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2月8日─1903年1月28日)9月2日,澳門火船頭街第51號門牌萬興英泥、煤炭生意,原系蔡清石、何湛堂合伴同做。蔡清石棄世之後,其後人蔡星堂、蔡輝堂志圖別業,自願將先人遺下萬興店股份、全盤家私、什物、鋪底頂與盧大德堂、何承遠堂承受,仍用萬興字號開張生理。[1]

[1]《澳門政府憲報》1902年9月13日第37號,11月29日第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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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