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1月29日-1760年2月16日)12月6日,英國東印度公司廣州商館通事洪任輝因擅自進入寧波貿易並私闖天津港而被清政府拘押,遣送澳門,由澳門同知裴鑲負責在前山寨同知署旁置另室圈禁,小心看管,並規定他不能與英國大班們通信。[1] 

[1]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300頁;《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兩廣總督李侍堯奏覆違法英商洪任輝已押送澳門圈禁代筆人劉亞匾業經正法摺》,第3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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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