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八年(1635年2月17日─1636年2月6日)7月23日,第一艘英国商船“伦敦(Londres)”号悬挂著葡萄牙国旗抵达澳门港。先是,英葡果阿协议签订后,葡印总督利尼亚雷斯伯爵向英国东印度公司租船从果阿运货去澳门,船长是马休斯•维尔斯(Matthew Willis)。当时,东印度公司租船的条件是,英国商人也可参加澳门的贸易。但是,这一企图遭受船上的葡萄牙代理伽斯帕尔•戈麦斯(Gaspar Gomes)的阻挠,他认为,英国商人去澳门可能不会受到澳门的欢迎。因此双方商定,东印度公司不可在协议之外直接接触华人并与他们做生意,该船返回时要运回葡属印度需要的货物──铜和澳门博卡罗铸炮厂已经造好的许多火炮。“伦敦”号抵达澳门后,还是受到澳门城的抵制。船上的葡萄牙水手按照葡印总督的指示阻挠英国人上岸。后经过两周的协商,东印度公司的一些成员获准登陆居留。澳门总督卡玛拉•罗郎也在城里热情地接待了英国人,并告诫他们要保持与华人的距离。这些英国人虽带有1000澳门元的资本,但均由伽斯帕尔•戈麦斯保管。澳门城的葡萄牙人也时刻监视着他们。英国人想次年再来中国,且希望中国政府准许他们在广州附近贸易。他们答应将药品以比葡人低50%的价格卖给中国人。这一切使得新任葡印总督佩罗•席尔瓦(Pero da Silva)非常生气,他坚决反对对英国人让步,且下令给所有葡萄牙在远东的殖民地,要它们拒绝与英国人贸易。亨利•伯尔福特(Henry Bornford)是第一个在澳门进行贸易的英国人。在澳门逗留期间,他写了一份航行报告,透漏了这次航行的目的是为了协助葡印总督以避开荷兰人的围剿。实际上,英国人的主要目的是要让英国东印度公司与中国建立贸易关系。最后,在葡萄牙人百般阻挠下,这一计划宣告失败。[1]
[1]Carta de D. Manuel Câmara Noronha ao vice-rei(27/10/1635), I. A. N/T. T. , Livros das Monções liv. 35, fls. 244—244v; Henry Bornford at Surat to the Company, April 29, 1636, in Sir William Foster, The English Factories in India 1634—1636, p. 226; 普加:《英国人初航澳门》,载《澳门史新编》第2册,第582—583页;W. Foster: The English Factories in India, Vol. 5, pp. 102—107, 211, 22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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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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