保)辅助他,主要横行于广东沿海的东、中部。这些海盗专门抢劫过往商船、渔船行水(俗称买路钱)及抢掠沿海居民和船客财物。[1] 嘉庆十二年(1807)十月十七日,郑一在海上遇飓风溺死,红旗帮由其妻郑一嫂(又名石香姑)[2]和郑一的侄子郑安邦统领。之后,郭婆带、梁宝另竖大旗,分别成立黑旗帮和白旗帮,均听命于郑一嫂。这三股海盗互相呼应,共同进退。郑安邦懦弱无能,闻炮声惊慌掩耳,不能率众冲锋陷阵。 郑一嫂对保仔怀有深厚感情,又非常欣赏他的才干,便命他率领一队盗船。保仔平时行事谨慎,每事都请示郑一嫂后才行动。打仗时,他身先士卒,而所劫掠的财物,均归大家所有,没有私己或多占。 保仔治盗极严,尤其禁止部下奸淫、乱杀百姓,而且赏罚分明。他立下三条纪律:一,私逃上岸者,谓之反背,捉回插耳刑示众后立杀。二,凡抢夺的货物,不得私留,当众清点;二成归抢者,八成充公入库,凡私窃者立杀。三,掳掠来的妇女,不许污辱,询籍注簿,隔舱分住;如有犯强奸者立杀。还规定向百姓购买东西,须高价付钱;如有强取者立杀。因而他们得到群众援济,粮食火药充足。 每遇形势不利、部属思想动摇,或决断重大事情时,保仔借助迷信手法使众人信服:先把自己的主张私下告诉道士,然后在“神楼船”内召开大小头目会议,经商议后由道士求神问卜取决。道士将保仔的意见作为神的意旨,使其部属深信不疑、言听计从。由于行动计划安排周密,往往取得预期的效果。保仔被部属视若神明,威信在郑一嫂之上。 在众海盗中,由于保仔治盗有方,前来投靠的人越来越多,红旗帮队伍越来越大,成为当时各帮海盗中最大势力的一派,全盛时期,有部属七万多人,大小船舶一千多艘。大船上装有大炮,备有不少短刀、长矛等,小船装有旋转炮,横行于南中国海域。 嘉庆十四年(1809),张百龄出任两广总督,改变以往出兵沿海围剿海盗的做法,采取用盗之计。先令沿海各州县建立团练,防御海盗突袭;进而封锁沿海,禁船出海,断绝粮草,杜绝援济,令海盗自毙。保仔在海上无所劫掠,转而流劫珠江三角洲内河两岸乡村。 他常率众假冒渔船或官兵,潜入内河,乘人不备,猝然抢劫,攻磨刀炮台、过九江、走容奇等。清政府多次派兵围剿,均遭失败。保仔率船队企图劫掠新会县潮连、荷塘两乡。县令沈宝善到江门组织防御,两乡大炮林立,官兵和乡民严阵以待,保仔望而却步。潮连有一座洪圣殿,内祀南海神,据说在此求神十分灵验。保仔借神退兵,托借“不畏潮连人,但畏潮连神”,挥众劫牛渚湾复兴墟。 二月,率众从崖门经银洲湖入开平县长沙劫掠,烧铺店二百多间,当时,香山、东莞、南海、番禺、顺德等县均受其害。十月,保仔在香港大屿山赤沥角被广东水师和澳门葡萄牙海军联合围攻九天。期间,保仔曾求于黑旗帮首领郭婆带。郭婆带与他素有矛盾,坐视不理。 事后,郭婆带怕保仔寻仇,十二月向清政府投诚,受封为把总。郑一嫂、保仔感到形势对自己不利,认为长做海盗终非良策;加上受郭婆带投诚受封的影响,渐生投诚的想法。当澳门医生周飞鸿(与保仔有交情)受张百龄之命前来劝降时,郑一嫂、保仔当即答应投诚。张百龄略闻保仔侠义,保仔亦知其上任需建立威信。早在张百龄到任时,保仔在广州、澳门等地发布文告,一并揭露香山知县、澳门同知贪污行径,坦露被迫为寇,绝不侵犯“白青天”下辖之地界。[2] 嘉庆十五年(1810)四月三日,保仔、百龄、阿里亚加在澳门“望厦塔"谈判。当月,正式受降地点定在香山县城石岐。[2]郑一嫂、保仔率领16000人到香山县芙蓉沙向清军投诚,交出大小船只470艘、粮饷40多万两、刀矛军械三万余件。[1] 保仔投诚后,取名张保,被授千总之职,娶郑一嫂(石香姑)为妻。之后,他奉命率39艘战船随队出海缉捕海盗。保仔是海盗出身,受到同僚的嘲讽为难。他忍辱负重,积极剿灭海盗,诱捕蓝旗军首领麦有金,为平定广东沿海海盗立下战功;受朝廷赏识,奖戴花翎,擢升守备;不久擢升为顺德营都司;嘉庆二十四年(1819),擢升为福建闽安副将,官至三品,委任镇守澎湖。后来,石香姑被朝廷封为诰命夫人。[1]清道光二年(1822),保仔死于任上,年仅36岁。 两年后,石香姑携子回到南海县定居。道光二十五年(1845)五月,石香姑被朝廷免去诰命夫人的封号,削为平民。张保仔生育一子张玉麟,凭父荫庇,被封为千总,但未从军,后患肺病亡。 张保仔有大本营所在地,听说在大屿山、香港岛或东莞县的龙穴岛。香港民间流传,位于长洲岛、塔门洲、南丫岛及港岛舂坎角,长洲西和马湾洲的天后宫、港岛赤柱的天后古庙,传说是当年张保仔部属所建的哨站。这些地点均无史籍可证。据史料记载,张保仔的大本营设在涠洲和峋洲。 道光年间温承志所著《平海纪略》载“而涠洲孤县(悬)海外,遂为贼(张保仔)之巢穴”,“凡涠洲、峋洲各岛屿为贼所据者”,“公命承志与赓额、朁黄樊二镇军,率偏往悉扫荡之”。峋洲位于今广东省雷州半岛雷州湾东部。涠洲位于今广西北海南部的北部湾。这两个岛远离大陆,巡海官船不容易抵达。张保仔的劫掠对象以过往的官船、洋船为主。[1] 传说,张保仔在长期海盗生涯中积累大量的金银财宝,因居无定所,他把这些金银财宝秘密地埋藏于其所活动海域的岛屿中,埋藏地点众多,成为传说中的张保仔藏宝洞。现在,珠海连湾山的古代先民出海前祭海所创作似“葫芦”的石岩画,就是平沙镇地方志办工作人员,根据张保仔的传说,1992年8月实地考察时发现的。[3] 张保仔大屋位于澳门半岛西部沙梨头麻子街,为一座小巧玲珑的亭园建筑。其儿孙续居于此,抗日战争期间,该屋被拆毁。[4] [1]卢孟来:《海盗之谜》,海拉尔: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9,第225-227页。 [2]《风流海盗张保仔的战火情仇》,载《南方都市报》,2009年11月5日。 [3]珠海市档案馆、珠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珠海历史回眸》,珠海:珠海出版社,2006,第135-136页。 [4]吴志良、杨允中主编:《澳门百科全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第5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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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