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2月3日─1792年1月23日)1月26日,葡萄牙瑪麗亞一世致函澳門議事會,要求議事會撥出 8000兩白銀作為聖若瑟修院學生及澳門孤女們的生活費用,其中4000兩為創辦收容院的經費。先是,澳門主教馬塞利諾•施利華於去年創建了一 座“聖瑪麗孤女收容院”,收容了近40名婦女,直接由教區負責。但由於資金不足,施利華主教遂致函懇請葡萄牙國王撥款8000兩白銀作為孤兒基金,不作他用。施利華主教的請求被葡王接受。由聖老楞佐堂副主教擔任收容院孤女們的靈魂懺悔師,由一名修女監督孤女們學習紡織、編織等家政。但她們的勞動所得不足以維持自己的生活,不足部分由市民的慈善捐助填補。

[1]龍思泰:《早期澳門史》,第54—55頁;潘日明:《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第133頁注12; 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 3, p.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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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