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七年(1928年1月1日─1928年12月31日)本年,澳门六和自来水公司创办,创办人为华商黄豫樵,公司设在通商新街(Rua Nova do Comércio)19号。该公司在望厦附近开筑小型“六和水塘”,供应山水给少数用户。但该公司供水方式十分简陋,没有水处理设施和科学化消毒设备,以致净化水水质黄浊,水量和水压明显不足,财政亏蚀。1933年后,由于业务不前而告结束。黄豫樵,广东香山人,1882年生。早年在澳门经营,创办永康置业公司,后建六和自来水厂及国华戏院。从1919年起多次担任澳门中华总商会值理、还曾多次出任该会副理,为20世纪澳门著名华商。[1]
[1]《澳门水电工会成立40周年纪念特刊(1946—1986)》之《谈谈水电两公司的历史发展概况》;梁欣欣等《澳门水务史》(载陈子良主编:《澳门百业续编》,第210页)1933年《澳年商业名录》之《各行商业店名录》。关于六和水厂创立的时间又据《拱北关民国十六年华洋贸易统计报告书》(1927年12月31日)(载莫世祥等编译:《近代拱北海关报告汇编(1887—1946)》,第363页)称:本年“葡国当局见人口繁增,其设施发展澳门之新政策爰进行不懈。惟其所最费踌躇者,乃食水缺乏一事,然闻有补救之法数端,已在考虑中,而自来水之供给,可期速见,第水质与水量,则亚于香港云”。这份完成于1928年2月25日的报告,可证当时正在创办自来水厂。故采梁欣欣等人的1928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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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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